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侦查实践中,刑事犯罪现场勘查运作模式已暴露出诸多弊端诸如:刑事技术人员对现场勘验独揽大权,刑侦人员和刑事技术人员在现场勘查环节和现场信息传递方面配合不默契等等,这严重阻碍了侦破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以刑事侦查人员为主体参与现场勘查各环节的新的运作模式势在必行。【关键词】现场勘查运作模式新构想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犯罪的升级,犯罪率日趋升高,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明显增强,现场勘查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同时侦查人员也面临着重大考验。现行刑事犯罪现场勘查运作模式是刑事侦查人员与现场勘验的刑事技术人员几乎在各自封闭的环境中进行,把本应作为现场勘查主体之一的刑事侦查人员人为地排除在现场勘验活动之外,从而造成刑事侦查与刑事技术严重脱节。新模式将使刑事侦查人员成为现场勘查真正意义上的主体而直接进入现场勘查各环节,真正地把侦查和技术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本文也是从现场勘查运作模式弊端及对现场勘查运作模式新构想出发进行研究。……
简介:资产证券化是国际项目融资模式之一,是联系项目和资本市场的重要纽带.项目融资中的项目资产具有预期收入较为稳定和变现性较差等特征,该特征不利于项目资金的及时融通.而证券具有发达的市场、完备的法律制度、投资者广泛、风险分散、便于融资等特征.基于二者的互补性,产生了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模式.首先,项目资产通过真实交易,转让给特殊目的公司,是实现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前提;其次,通过信用提高等法律手段,可以弱化投资者对项目资产变现性较差特征的关注,满足证券法的有关要求,促进资产证券化的进行;第三,合理的税法制度是降低项目融资成本、促进项目资产和资本互动的重要法律杠杆,是资产证券化的重要保证.以上三个方面是从法律角度诠释资产证券化的重要内容,同时这三个方面互为影响,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