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认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英美刑法传统上坚持“不得谴责被害人”的原则,但这一原则不符合被害人学的原理,而且,在英关刑法中,实际上在诸多方面例如被害人同意、自我防卫与挑衅行为中均承认了被害人的共同责任。承认被害人的共同责任,具有合理的规范性基础。根据权利的限定性原理,被害人共同责任可区分为自愿的权利减少型和非自愿的权利减少型,在此基础上考虑行为人与被害人在具体案件中相关权利的重要性程度、比较因果关系与比较罪责等因素,从而为被害人共同责任的适用提供了具体的判断标准。英美刑法的被害人共同责任原理对我国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简介:近几年来,国内外银行业掀起一股践行社会责任的潮流。无疑,银行业践行社会责任不仅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自身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不过,跟国外同行相比,国内银行业践行社会责任仍然处于较为滞后的状态,外部督促机制的不足是造成这种状态的重要方面。从法律的视角观之,当前包括相关立法与执行机制的缺陷、政府部门与行业组织的定位不准,以及第三方监督力量的被压抑,严重制约了国内商业银行践行社会责任的发展。由此,完善与银行业践行社会责任相关的立法与执法机制,发挥政府部门与行业组织的督导作用,壮大由非政府组织、新闻媒体、社会大众等在内的第三方力量的监督作用,成为促进国内银行业践行社会责任进步的必要途径。
简介:当事人对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规定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与补充责任均可以利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来实现对相关责任人的权利主张。不真正连带责任诉讼中,主要是因为"判决理由"与第三人相关,而补充责任诉讼中,主要是因为"判决结果"与第三人相关。两种诉讼当中均存在着"被告型第三人与辅助型第三人相互转化"的问题。同时,由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规定的补充责任诉讼性质实际上为代位诉讼,进而不适用典型补充责任中所具有的"先诉抗辩权"规则。我国司法实践当中表现出来的"共同诉讼"情形实质上是利用"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制度原理来进行权利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