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8年以来我国遭受了数次地震灾害,给国民经济造成了巨大损失,关于巨灾风险分担的讨论也不断增加。本文从生命周期理论出发,借助完全保险假说及其计量工具,利用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CHNS)1989年至2011年之间9次调研的数据对完全保险假说进行了实证检验,并对地震风险分担的实际效果进行了测算。实证分析结果拒绝了完全保险假说,当前国内社会保障体系以及金融市场、保险市场还不完善,居民风险分担能力比较弱,但地震区域的家庭风险分担能力则相对较强,其原因是享受到了政府援助带来的正面效应。因此,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的“构建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中,应当充分考虑政府与市场的平衡,同时避免“挤出效应”与“干预不足”。
简介:2009年我国修订《保险法》增设“不可抗辩条款”是立法的进步,但因其未将投保欺诈等情形作为不可抗辩的除外适用规定,致使该类案件的司法处理无所适从。《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制定中对保险人受欺诈后撤销合同诉求之支持,先定后删,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又将其作为待定议题,使学界对保险合同撤销权与解除权竞合时的“排除说”与“选择说”之争更趋激烈。深入研究所得结论是:在投保欺诈背景下,保险人应依法享有保险合同撤销权。主要理由为:投保人自觉履行健康询问时的如实告知义务是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在要求;依赖保险人的事先防范无法阻止欺诈;公正的司法不应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支持恶意欺诈行为;现行保险合同解除权制度对保险人的司法救济已形同虚设,不足以发挥惩恶扬善作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适用”规则在投保欺诈案件中缺乏适用前提;合同解除权与撤销权不该相互顶替取代;被投保欺诈的保险人撤销合同并不完全排除不可抗辨条款的适用;带病投保欺诈背离保险的本质属性,破坏保险的社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