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检察官客观义务有价值层面、制度层面和理论层面三个不同层级的内涵。从制度层面分析,由于侦查中心主义、检察一体和绩效考核影响,我国检察官客观义务不仅在立法规定上有缺陷,司法实践中也出现异化。为保障我国检察官客观义务的真正实现,使得检察官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推进刑事诉讼程序的进行,应当明确检察官的主体地位、构建全面客观义务和设置合理起诉标准。
简介:危险驾驶罪的创设基于风险刑法在风险社会中的运用,是典型的危险犯。该罪应为故意犯罪,即使出于原因自由行为(醉酒)的考量,也可以知晓对驾车有认知,便是对危险状态的主观放纵。无论是从危险的紧迫性,还是标准的明确性出发,危险驾驶罪都是只需满足实施类型化行为即可构成抽象危险犯。依据“抽象危险——具体危险——实害结果”的演变路径,推导可知抽象危险犯是指没有未完成形态的犯罪,危险驾驶罪亦满足此规律。
简介:根据科研工作计划,我校于2017年11月28日组织了校立科研项目结题会议。会上,各项目负责人依次汇报了课题研究的目的及意义、研究设计与方法、研究的过程与分析。并阐述了研究结论。经专家组评审,“酒泉地区风电功率预测”等8个项目达到结项要求,准予结项。
论我国检察官客观义务的完善
危险驾驶罪主客观层面的再探
我校召开校立科研项目2017年度结题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