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克罗德·西蒙获1985年度诺贝尔文学奖,是“新小说”的光荣。然而西蒙并非“新小说”的代表作家。和萨特·加缪甚至某些传统作家一样,西蒙没有完全离开传统人道主义文学的道路。他的作品有故事情节线索,有事件,有人物,有目的,从主题上看,他也没有完全割断传统,他的不少作品如《佛兰德之路》就是描写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法国。在西蒙的作品中,可以看到乔伊斯、普鲁斯特等人的“意识流”创作手法。当然,西蒙作品中的现实是“新小说”式的:人物活动平庸无意义;现实总显得神秘、朦胧、压抑。西蒙的语言风格极有个性,是诗一般的语言,但只象“癌细胞”一样在他身上繁殖。他自写自赏,所以他不写关于创作的理论著作,“传染”别人。
简介:在西方近代历史上,政治思想与帝国观念有密切联系。约翰·密尔的帝国与殖民地思想全面而深刻地揭示了19世纪英国的帝国统治在自由主义理论框架内是如何被合理化的:通过将社会发展设想为从野蛮到文明的过程,将人类社会置于不同的文明等级之中,并坚持自由权利只有在发达高级的文明阶段才能获得,帝国统治被描述为文明的使命,是发达社会引导不发达社会进入文明阶段的必要途径。然而,密尔后期对殖民者暴力的反思和批判则显示其对帝国文明使命的怀疑,这种对帝国权力滥用的批判又为以后的思想家批评帝国奠定了基础。另外,密尔的帝国观也反映了19世纪欧洲人对"他者"及人类群体之差异性的看法。
简介:本文通过滇西蒙化府左氏土官的案例来检讨改土归流以后,明清两朝所施行的土流兼治的具体情况。蒙化府位于今云南省西部的巍山县,地处于往东南亚各地区的要道上,由于其在交通上的重要位置,历来受到南诏国、大理国、元朝的重视,明军入滇之后,建置卫所屯军,任命原有土著首领治理土著社会,形成府卫参设、土流兼治的政治体制。在明清时期云南设有土流兼治体制的地区之中,实为典型的案例。首先研讨左氏土官与明朝的关系,其次确认改土归流后,明朝保留左氏土知府辅佐施政的事实,然后利用左氏土知府所给发的行政文书说明佐治范围,最后对于土流兼治给予土著社会的影响加以初步的检讨。我们通过分析得出以下结论:行政文书证明,蒙化左氏能够维持土著社会的稳定,主要依赖于其土官身份所给予的名声与影响力。此种身份,使得左氏有权力任命亲属(舍族、舍丁等)为佐治官,左氏土官透过有血缘关系的佐治官治理土著民社会。一般而言,改土归流意味着土著政权的灭亡,土官与土著社会的断绝。但事实上,在蒙化府所实行的土流兼治显示,改土归流并不一定导致政权全面崩解,尽管土官失去征收钱粮的权利,其亦能保持原有佐治官体制而继续参与施政。蒙化左氏土知府的案例说明,明清两王朝在云南推行郡县化,扩大流官范围时,流官的施政能力有限,实际上必须依赖土官的势力维持土著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