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雍正九年,经广西布政使金鉷奏请,清廷制定了“冲繁疲难”制度.这不仅为划分地方官缺等级提供了一套全面、合理的操作标准,使延续近两千年的地方行政等级制度臻于完善,也对清代地方道、府、厅、州、县官员的选任、行政素质的改善以及选任权力的分配,产生深远影响.任何制度的形成均有一个调整完善的过程,“冲繁疲难”制度亦不例外.除单个省份不定时期的“个别调整”外,由朝廷颁布谕旨,下令各省“统一调整”者就有三次,分别发生在雍正十二年、乾隆六年和乾隆十二年.除了时间上的不同,三次调整在原因、内容、过程及特点等方面亦迥然有别.这是“冲繁疲难”制度从初定走向成熟的动态变化过程.而“互换”条例的订立,又为维持选任制度和权力分配的动态平衡奠定了制度基础.
简介:法国著名学者菲利普·勒热讷的“自传契约”理论话语模式,是一种建立在以卢梭等为代表的传统自传文本为分析前提的理论建构。他坚守自传文类不能混同于小说的红色底线,为自传文类正名,为自传文体立法。面对以罗伯-格里耶为代表的法国“新自传”对“自传契约”的挑战,勒热纳初期一度反映强烈,不无忽略了“新自传”在理念及形式上对传统自传的“新的互补”价值。我们认为,勒热讷的“自传契约”是有关传统自传秩序的原理之一,我们必须维护之。我们不能因为新的自传种类的出现,而把小说的秩序原理混同于自传的。事实上,我们应该发展勒热讷“自传契约”的内涵,用“新自传契约”来概括后现代自传的秩序原理,唯有如此,自传这一文学类型才能趋向丰富与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