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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食品安全法》正式开始实施之后,如何界定名人代言行为、明晰代言人的法律地位及其责任,是目前需要深入探讨的,本文拟对名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应承担法律责任作初步探析。首先从三个关键问题人手:第一是明确名人在食品广告中的法律地位,这是明晰名人应担义务,划分名人承担责任的前提。第二是名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是否承担侵权责任,本文从构成侵权行为的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的四个要件进行分析。第三是确认名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承担共同责任的形态。在解决以上三个关键问题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将所有名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的行为均归为共同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论断值得商榷。对此问题需要从名人代言虚假广告行为中获得的利益、主观恶性程度及名人认知的局限性等方面进行分析。笔者提出了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应承担侵权补充责任的建议。

  • 标签: 名人 虚假广告 侵权责任 共同责任 连带责任 补充责任
  • 简介:为了使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应用法律、法规,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准确。2004年1月,媒体对麻辣类“素食荤标”小食品以劣质产品进行了披露,引起有关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在对小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过程中,对企业的违法事实和处罚适用法律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和认定,本文对正确理解职权法定与“法律空白”的这一法律原则进行了讨论和分析,阐述在遇到类似问题时的处理方法。

  • 标签: 职权法定 适用法律 违法事实 行政机关 正确 法律原则
  • 简介:1998年11月27日,南京市工商局X分局(以下简称X分局)在南京江海烟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公司)租用的20号库位,查扣涉嫌假冒的茅台酒228瓶、五粮液酒656瓶、剑南春酒198瓶,共计1082瓶。经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以及宜宾五粮液酒厂、四川绵竹剑南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鉴定,上述酒均为假冒名酒。X分局经调查、取证、听证后,认为江海公司的行为违犯了《投机倒把

  • 标签: 一事不再罚原则 南京江海烟酒有限公司 销假冒名酒案 违法行为 处罚主体 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