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革”时期“武斗现象”研究印红标(特约撰稿人)“红色恐怖”型武斗派性斗争型武斗刑讯逼供型牙斗“文化教育大革命”期间最为人们深恶痛绝的,莫过于武斗。即使在狂热的动乱年代,武斗也是为中央文件三令五申禁止的,为广大民众所谴责的行为,分析武斗现象的特点,武斗参与者的心态,对深入认识和探究武斗的原因,反省“文革”悲剧,具有重要的意义。武斗是“文革”期间的特殊用语,指“文革”群众运动中的暴力行为。“文革”运动中,声讨批判,口诛笔伐,动口不动手者,称为“文斗”,拳打脚踢,挥舞棍棒皮带乃至动用长矛枪炮者,称为“武斗”。不同情况下发生的武斗,以其参与者行为特征和心态的差别,可以分为不同类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红色恐怖”型、派性斗争型和刑讯逼供型武斗。“红色恐怖”型武斗“文革”期间最常见、最普遍的公开武斗是对被批判、被斗争者的殴打和折磨,红卫兵曾经称这种暴力活动为“红色恐怖”。群众的暴力行为可以说和群众运动同时产生,但是在1966年6月至7月中旬,由于中共中央的坚决制止,武斗没有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6月20日,刘少奇主持下的中共中央肯定了北京大学工作组处理6月18日部分学生乱斗(包括人身侮辱和打人)现象的办法,指示“各单
简介:摘要从1966年开始,进入了十年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全面否定了17年党对电影工作的领导,否定了17年新中国电影的伟大成就,严重打击和阻碍了整个文艺事业的发展,电影界更是重灾区。文革电影"给历史留下了充满争议的文化背影。作为特定时代语境下诠释主流意识形态的工具,"文革电影"不幸成为被"极左"政治扭曲和异化的艺术个案,在历史坐标中留下一抹悲情的色彩,它又在新中国电影美学的流变中演绎出一段耐人寻味的变奏,对其进行历史视野下的反思应能对当下电影创作提供某种积极的警醒或启示。本文参照文革十年电影产业的创作情况与特点,辩证看待革命样板戏,并借助文革时期前后电影产业的情况对比,突出江青等反革命集团对于新中国电影业的破坏与毁灭,同时衬托出反革命集团对于中国政治及人民百姓的专权控制、思想迫害。
简介:任何执政党和政府都不会允许高度无政府主义的混乱局面长期存在。"文化大革命"使国家陷入极度混乱之中,党和政府机构已不能作为全国性的组织发挥作用,国家通过军队来控制全国的局势,履行党政机关最基本的职能,军队全面长期地接管地方工作。在这场政治运动中产生的"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领导体制,囊括了党政权力,替代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权力机构,是战争时期党政军一元化体制的进一步发展,带有浓厚的军事色彩。有了统一的权力机构比无政府状态的天下大乱是一个进步,革命委员会的建立有利于稳定"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既定格局。军队在革命委员会的组建和其权力体系中都占主导地位,军队成为"稳定"秩序的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