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税务行政执法中面临的问题(一)个别地方党政领导的干预目前,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打着招商引资和搞活本地经济的招牌,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出发,制定一些有违国家税法的文件、会议纪要,擅自制定和解释税收政策。像某区人民政府与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贸易广场建设合同”中的第八项就明文指出:“对贸易广场建设所涉及的税收问题,在某区人民政府全力争取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下,实行总额控制,共计500万元,由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贸易广场奠基2个月后逐月支付给某区人民政府,每月支付100万元,由某区人民政府代为纳税,不足部分采取区级财政列收列支、以财政投入方式支持贸易广场公共设施建设”,这一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是一部程序法。2001年5月1日起旅行的新的税收征管法强化了税务执法的很多程序规定,这不仅表现在税务机关的主体地位得到加强,还表现在对一些执法程序的完善方面。在依法治税的今天,各级税务部门不断强调要改变原来“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瓢注重税务执法行为的“行政程序”。要依程序办事,首先就要明白什么是行政程序?行政程序也称行政手续,它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的方式、步骤、以及实施这些方式和步骤的时间和次序。其中:实施行政行为的方式、步骤以及实施这些方式,步骤的时限和次序是行政程序构成的四个要素。与之相适应,税务机关在依程序执行税法时,也应重点从这四个方面进行把握,避免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发生,切7实提高依法治税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