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我们摒弃过去片面关注经济增长而不顾资源环境状况的发展思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生态文明理念落实在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就是要求矿产资源开发尊重自然,保护生态环境,这就需要生态补偿制度来调和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恶化之间的对立矛盾。我国目前尚缺乏在生态文明理念指导下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导致面对矿业开发中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而束手无策。本文针对矿产资源开发中产生生态环境问题的不同阶段提出构建生态文明理念下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既包括对即将形成的生态环境问题防治的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也包括对历史已形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恢复的矿山开发生态环境国家补偿制度,针对新旧生态环境问题形成统一的生态补偿模式。
简介:摘要:在中国的抗日战争期间,德国、苏联和美国先后对华进行了一系列援助,而这些援助多以中国稀有的矿产资源作为交换,可以说,稀有矿产资源在中国抗日战争取得最终胜利的过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简介: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是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生态法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构成。然而,民族地区构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具有特殊的涵义,其生态补偿制度探索至少需要凸显资源补偿、环境补偿、生存补偿和文化补偿等四个方面的价值维度。以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为例,民族地区构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既需要优化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结构、拓宽矿产资源生态补偿资金渠道,而且应当通过树立保护当地人利益的意识,汲取本土有益生态文明传统,推进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市场化运作。与此同时,民族地区应当立足于其条件充分、特色鲜明的区位优势,依据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享有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的立法自治权,在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方面积极作为和率先垂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