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遗民是一个时代与政权更替相伴而生的群体。金元都是北方民族统治王朝,金元之际的金遗民处于两个北方民族政权交替之际,而这一时期,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与其他时代具有不同的特性,北方民族政权治下的汉人士大夫和各北方民族士大夫逐渐统一在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文化系统下,该时期的遗民具有不同于其他时期的个性,不再束缚于“华夷之防”的藩篱之内,彻底打破以“种族”区别政权的界限,以更加务实的“有道则见”的观点看待异族王朝,金治下的各行政区域内遗民表现不尽相同,具有师承、父子等关系的人选择也迥然各异,此即为文章研究的主线。在此基础上,对比前人对突出人物,如元好问、郝经、耶律楚材等人的研究,尝试得出新见解。
简介:里耶秦简中大部分是秦代地方的行政文书,为我们考察文书的运作形态提供了根据。从已经公布的简牍来看,秦代文书的运作形态十分规范。撰写公文由专门的书佐承担,并且要在背面左下角以"某手"的形式签署,此人即为始发公文的责任者。在中间每一步处理环节书写完毕都要紧接着处理意见签写其责任者的名,同样是以"某手"的形式。公文在抄写副本时也要将这些署名照录。收到文书后由责任者发阅,根据公文内容判断是否需要回复或转发。如果不需要,就直接在原简背面最左边写下收文记录并署名"某手"。如果需要回复或转发,就要另制作一份抄件副本,将来文内容抄于其上,并且将原文件的责任人署名照录于副本的同一位置,然后在背面左起第一行写下记录,这些工作完成之后再把来文的原件交给上级处理。在文书运作中,文书的性质也随着"传""别书"而发生变化。对于"某手"的理解,不能简单地认为是书写者的签名,而应是文书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