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1年4月19日《羊城晚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今天上午正式收到省人大代表游海燕提交的一份闭会期间的建议。建议中说,洛溪大桥已建成运行了13年之久,它对珠三角地区和广州市、乃至全省的经济发展超着重要作用。近日来,关于洛溪大桥的建设资金来源和收费去向等问题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洛溪大桥的收费还贷问题,直接牵涉到千千万万人民的利益。考虑到洛溪大桥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是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省政府有关部门对其收费还贷负有管理责任。为落实公众的知情权,有效改善广东的投资环境,牢固树立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并配合广东整顿经济秩序,现紧急建议省政府就洛溪大桥的相关问题作个彻底调查,给人大代表和社会一个负责任的解释。
简介:至2001年底,经广东省政府批准设置的收费站有418个,其中非经营性收费站242个,经营性收费站176个,还有49个收费项目已经省政府批准但尚未开始收费。目前广东省路桥收费站的数量占全国收费站总量的1/7有多,其数量和密度都居全国第一。虽然符合国家规定的平原40公里,山区20公里的设站标准,但由于一半以上的收费站集中的珠江三角洲,就显得太密了,如107国道中堂大桥与江南大桥之间站点仅相距3公里。据公路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说,这也是有客观原因的:一是广东较早实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十几年前,在国家尚未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省政府粤府办[1985]53号文和粤府[1988]169号文分别规定,修建一级公路10公里、二级公路20公里、桥150米可分别设置一个收费站,到1994年全省设置的公路收费站已有220个。1995年后,新批准设置的收费站,都严格按照交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交公路发[1994]686号规定执行。
简介: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02年上半年,湖南省对国债资金扶贫公路项目进行了一次检查。从总体来看,贫困县公路国债项目管理大体上是好的,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1.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一些市县在公路建设过程中,由县政府成立工程指挥部,县政府领导担任指挥长,全权负责整个项目的建设工作,施工监管、财务核算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具体经办。工程完工,指挥部亦将拆散,领导、工作人员各自回到原来的单位。其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业主,也没有责任主体,对彻底落实项目建设终身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万无一失极为不利。2.招标投标责任制不落实。有的不按规定程序招投标,滥用邀请招标,使项目招标存在很多漏洞;有的搞地主保护主义,为照顾本地施工企业,一些低分高价的企业反而中标,使招投标流于形式;有
简介:自从1984年实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以来,广东公路建设事业突飞猛进,全省公路网络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在公路收费站的布局和管理上,问题仍十分突出。全省共设立了收费站440个,收费站的密度和数量均居全国第一,440个收费站当中,非经营性路桥收费站,即由各级政府通过贷款、社会集资等形式投入的收费站共22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