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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福喜”事件再度引发对“危害食品安全”刑事规制问题的思考。“危害食品安全”的本质经历了从“不符合卫生标准”到“危害食品安全”的变化历程,“危害食品安全”的外延既包括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处于食品生产、销售阶段的核心行为等,也包括保障食品安全机制中的各种失职,渎职行为等相关行为。中国“危害食品安全”刑事规制体系呈现出主要依赖刑法典对特定危害行为设置罪名、核心犯罪行为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价值并没有置于首位、实行“严打”刑事政策、鉴定制度不完备等特征。因此,应当以“福喜”事件为鉴,立足于危害食品行为的现状,在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中,兼顾实体和程序,构筑科学全面的刑事规制体系。

  • 标签: “福喜”事件 食品安全 危害食品安全行为 刑事规制
  • 简介:食品安全一直是我国久治不愈的问题。立法层面上,我国于2006年制定颁布了《农产品质量法》,明确了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链安全管理,将初级农产品列入监管范围。2009年颁布的新《食品安全法》,以食品"安全"替代多年来单一的"卫生"标准,是食品安全观念上的重大转变。行政监督层面上,有关部门加大了检查力度,对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并曝光了一系列违法违规企业。食品安全政"曝光"的法律性质有待研究,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权利与义务也十分值得研究。

  • 标签: 食品安全 行政曝光 信息公开 事实行政行为 行政侵权
  • 简介:在各种不同类型的合同中,双务合同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所谓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担义务并且互为对待之债的合同。这种合同一方享有的权利正是他方所履行的义务,而一方所履行的义务正是他方所享有的权利。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时他方的权利就必然会受到损害,于是就出现了履行中的

  • 标签: 不安抗辩权 履行义务 预期违约 对方当事人 中止履行合同 不履行合同义务
  • 简介:英美预期违约可分为预期拒绝履行和预期不能履行,不安抗辩制度与预期不能履行相对应。我国《合同法》第68条、69条为不安抗辩的规则,第108条、94条第2款为预期拒绝履行的规则。两套规则彼此独立,具体适用也无须相互援引参照。

  • 标签: 不安抗辩权 预期违约 《合同法》 中国
  • 简介:【典型案例一】反映的情况具有典型性的特点,其中有两个问题还值得做进一步的探讨:一是此类案件中是否有适用监督过失理论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的情形;二是如果存在追究有关人员监督过失责任的情形,那么在具体定罪量刑时应该体现什么样的刑事政策。一、规范分析:监督过失与渎职犯罪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经济建设得到迅速发展,建筑工程已成为经济建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项目。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置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在建筑过程中,他们偷工减料、

  • 标签: 建筑工程 渎职行为 质量安全 考量 刑法 危害
  • 简介:<正>一、区分宪政行为与行政行为的必要性本人始终认为,作为法律部门的宪法和行政法是两个不同的部门法,作为根本大法的《宪法》是法典、是各部门法的根本渊源。这在大陆法系国家,应该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它们在设置行政法院、建立行政诉讼机制的同时,几乎都设置了宪法法院(或者宪法保障机构),建立了宪政诉讼机制。法国著名公法学家狄骥也明确指出,公法有三个部门,即宪法、行政法和诉讼法。他说,公法的第一个部门是宪法,"所包括的规则决定统治者的活动范围,统治者各种势力的代表方式,以及他们代理人的地位,他们

  • 标签: 抽象行政行为 宪政权 行政法院 参与行为 利益关系 诉讼机制
  • 简介:1998年6月,A商店法定代表人B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有多年业务关系的C个人借款。C借款24200元给B,B出具亲笔书写、签名且盖有A商店业务专业章的借条一张。后A商店法定代表人变更,C多次找A商店索款未果,遂以A商店为被告起诉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A商店以借条上的业务专用章不是其单位公章、B的借款行为系个行为为由,要求驳回C的起诉。

