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农户不仅追求收入的提高,而且要避免收入波动的风险。在正规风险规避机制缺失的情况下,农户在长期的实践中已经发展出一些非正规机制来处理风险。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体制变化和结构变化使农村的社会经济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导致了农户各种非正规风险处理机制的变化。目前,农户不得不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事前的收入平滑机制来处理风险,有时甚至被迫承受风险所带来的不利后果,这会同时在效率和公平方面带来消极后果。
简介:本文从家庭责任制的产生入手,分别从合作化、人民公社和改革开放后的不同历史背景,探讨了这一制度的产生、地位和优缺点,揭示了这一制度从公有产权必需的实施机制、到基本经济制度再到影响农民收入的制度根源这样一个演变过程。借以证实:家庭责任制和农民收入问题,天然具有密切的关系,家庭责任制的影响,是研究农民收入问题不能再回避的重要因素之一;公有产权需要自己的实施机制,而家庭责任制正是合作化后最好的、最合适的;作为一种基本经济制度,家庭责任制曾经带来了明显的经济绩效,但由于其内在的制度缺陷不可避免地逐渐放大,这一制度的经济绩效势必要逐渐降低,以至沦为影响农民收入的制度根源。这其实表明,任何制度安排都不是“长生不老”的,为了从根本上增加农民收入,家庭责任制也会有被替代的一天。也说明中国农村的改革不仅要配套进行,而且改革将没有终止的时候,就像人民公社已经成为历史那样。
简介:运用ADF检验、Johansen协整检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和向量误差修正(VEC)模型,结合安徽省1997-2013年财产性收入差距、金融发展水平以及经济增长数据的计量分析研究,得出这三个经济变量之间的经济关系。研究结果表明:从长期来看,经济增长抑制了城乡财产性收入差距的增长,而金融发展规模和效率却加剧了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从短期来看,安徽金融发展规模和发展效率抑制了安徽省城乡财产性收入差距的扩大,但是经济增长却扩大了安徽省城乡财产性收入差距。并在此结论的基础上,从安徽省的经济发展方面、金融相关机制与环境、土地制度和居民本身素质方面,提出了能够抑制财产性收入差距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