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以盗马案为核心,探讨清代乾隆时期南疆治理中的法律多元性问题.主要观点如下:基于清代文献记载,与内地和蒙古地区相比,清朝在新疆的立法并不成熟,在很长时间内没有颁行统一的刑事法规,相关案例中对法律的应用以皇帝个人意志为转移,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在面对新疆这样一个多元之地,清朝统治者所面临的严峻挑战.可以肯定的是:第一,在总体上,盗马案犯和被盗马匹主人的民族身份,甚至还有他们的宗教信仰,都是清朝官员在司法审判中的重要考量因素,因而导致司法依据的多元局面;第二,乾隆时期,对新疆盗马案犯的处罚较之清朝其他地方更为严厉,而实施的刑罚主要受到《大清律例》的影响,也反映出清朝在重案中对司法一统的追求;第三,嘉庆以后,在对新疆盗马案的司法审判中,无论是司法程序,还是对盗马案的定罪与处罚,都与内地的法律文化日益趋同.
简介:利用2005至2015年的数据探讨合肥市旅游业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的互动关系,发现合肥市旅游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各子系统的综合水平拥有显著提高。近年来合肥市旅游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各子系统均达到了高度协调的耦合状态,但旅游业发展与生态城镇化间的协调水平相对滞后。计量检验结果表明全市旅游业与新型城镇化发展存在密切的互动关系,短期中除生态城镇化以外,其余新型城镇化各子系统均对旅游业发展产生了显著的促进作用,其中旅游业发展与经济城镇化的关系最为密切。最后提出了通过发展“全域旅游”和旅游新业态、创新旅游公共服务模式、加大环保力度等措施推动全市旅游业和新型城镇化的协调发展。
简介:旅游促使游客与东道主两个群体相遇,在相遇中产生“客-我”分野与对视.在这样的分野与对视中,“自我与他者谁才是主体”的争议自然产生.对此争议所持的观念,促成了主客之间不同的行为方式,进而给主客文化带来不同的影响.本文在文献分析与现实观察的基础上,从“自我”与“他者”关系的视角出发,探讨旅游活动中的主客互动,归纳出旅游活动的3种主客互动类型,即“自我主体性”类型、“他者主体性”类型与“伦理他者”类型;并进一步结合旅游情境,分析持有不同类型观念的游客与东道主的行为方式与影响.本文认为,旅游发展应倡导“伦理他者”理念以利于主客互动关系处理,促进旅游可持续发展.
简介:本文是作者在民族国家视角下探讨游牧族群与农耕族群互动关系的系列论文之一。作者认为“游牧行国”和“王朝藩属”一定程度上能够概括分别以游牧和农耕为主要生业的两大族群。因此在概述游牧行国体制、王朝藩属内涵及其特点的基础上,对游牧行国体制与王朝藩属碰撞和重组的阶段及其特点做了探讨,认为按照依据游牧行国的兴衰历程、游牧族群的聚散转变,以及其与王朝藩属、农耕族群互动的轨迹,可以将游牧行国与王朝藩属的互动过程分为五个阶段。(1)先秦至秦汉时期(公元1世纪之前),匈奴游牧行国的出现及与汉王朝藩属体系的碰撞、对峙和交融。(2)从“匈奴遁逃”到北魏灭亡,是游牧行国发展的第二个时期,时间大致从永元三年(91)到永熙三年(534)。(3)从北魏分裂至唐朝灭亡,是游牧行国发展的第三个时期,时间大致从东魏太平元年(534)到后梁开平元年(907)。(4)从后梁开平元年(907)到明朝建立(1368),是游牧行国发展的第四个时期。(5)从明朝建立到清朝的“大一统”,是游牧行国发展的第五个时期,时间是洪武元年(1368)至19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