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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理论中关于不能的学说异常复杂,存在主观说和客观说的基本对立。进而基于对危险的判断基准的理解不同,又有"纯粹主观说"、"抽象危险说"、"具体危险说"、"客观危险说"等的论争。承认能未遂与不能未遂的分类具有合理性,区分二者对于刑事司法实践中正确量刑具有一定的意义。对于不能未遂的种类及其称谓,宜采纳"工具不能"与"对象不能"的观点。不能未遂的成立范围应当按照具体危险说的标准来确定。不能未遂负刑事责任的根据,在于其具备了主观罪过和客观犯罪行为这两个犯罪构成中最基本的要素,并且进而决定了其具有相当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迷信不能之不同,在于其缺乏犯罪行为。

  • 标签: 不能犯 未遂犯 不能犯未遂
  • 简介:传统理论一方面把未遂中实行行为的危险性作为不能未遂的处罚根 据的同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不具有产生构成要件结果的现实 危险性,另一方面又在未遂内部以行为是否具有完成犯罪的现实可能性作为了区分 能未遂与不能未遂的标准

  • 标签: 不能未遂犯 未遂犯论争
  • 简介:不能未遂是犯罪未遂领域的重要问题之一,迷信作为一种不可罚的行为与不能未遂具有一定的联系和区别,对不能未遂问题的正确理解,有助于我们准确界分罪与非罪行为。本文认为不能未遂与迷信在行为危险性、犯罪故意方面、认识错误方面以及法律后果上具有重要区别。认识这些区别有利于我们在理论和实务中对相关行为做出正确的判断。

  • 标签: 不能犯未遂 迷信犯 区别
  • 简介:不能”虽然在我国刑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却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一种社会犯罪现象。对于这种犯罪现象,应否追究刑事责任,是司法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这里通过对几个案例的分析,谈一点个人看法。案例一。甲、乙、丙到外地旅游,买回冬笋500斤。冬笋运回后,放在单位屋内走廊上,均分三箩,每人一箩,准备各自回家叫人来取。

  • 标签: 不能犯 犯罪现象 现实生活 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 案例
  • 简介:一、基本案情2004年12月15日,犯罪嫌疑人徐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本市海淀区变电站路口向北100米路西草坪处,用随身携带的铁锯和锤子盗割位于此地输电线路杆塔基础底座上的地脚螺栓6根(该底座由16根地角螺栓组成,其中3根案发前已被盗割),在二人盗割第6根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查,该二人破坏的是北京电力公司输电公司预留备用的35千伏电力设施基础,案发时尚未投入使用。此基础由16根地脚螺栓组成,每根螺栓已被混凝土浇罐埋入地下4米,

  • 标签: 不能犯 未遂 北京电力公司 犯罪嫌疑人 输电线路 公安民警
  • 简介:对于不能的认识及其是否具有可罚性,不同国家的刑事立法和刑法理论相差很大。然而不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来看,不能从被提出时起就是一个引人关注的问题。笔者拟就我国关于不能的通说及对其的反对观点进行分析,考察我国当下学者对不能问题的新观点,对不能进行反思,提出自己看法,希望能对不能的深入研究有所裨益。

  • 标签: 不能犯 再思考 基本立场
  • 简介:不能的不可罚性主要是围绕着危险的判断展开的,包括对危险概念的理解以及危险性的判定。危险有无是纯客观判断,但事实危险向刑法危险的转换属于规范判断。在判断的客观性、确定性、稳定性以及统一性方面,科学法则标准具有无法比拟的优势;在保证判断的客观性、妥善处理认识错误以及共犯从属性等方面,“行为时存在的所有客观事实”标准也有独到可取之处;危险的“结果性”以及特殊判断构造,决定了危险的判断时点只能采取“裁判时”标准。在具体判断路径上,应采用修正的假定事实标准,且该标准同时适用于方法不能和客体不能,不允许通过行为时点代替客体进行假定性置换,也无须并用“对被害法益的现实危险的不具备”来说明客体不能成立不能

  • 标签: 不能犯 未遂犯 危险 修正的客观危险说 假定事实
  • 简介:一、不能内涵及在研究不能未遂理论中的意义不能未遂在我国现行刑法理论中作为未遂的一种分类而存在,其地位可以说得到了广大学者的普遍认同,但我国的刑法学通说中却没有提出不能的概念。在我国刑法理论和实践中一般都承认迷信不构成犯罪但一概认为其它形式的不能都属于未遂

  • 标签: 不能犯未遂 质疑 刑法理论 未遂犯 刑法学 迷信犯
  • 简介:我国刑法理论通说以行为的实行行为能否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把犯罪未遂形态划分为能未遂与不能两种类型.不能在我国刑法中并不是一个法定的概念,而只是一个学理上的概念.本文从刑事立法发展、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刑法理论研究、司法实践等角度来论述在我国刑法中设立不能条款之必要,并通过对国外不能立法例的介述,提出我国刑法中不能条款的立法建议.

