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民法通则》为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正式从立法上肯定了法律行为制度,对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作了专节规定,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较为完善的概念体系。《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行为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中,被称作"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由合格的行为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适当的行为内容和合法的行为形式四个要件构成,它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民事法律行为通过行为人而使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其次.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平等独立主体自觉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由民事法律行为引起的民事法律关系大都具有等价有偿的性质。最后,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从法学的发展上看,是从契约制
简介:“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两千年前,亚里士多德如是说。职场之上,同样生存着一类“政治动物”。“政治动物”固然令人可恼,但我们仍要学习如何与他们共处,甚至可从中学习晋升之道。在观察经理人的职业生涯时,我们往往会听到两类迥异的故事。一类故事中,主人公在职业生涯的早期就显露出了非凡的领导才能,他们能在复杂的情形下处理问题,并愿意承担责任。另一类故事则告诉我们,有些管理者虽然不具备第一类人的才干,但纯熟掌握人际关系技巧,知道如何伪装自己在领导远见和能力方面的匮乏,并总是能够不择手段地保全自己,最终逢凶化吉。他们,就是职场中的“政治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