简介:国务院颁布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于今年2月1日施行。为了使我市审计人员全面理解和掌握这部法规,准确执法,6月10日,深圳市审计局举办《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专题讲座,邀请审计署法制司王秀明副司长来深圳主讲。王秀明副司长对《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逐条进行了详细全面的讲解,还就执行《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有关问题作了细致的说明。市审计局及直属单位、各区审计局全体审计人员,及各街道办审计机构部分审计人员共200余人认真听取了讲座。大家一致认为讲座紧密联系实际,直接把大家带入了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最前沿,对身处一线的广大审计人员有非常直接的帮助,而且非常及时。
简介:一、制约国库资金快速报解的主要因素(一)外部制约因素——国库经收处延解和积压税款的行为导致各类预算收入不能及时、足额入库,影响国库资金的快速报解。随着国库经收处新业务的拓展,税务系统实行电子申报,容易造成国库经收处变相延压税款。如:某商业银行市分行将税务机关提供的企业纳税信息转发到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根据提供的信息从缴款账户上扣划税款。若各分支机构收到纳税信息后由于时间来不及等原因不能及时扣款,势必造成税款特别是大额款项的延解、积压,直接导致国库资金报解不及时,收入的增减变动趋势不能真实地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金融概貌。另外,纳税人往往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在限缴期限的最后一天向国库经收处申报纳税,导致各商业银行经收处收到纳税人的缴款书后不能及时扣款,出现压票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