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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民法总则》134条2款首次将"决议行为"作为一种独立的民事法律行为类型纳入立法规定当中。与合同、共同行为相比,决议行为在主要适用领域、意思的形成和表达方向、调整的法律关系、效力范围等方面都有其显著特性。基于决议行为是由成员人数众多的团体作出的,考虑到效率价值,其意思形成仅要求人数或资本"多数决",与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意思一致相比较为宽松,因此正义价值对决议行为在形成程序、成员表决意思、"少数者"的权益救济提出了更高要求,以促使决议行为的意思在最大程度上符合所有成员的共同意愿。我国立法也对决议行为的主要表现形态,包括决议事项、决议程序、决议主体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尽管决议行为的意思形成有其特殊性,但其生效要件与一般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一致性。不过,在效力瑕疵类型上,《民法总则》第六章第四节只是明确规定了无效和可撤销两种,在此应借鉴《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确认的决议不成立之诉,将决议行为不成立这一效力瑕疵类型理解为现行《民法总则》立法框架下的默示性规定,确定决议行为不成立、无效、可撤销的"三分法"格局。另外,决议行为作为团体内部行为,它的成立、生效与否不影响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 标签: 民法典 决议行为 正义价值 效力瑕疵 善意第三人
  • 简介: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路径及法治保障研讨会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开题论证会召开2019年1月8日,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路径及法治保障研讨会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开题论证会在海南大学召开。本次会议由海南大学和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南方基地共同主办,海南大学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海南大学法学院承办。

  • 标签: 法学会 委员会 来源期刊 海南大学 法治思维 学术研讨会
  • 简介:《民法总则》153条1款继往开来,引入目的保留条款,契合了扩大自治、放松管制的民事立法潮流。在判定违法合同的效力路径上,应认为153条1款摒弃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区分为代表的规范分析进路,而是采用了以规范目的为指引,综合各项利益关系认定合同效力的个案衡量进路。在具体操作上,法官应以比例原则为指引,审慎认定违法合同的效力,在此,对强制性规定以及违法行为的类型化整理仍可作为辅助手段,增强裁判的稳定性。在违法合同的效力判断中,须注意强制性规范的禁止对象,准确认定是负担行为还是处分行为无效。153条1款的但书规定在合同绝对无效与有效之间预留了一个弹性空间,在个案中,法官须根据规范目的,以必要性原则为指引,可以将违法合同灵活认定为相对无效、部分无效、非当然无效、向后的无效、不确定的无效等无效类型。

  • 标签: 违法合同 强制性规定 效力评价 规范目的 无效类型
  • 简介:基于照顾体系逻辑的规范目的之考虑,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规制对象应定位为,行为人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对监管部门的责令采取改正措施故意地保持拒不改正的态度,但对其引发的严重情节仅仅存在过失的情形。本罪的首要属性应是过失的结果犯,而非故意的结果犯。对故意地去造成严重情节的行为,原则上应当肯定其具备相关犯罪的保证人地位,进而通常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既遂或未遂)与相关犯罪(例如诈骗罪)的法规竞合。故意地造成了严重情节的行为,只有在极其例外的情形下,才可能认定为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 标签: 规范目的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结果犯
  • 简介:《民法总则》126条作为"民事权利"一章的兜底性条款规定"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受本条保护,大部分学者认为这里的"权利和利益"都必须由"法律规定"才能获得保护。但是从权利概念的本质上来看,我国通说法力说认为权利乃是法律赋予强制力的利益,也就是说强调利益必须由法律做出规定的解释模式会产生对126条中的利益在实质上是一种"权利"的困境,从而使126条的兜底性范围大大限缩。所以,正确的解释模式应当将"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并列理解,在回归权利的法力说本质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利益的补充性作用。

  • 标签: 权利 利益 法律规定 法力说
  • 简介:作为一项外源公共原则,绿色原则将生态考量引入民法内部体系,是公序良俗或公共利益的明文类型,是对自愿原则的必要限制。绿色原则借由《民法总则》的法源条款、营利法人的社会责任条款、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法律行为效力评价规范等,构建起限制私人自治的体系解释框架。通过在民法典分编中设置落实绿色原则的多层次一般条款和具体制度类型、规范构成要件、法律后果,构建起限制私人自治的主要制度框架。

  • 标签: 绿色原则 私人自治 公序良俗 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典编纂
  • 简介:2018年12月2日,团建宁县委联合建宁县启航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县幸福种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民间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了以“福源建宁·情暖莲乡”为主题的33个国际志愿者日活动,以此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倡导“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

  • 标签: 志愿者 国际 县委 团建 志愿服务精神 服务中心
  • 简介:2018年12月17日,由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理论视野》杂志社、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培训部共同举办的“理论视野·读书会(10期)”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大有书局召开,主题为“改革开放与初心使命”。主讲嘉宾是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

  • 标签: 国家行政学院 中央党校 改革开放 读书会 马克思主义研究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简介:虽然国际海洋法法庭海底争端分庭于2010年针对国际海底区域担保国的法律义务与责任问题提供了《咨询意见》,然而该意见不仅在将担保国义务划分为“确保义务”和“直接义务”方面存在明显缺陷,而且在解释担保国的责任时亦留下诸多矛盾与模糊之处。鉴于对争端分庭所提观点的争论,需要重新厘定划分担保国法律义务的方法,如可从义务履行程度入手,分为行为性与结果性两类。而就担保责任问题,一方面需要对其相关解释进行辨正,另一方面需要审思其遗留问题。我国虽然新近出台了《深海法》,但由于框架性较强,尚存在如申请主体范围较窄、担保制度不明以及义务分配失衡等问题,我国作为重要担保国,建议除进一步完善既有立法外,还应及时出台担保、监管与环保方面的相关配套规则。

  • 标签: 义务和责任 行为性 结果性 必要和适当 配套规则
  • 简介:《议定书》16条或WTO《保障措施协定》关于调查的程序规定对242段适用,《议定书》16.5条或WTO《保障措施协定》3条关于调查的程序的规定,WTO《保障措施协定》3条或《议定书》16.5条关于调查程序的规定

  • 标签: 中国加入 中国纺织品 保障措施
  • 简介:可以推定我国《证券法》63条所规定的责任主体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我国《证券法》63条设置了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证券法》63条对几类责任主体违反信息披露义务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规定如下

  • 标签: 义务民事责任 侵权纠纷案件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