  • 标签: 起诉 借条 法定代表人 职务行为 审理过程 借款行为
  • 简介:自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公布的22号指导性案例开始,法院受理的先行行政行为案件数量呈迅速上升趋势,该指导性案例成为各级法院司法审查先行行政行为案件的判例指导,但在司法审查过程中只以"形而上学"的角度去看待行政行为的"原因"和"结果",并没有以辩证法的眼光关注于"原因"与"结果"之间的"动态"联系。在实践中后续行政行为与先行行政行为之间的关系复杂且特殊,而以对典型案例中所遇到的问题为基础构建的"吸收说",有利于对先行行政行为的性质认定以及法官裁判的同一性。

  • 标签: 后续行政行为 先行行政行为 多阶段行政行为
  • 简介: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五日颁布的经济合同法中,确立了一项我们还不太熟悉的合同制度——不安抗辩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合同法律已日臻完善,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它对平衡合同当事人的利益、维护公平和平等原则都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新合同法 不安抗辩权 确立 合同当事人 经济合同法 和平
  • 简介:此次《行政诉讼法》修改最大的亮点之一便是在第二条中将可诉行为由“具体行政行为”修改为“行政行为”。两字之差,体现的是我国《行政诉讼法》在受案范围上的突破,彰显了司法改革的决心和勇气,也是更好地保护公民权利、监督和限制公权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 标签: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 受案范围 司法改革 公民权利 依法治国
  • 简介:《网络安全法》首次从法律层面对数据处理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数据处理的主体、个人信息范围、数据收集和使用规则、数据处理规则及数据跨境流动等法律制度。《网络安全法》的'大数据条款'为数据交易和数据流通的大数据产业提供了发展空间,但个人信息范围仍很广泛,个人信息界定缺乏明晰的标准,数据处理的匿名化处理标准仍有待明确,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双告知'制度会不合理增加运营成本,甚或引发用户恐慌,个人信息删除更正权存在容易被滥用的风险,跨境数据流动中的重要数据范围界定仍有待明确。建议采取'合理识别'原则确定个人数据范围,遵循'合理匿名化'标准进行数据匿名化处理,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制定跨境数据流动配套规则等,进一步完善数据处理法律规制的后续配套制度。

  • 标签: 网络安全法 数据处理 法律规制
  • 简介: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不安抗辩权,是大陆法系的一项传统法律制度,源于德国法,又称为拒绝权,具有留置担保的性质,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先履行义务一方在后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发生恶化而有难以对待给付之虞时,有权要求对方先为对待履行或提供担保,在对方未为对待履行或未提供担保时,有权中止合同而拒绝履行其义务。

  • 标签: 不安抗辩权 《合同法》 传统法律制度 大陆法系 合同成立 财产状况
  • 简介:对于因饮酒或者吸毒而使自己陷入心神丧失或者心神耗弱状态者,“原因自由行为”理论是用以追究其完全刑事责任的法理。如何符合“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原则是其最大难点。对此,存在三种思路:一是以原因行为作为实行行为的“构成要件模式”;二是以结果行为作为实行行为的“责任模式”;三是将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概括地作为“一系列的行为”而整体认定为实行行为的模式。其中,“构成要件模式”是以责任能力没有问题的原因行为作为处罚对象行为,但同时要求,必须是以结果行为为介,作为结果之引起,原因行为的危险被现实化。

  • 标签: 原因自由行为 心神丧失状态 心神耗弱状态 构成要件模式 责任模式
  • 简介: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11月22日公布了《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规定指出,国家公务员以及国企相关人员家属在安全生产领域经商或入股煤矿、瞒报事故等,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1)配偶子女入股可开除。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在煤矿等企业投资入股或者在安全生产领域经商办企业的将被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2)招标中为亲友谋私重者开除。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干预、插手安全生产装备、设备、设施采购或者招标投标等活动,情节严重开除。

  • 标签: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违法违纪行为 政纪处分 监察部 生产监管 国家公务员
  • 简介: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划分的理论已深入人心,但这一理论并非尽善尽美。现在关于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的划分标准很多,但其有一共同属性,即均强调绝对的'交叉无效原则'。这种非彼即此的划分标准从理论划分上来看简单明了,从实践操作上来看极具便利。但在现实中还存在同时具备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两种属性的行政行为,而实务中却常将这种行政行为简单地以内部行政行为处理。这是对权利的忽视,应重新审视这块模糊领域,将其纳入行政诉讼救济范围中来。

  • 标签: 复合式行政行为 双重属性 可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