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诉讼裁判模式、非讼裁判模式、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模式,各有优势和弊端。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将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纳入到特殊程序之中,就此学界基本持赞同态度。但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立法模式之选择除立足国情,考量效率和公正两种不同的价值外,尚需考虑担保物权登记凭证基于国家公权力所具有的特殊效力,即具有转化为执行力的内在禀赋。此外,社会存在决定法律制度,我们尚需反向考察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的实际运作效果,并基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在民事诉讼法中恰当定位。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产程观察护理对胎膜早破产妇生产结局的影响。方法选取2014年4月—2015年4月在我院妇产科分娩的112例足月和近足月胎膜早破产妇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干预组和对照组,予对照组产妇以产科常规护理,干预组在此基础上给予产程观察护理干预,比较两组产妇生产结局的差异。结果观察组产妇各产程时间均少于对照组(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观察组的自然分娩率高于对照组,产妇产后出血率、胎儿宫内感染率、新生儿窒息率均低于对照组(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论产程观察护理干预可增加胎膜早破产妇的自然分娩率,缩短产程,降低产妇产后出血、胎儿宫内感染及新生儿窒息的发生率,应该在胎膜早破产妇中推广应用。
简介:留守儿童受照顾权得不到保障是留守儿童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实际上就是在解决留守儿童受照顾权的保障问题。保障留守儿童的受照顾权,要努力降低农民工子女进城就读的成本;要强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规定不得让未满18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独自生活,要求监护人树立'一切以孩子为主'的监护观念;要规范委托监护制度,明确监护责任转移的条件,明确合适受托人的标准,明确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责任分担;要建立国家监护制度,建立监护监督、监护人惩戒与国家直接监护制度;要加大财政支持,可提供免费火车票、免费午餐,开办寄宿制学校,投放儿童津贴等;要充分激发社会各界力量,发挥社会和市场资源的作用,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氛围。
简介:通过对鄱阳湖区1009份农户问卷调查,利用CVM方法和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实证分析鄱阳湖区农户湿地受偿意愿(WTA)及其影响因素。结果显示,婚姻状况、家庭老人或儿童数、家有村干部及公务员人数、农业类型、距县城距离、村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对农户退耕还湿受偿意愿具有正向显著影响;年龄、农技培训、是否处于自然保护区及农户对湿地生态功能的认识程度等因素对农户退耕还湿受偿意愿具有负面影响。在考虑受访者基本特征及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情况下利用参数估计方法测算,得出农户受偿意愿间差距较少。据此,提出政府在制定补偿政策时应结合农户受偿意原,提高农户对湿地功能认识、采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模式等建议。
简介: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49条的规定,来源国、文化上的发源国及考古和历史上的来源国,在为人类利益保护文物的前提下,可以对"区域"内考古和历史文物行使优先权。公约签订之时,水下考古方兴未艾,水下文物的保护尚未受到缔约国的重视,所以本条对于优先权的主体、内容以及优先权与相关权利的关系的规定比较模糊。随着近年来水下考古活动增多,为避免可能出现的争议,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区域"内考古和历史文物优先权的相关问题。"优先权"的主体是来源国,指的是对考古和历史文物的发源地行使主权,且与文物存在文化、历史和考古上的联系的国家;优先权包含取得和处置的权利,其理论上可以与教科文组织和国际海底管理局实施的保护制度并行;另外,来源国在行使优先权的时候,无需考虑《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03条第3款中"可辨明物主"的权利和打捞者取得报酬的权利,可按照其国内法处理国家优先权和私人权利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