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2 个结果
  • 简介:在我国,行政主导模式所产生的行政权膨胀与扩张、司法权地方化等,是导致行政审判发展迟缓的重要原因。参考和借鉴法国、德国设立行政法院的做法,设立独立建制的行政法院,可以遏制行政诉讼被告的强势地位、避免司法权地方化,同时也是把已有的行政审判体制改革成功经验制度化、法律化的必然选择。随着铁道部的撤销以及铁路法院回归司法系统,铁路法院原有的审判职能完全可以由地方法院替代。铁路法院跨行政区域设立的特点,契合了行政审判所要求的司法审判管辖区域与被告的行政管理区域相分离的特性,将其改制为行政法院,既可节约财力资源,又可为行政审判体制的改革提供一条捷径。

  • 标签: 行政审判体制 行政法院 铁路法院 改革
  • 简介: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时,全国只有50多名党员。党的一大考虑到党员数量少和地方组织不健全的情况,决定暂不成立中央委员会,只设立由三人组成的中央局,负责人称书记,并推举陈独秀为书记。二大、三大虽然选举产生了中央执行委员会,但中央领导机构仍然是中央局,负责人称委员长,到四大时改称总书记,四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须互推总书记一人总理全国党务,各级执行委员会及干事会均须互推书记一人总理各级党务,其余委员协同总书记或各级书记分掌党务。

  • 标签: 中国共产党 总书记 中央执行委员会 中央委员会 历史 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