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摩尔所谓“自然主义谬误”批判的是将“善”这种非自然的属性直接等同于快乐、进化以及实存等这些非价值属性的自然物,但他并不否认可以从这些具体的善事物或手段善中推导出善本身;斯蒂文森的温和情感主义虽然强调态度分歧对于信念分析的根本性和相对独立性,但并不否认部分态度分歧对于信念分歧的依赖性和共存性;黑尔作为元伦理学向规范伦理学复归的一个重要代表,更是有意弥合事实与价值的裂痕,强调道德语言的普遍规定性,强调作为社会事实的社会制度对价值评价的决定性和基础性作用。因此,通常所认为的元伦理学关于不能从“是”推出“应该”的结论,实际上是对元伦理学观点的误读,而这种误读也同样发生在休谟身上。
简介:亚里士多德在《论灵魂》中提出了一个多层次的欲望概念,并在其道德哲学研究中对这个概念作出了进一步的发展。他区分了一般而论的欲望和具体的欲望形式,前者通常被认为是灵魂中与理性相对的部分,后者则根据其目标以及追求方式的不同而区分为欲求、冲动和想望。其中,想望作为一种特殊的欲望,本身便包含了对价值的敏感并且自然地与理性判断一致。本文试图指出,一般而论的欲望概念难以为人类行为的多重动机及其相互间的竞争关系给出恰当的说明,而一种经过区分的欲望概念则突破了理性与欲望对立的传统思路,不仅使我们对人性的复杂具有更加深入的认识,同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观察人类行为并对其作出恰当的道德评价。
简介: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三卷中,亚里士多德对“不自愿”行动的两个条件受强迫和无知一重新加以了界定,由此推进了古代哲学对于道德责任问题的认识与探讨。一方面,亚里士多德认为只有少数极端情况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受强迫”而做出的不自愿行动,多数混合性的行动尽管也受到外部压力,但是仍然可以归于自愿行动的范畴,行动者需要为此类行动负责。另一方面,通过进一步区分不自愿的行动与非自愿的行动、出于无知的行动和处于无知的行动,亚里士多德将自愿性的焦点从柏拉图所强调的“真知识”转向行动者对于具体环境的把握与判断,并进一步转向行动者的品格。亚里士多德的讨论成功地避免了柏拉图理论中存在的不对称问题,在继续捍卫知识对于行动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前提下,也要求行动者同样为自己的美德与恶行以及品格的形成负责。这一观点不仅更加符合日常道德直观,同时也为道德哲学和道德心理学的发展开辟了新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