  • 标签: 刑法 不能犯 罪刑相适应原则 立法建议 中国
  • 简介:<正>一、引言我国通说认为不能属于犯罪未遂的一种,即不能未遂。"不能未遂,是指因犯罪人对有关犯罪事实认识错误而使犯罪行为不可能既遂的情况。不能未遂这种未遂类型,主要又可进一步区分为工具不能与对象不能未遂两种。……从主客观统一上看,在一般情况下,能未遂往往比不能未遂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对能未遂一般应较不能未遂从重处罚。"

  • 标签: 不能犯 事实认识错误 能犯未遂 主观说 社会危害性 从重处罚
  • 简介:我国刑法理论界通说和实务界认为不能未遂都是可罚的。但观察国外相关立法和判例,就会发现各国对不能的理论研究纷繁复杂,争论不休,而我国对不能的研究却凸显单薄。刑法学研究中应区分可罚的不能与不可罚的不能,对此,可以在借鉴国外理论的基础上,借助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予以判断。

  • 标签: 不能犯未遂 危险性 主客观相统一
  • 简介:现有的不能理论对主观论存在着诸多误解,其原因在于混淆了未遂的处罚根据、不能的判断以及法条规定三方面的关系。是否对不能进行处罚取决于法条规定,主观说并不会扩张处罚范围。具体危险说自称是客观理论,但其实质是主观理论。抽象危险说虽然备受日本学界批评,但将其放在不法主观化的背景下考察,则需要重新认识其理论意义。台湾地区的刑事立法、大陆地区的理论学说都明显偏向客观主义,对此需要理性分析。重大无知标准是印象理论的具体化,体现了不法主观化的趋势,同时也较为符合我国的刑事司法与刑事立法,且重大无知说在理论支撑力上优于抽象危险说,应予提倡。

  • 标签: 不能犯 具体危险说 抽象危险说 重大无知说 主观不法
  • 简介:一、我国的不能理论之现状不能,又称为不能未遂、不能未遂、不能未遂,是指尽管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意思,但其行为客观上不具有侵犯法益危险的情形。我国刑法中并没有直接规定不能,不能是教义刑法学自未遂概念中研析出的犯罪形态,谓之不能未遂。通说观点认为:只要是基于犯罪故意实施一定行为,即便该行为客观上完全不可能达致既遂,也成立犯罪,但是迷信除外。[1]这种不管行为是否具有侵犯法益的危险而仅

  • 标签: 不能犯 危险说 客观危险
  • 简介:我国现行的刑法理论没有不能的概念,只有不能未遂的概念。有关刑法案例显示,对“能与不能”的判断如果只适用不能未遂的理论,难免会得出不当结论。有鉴于此,笔者主张引入德日刑法理论中的不能概念来解决这一问题。

  • 标签: 不能犯 德日刑法理论 行为无价值 结果无价值
  • 简介:亲手的理论来源于限制间接正犯,概念来源于宾丁.目的作为亲手一种,与构成要件的形态相关联.从构成要件的外部形态观察,目的作为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欠缺目的不具有征表违法性;从规范形态上考察,目的与违法性具有关联,反映了行为无价值的立场.目的在亲手归属中属于实质的亲手.

  • 标签: 亲手犯 目的犯 超过的主观要素
  • 简介:<正>刑法的竞合论(DieLehrevondenKonkurrenzenodDieKonkurrenzlehre)是刑法学上最复杂且棘手的问题。其中,因法条的错综关系而极易混淆的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的区分,莫衷一是。二者的界限,一方面,以真假竞合的区分为前提,涉及罪数本质、不法内涵、同一法益、构成要件的评价等一系列关乎犯罪形态竞合理论的本体问题;另一方面,在行为单数的基础上,法条竞合和想象竞合所该当的犯罪数、所侵犯的法益数的差异还有有重要的刑罚适用意义。因此,法条竞合和想象竞合的区分,牵一而动及犯罪论、刑罚论的疑难问题,既是基本理论的推敲,又是诸多实践问题的根本,无愧于犯罪形态理论最为重要的问题。

  • 标签: 法条竞合 想象竞合 犯罪形态 法益 罪数 刑罚适用
  • 简介:"刑法的人性基础这门课题,对于畏惧者来说,是一堵令人望而却步的墙;而对于勇敢者来说,却是一扇充满诱惑力的门。它对于我来说,既是一堵墙,又是一扇门。当我怯懦的时候,它是一堵墙;当我的自信战胜了怯懦的时候,它又成了一扇门。我轻轻打开这扇门,仍在门里徘徊,只不过是仅仅迈进门槛而已。既然入门,总不能空手而归。"——1995年陈兴良老师

  • 标签: 不能犯未遂 客观危险说 客观说 幻觉犯 陈兴良 法益
  • 简介:当前中国自然与法定区别理论多借鉴国外理论,主要是德国和日本的学说。然而,德国学者将两者区别的目的是想将违警罪排除于刑法外,意图在立法上明确划分刑事不法与行政不法。日本学者讨论两者的差异,立论的目的在于讨论行政刑法是否可以不必完全适用普通刑法总则的问题,强调只要在形式上区分普通刑法与行政刑法即可。两者都无法真正解决中国自然与法定的区别问题,自然与法定区别的真正价值体现在立法上,两者的区别是为了寻找自然与法定入罪上的差异,并为具体类型的法定入罪提供指导作用。其区别体现为法定的超常性。可以从两方面予以论证,首先,法定将市民社会里较高层面的道德纳入其中,这无形中拉高了最低限度道德的底线;其次,法定除体现市民社会愿望道德的诉求外,更多体现了政治社会的要求。

  • 标签: 法定犯 自然犯 法定犯的超常性
  • 简介:'危险是既遂'这一传统观点既缺乏刑法理论根基,也无法指导刑事司法实践.事实上,危险只是与之相对应的实害的未遂形态.这是刑法基本原理和刑法应有之精神所决定的.

  • 标签: 危险犯 既遂 未遂 犯罪结果
  • 简介:死刑存废之争,日益激烈,然又久久相持不下。对比死刑存废之各种观点,主要集中于哲学基础、伦理学基础和刑罚学基础,围绕这三个焦点展开的论证各有其合理性及非合理性。实际上,死刑的存废问题,对于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而言,归根结底是一个死刑存废的界限问题。自然、法定的分类理论,或许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解决死刑存废的界限问题。对于自然保留死刑,对于法定废除死刑,如此可以达到刑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权"的基本功能。

  • 标签: 死刑废除论 死刑保留论 自然犯 法定犯 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