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法律的颁布执行是清王朝统治达斡尔、鄂温克两族的重要途径。清初直辖于理藩院时,达斡尔、鄂温克两族所适用的法律一度为“蒙古律”。康熙中叶划归黑龙江将军管理后,两族始行转奉“大清律”。这一现象标志着清王朝对达斡尔、鄂温克人政治地位设定的深刻转变,对两族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论成吉思汗的法律思想
“口瑞”及蒙古人的语言信仰习俗与社会道德
论阿旺丹达“宿命”思想与“无我”意识
论蒙古法对元朝法律的影响
简论歌唱基础训练
清代达斡尔、鄂温克两族所适用的法律
从欲望无限与资源有限性矛盾视角论托王的思想与行为
《锡伯语、满语口语基础》出版
牧区草场承包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浅论成吉思汗生态管理思想
古代蒙古社会的论理道德教育历史考述
蒙古族传统道德教育的基本形式
陶格陶夫图日《陶王训诫》的法律文化价值
论《成吉思汗箴言》的哲学思想
论成吉思汗信义观的政治思想
论托王游牧经济革新思想
论现代蒙古族作家启蒙思想
罗卜藏却丹社会哲学思想研究
额尔敦陶格套诗歌作品的主题思想
论满都海彻辰的《政即夫》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