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保障房的退出是让那些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改善,不再具备享受保障房资格的家庭退出保障房,以便为社会上的困难群体提供更多住房机会。保障房的退出有利于在控制增量的前提下实现保障房的供需平衡,因此具有较大政策意义。通过对保障房退出影响因素的实地研究,发现保障房的退出受到政府动机和执法成本的影响。不同类型的城市保障房的紧迫程度不同,因而对退出机制的需求以及由之产生的政策动机也不同。保障房的退出如果运用法律规制,则由于执法成本高,难以取得理想效果。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中国城市保障房退出当下并不能完全依赖国家层面的普遍的法律规定,而应进行多层次的制度建构。其中,宏观层面的法律制度,中观层面的政府行政管理制度和微观层面的社会管理制度是保障房退出领域制度建构的基本框架。
简介:社交商务中政治消费正在兴起,然而对于政治消费的动机和行为形态的研究却非常缺乏。本文以态度功能理论作为理论视角,使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分析社交商务中消费者的价值观表达、社会认同、社会评价这三种态度功能动机,对积极购买、抵制、潜水三种政治消费行为形态的直接影响机理,并且考察积极购买、抵制、潜水三种行为形态在态度功能动机影响下的相互转化机理。本文发现价值观表达对积极购买、抵制、潜水有显著积极的直接影响;社会认同对抵制有显著积极的直接影响。还发现在价值观表达、社会评价的影响下,潜水可以转化为积极购买或抵制;在价值观表达、社会认同的影响下,抵制可以转化为积极购买或潜水;在价值观表达的影响下,积极购买可以转化为抵制或潜水。
简介:<正>税务机关采用“定期定额”征税方式下,纳税人超定额不申报纳税、隐瞒营业额(或销售额,下同)偷税大要案日趋增多,已成为税务稽查部门的工作重点。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部分纳税人的纳税观念非常淡薄。一部分纳税人生产经营和销售等采用现金交易,特别是一些个体家庭工业企业,加工场等,其生产销售大多采用现金交易,自认为税务机关难以查帐,企图减小“定额”基数,能偷则偷,可逃则逃,造成隐瞒营业额,大肆偷税。二、纳税人对“定期定额”征税方式理解不正确。在办案中,一些纳税人(当事人)将“定额”等同于“包税”。错误地认为定额内的营业额完税了就万事大吉,超定额部分的营业额,不纳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查获此类案件进行处罚时,纳税人称自己受罚是“冤枉”的。三、客观上由于税法对“定期定额”征税方式缺乏一套具有法律效力的征管办法或操作程序。一般税务所对纳税人进行“定额”,均以不激化征纳双方矛盾、考虑同行业综合平衡和纳税人盈利等方面因素为前提去核定“定额”,在确定定额时易发生“讨价还价”现象。另外,也不排除一些税务人员到纳税人中去搞调查研究太少,没有很好地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等诸多问题,致使核定营业额远远低于实际营业额,有的差异悬殊,造成税收大量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