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英国传统上形成的单选区相对多数制度并非政党政治时代的产物,由此导致其根本缺陷——无法有效反映政党的实力与影响。尽管该选举制度有助于保证统治的有效性,但由于总是有利于少数大党,选举结果往往很不公正。对这一制度的批评之声不绝于耳,改革呼声也日渐高涨。改革者们提出了一些替代性改革方案,各党从自身利益出发也倾向于不同的选项。2010年大选,强烈要求改变选举制度的自民党与保守党联合执政;但2011年由其主导举行的关于选举制度改革的全民公决却被否决。这一结果是英国政党政治结构、国民政治心态、选举制度本身几个层面的直接原因和深层原因共同造成的。此后,英国选举制度改革的前景在短期内变得黯淡,但是改革的需求仍然存在,各方争议犹存。
简介: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进入了所谓的"新镀金时代",社会经济的不平等达到了空前的程度。原因之一是美国政治从根本上被"金主"和利益集团所绑架。在美国的选举政治中,候选人自身越来越无力负担高昂的竞选费用,而不得不依赖外围组织提供的巨额政治献金。在这种背景下,富豪和利益集团成为决定选举结果的重要力量。与普通美国人相比,"金主"可以通过各种"合法"形式的政治献金,将经济优势转化成政治权力,利用政治权力维护经济利益,不断推动为富豪减税的公共政策,并阻止任何旨在削减经济不平等的公共财政支出或管制的努力。政治不平等进一步加剧了经济不平等。选举政治被政治献金严重扭曲,最终形成了当今美国"不平等的民主"。
简介:民国初年乃是中国法律大变动的时期,由于国会立法成绩有限,在司法与执法过程中存在很多法律漏洞;作为司法机关的大理院不得不通过抽象的判决例和解释例来进行“司法续造”。针对选举诉讼这一高度政治化的案件类型,大理院准用民事诉讼程序,通过行使终审权与司法解释权规范了诉讼程序、澄清了选举规则。在这个过程中,大理院顶住国会、行政机关与地方割据势力的压力,在兼顾人民的诉讼权利与选举制度公正有效的同时,努力落实国家选举法制的统一。据统计,在民国北京政府大理院2012件解释例与3900余个判决例中,涉及议员选举纠纷的有50件司法解释与72个判例要旨,由此可以分门别类地研究当时最高司法机关在相关领域的“法官造法”。
简介:群众路线的制度化建设是贯彻群众路线与生俱来的难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人大制度和政协制度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中具有相应功能,均是群众路线制度化的载体和依托。人大制度、政协制度分别是中共践行群众路线的根本通道和基础通道。把人大制度和政协制度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两大基本制度来认识并进行建设,是攸关中国民主发展与政治安全的战略思维与战略行动。依托并强化人大制度与政协制度在践行群众路线中的功能,充分发挥这两项制度在践行群众路线中的独特而天然的价值,使之成为群众路线制度构建的根本通道和基础通道,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安全通道,这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的重大政治责任。
简介: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立法存在缺陷,证人出庭效果不佳。建议通过完善证人应当出庭的前置条件,确立有限的近亲属作证豁免权,明确拒不出庭作证的程序性制裁措施,并通过增加罚款、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证人拒不出庭作证的制裁力度,重构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