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实行的分税制改革,在近期内可能产生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对此,我们要有所估计。从正面影响看,第一,分税制形成中央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以往财政体制改革多采取增量让利的办法,中央财政收入在改革初始阶段有所增加,但在收入增量中所占份额递减,中央财政收入所占比重则由于这种累退型的收入机制而日趋降低。实行分税制改革,对中央与地方收入的比例,采取增量调节,几年分步到位的方法,地方的既得利益大部分得以维持。从发展的趋势来看则对中央财政有利。首先,税收制度改革后,原有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流转税基本上为增值税、营业税和新开征的消费税所取代。增值税作为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中央拿大头,使中央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有所提高。其
简介:<正>目次一、研究推定课税制度不能离开课税法定主义原则二、我国推定课税制度的主要内容三、我国推定课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四、完善我国推定课税制度的若干建议一、研究推定课税制度不能离开课税法定主义原则一般而言,按照课税法定主义原则的要求,国家向纳税人课税应当是确定的,即十分严格地依照税收法律所规定的对象、税基、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等课税要素进行税款计征。确定课税的基础使税务机关能够准确和及时地获得纳税人的经济信息。但是,由于税收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在某些情况下,国家税务行政当局并不能准确地获得纳税人的经济信息,特别是由于一些纳税人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