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前,在主要新闻传播媒体广播、电视和报刊的内部,有人也这样认为,广播一听就过,其真实性可以马虎一点,而报纸(刊物)则不一样,白纸黑字写着,人们随时都可看得清清楚楚,马虎不得,电视则介于两者之间。再有人认为各级新闻单位对新闻真实性要求也不一样,中央级要求最高,其余类推次之,有些小地方、小范围影响小的可以低要求。此外专业性新闻传媒和非专业性新闻传媒,传描新闻其真实性标准亦当有所不同。出现上述种种怪现象,对于部分人来说可能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但笔者认为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不正常现象。追根溯源,当然有其历史的和客观的原因,但主要还是主观的和现实的社会原因。原因之一是,有些作者理论认识上走进了误区,对新闻真实性缺乏深切理解;而有些人则以“新闻改革”等为借口,企图打破新闻真实性这一最基本的原则,加入一些肮脏的东西;破坏其纯洁性。原因之二是,在改革开放形势下,有些作者财迷心窍,搞“有偿新闻”,赚不义之财,而丧失最起码的职业道德规范——新闻真实性原则。原因之三是,缺乏理论学习和职业良知,在社会万花筒(尤其是社会腐败现象)面前显得麻木,无能为力,以至随波逐流,听之任之。
简介:经常给报刊写稿,有时主动,有时应约;有时写长的,有时写短的;有的发了,有的没发;有的是原文照发,有的是编辑删改后再发。这似乎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作为作者,高兴之余,对报刊的编辑一直心存感激。因为我知道,发表的那些文章,虽然署着自己的名字,但背后凝结着编辑们的心血。编辑们乐于为他人作嫁衣,甘心做无名英雄,我一直十分敬佩他们。所以,在写这篇对编辑可能有点不敬的文章时,我总觉得不够厚道,有点忘恩负义。但是,这个问题由来已久,又事涉法律,确实值得一谈——尽管以我的能力未必能谈清楚;编辑们既有奉献的精神,亦不乏容人的雅量,想必也十分关注并愿意讨论这个问题。
简介:<正>广播的直播,是指广播节目在广播制作室内不经过录音而直接播出;广播的录播,则是广播节目利用录音机先录好音后再播出。1906年12月25日,人类第一个广播电台——美国马萨诸塞州的一个实验电台,便是以一位妇女直播的声音而惊动世界的。我国在1940年12月30开播的延安新华广播电台,从文字节目到文艺节目,大量采用直播,甚至像《黄河大合唱》那样的大型节目的播出,也是由文艺团体数十人、上百人站在话筒面前直接向外播送的。当然,这与当时的技术条件有关。初期的直播与录播,区别的标志是是否使用录音机。近年来,在我国新闻改革中出现的直播节目已经不是初期的那种态势的直播,一般都设有主持人,名曰主持人直播节目,并且引进听众参予,使得传播者与接受者发生直接的交流关系,这是直播的一大进步。
简介:记者采访效果如何,影响作品成败。不会采访难当记者。采访水平不高,成不了优秀记者。那么。怎样进行采访活动并卓有成效呢?我的体会是:把握住记者自身之“取”与采访对象之“予”相互趋同于求异的交叉关系。便会有事半功倍的结果。想在采访对象方面有所“取”,首先要调动对象“予”的积极性。事实上,记者在采访进程中,已经给对方以“取”的感觉。如是,采访初始,记者就应尽早发现并适宜利用与采访对象在对某一事物中所存在的共同点,让其起到“似曾相识”的中介作用。这样的“趋同”,有如在记者与采访对象之间出现了介绍人或见面礼,催化对方很快产生“予”的想法,从而达到采访目的。以采访为目的的“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