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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个结果
  • 简介:炒作矿业权是一种违背资源配置与财产权配置的有害行为,资源的稀缺性要求其得到效率性开发,社会发展对资源的依赖性则促进了立法对囤积矿业权的炒作行为的强制干预。矿业权动态持有是市场配置资源规则与投机利益博弈的结果,符合现代民商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分析其法治性与合理性可为我国新时期的资源立法提供有利参考,确立可持续发展、生态并重的资源财产观。

  • 标签: 矿业权 炒作 法治 诚实信用 财产观
  • 简介:针对我国刑法理论中认为间接故意犯罪没有未遂形态的传统通说,本文从多个方面提出了质疑与反驳,主张间接故意不排斥未遂形态。通过构造案例等方式,本文发现了传统通说所支持的“承接模式”无法解释的现象,进而在中德比较法的视野中进行对比与分析,指出传统通说在刑法教义学、逻辑学中的种种值得商榷之处。在批判并修正了传统通说所支持的“根据事后结果倒推主观心态”理论后,本文提出了“根据事后结果取舍主观心态”理论,并从对该理论的扬弃中提出独立甄别间接故意行为是否成立未遂的标准。

  • 标签: 间接故意 犯罪未遂 行为无价值 结果无价值 不可罚的不能犯
  • 简介: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和代表素质的提高,乡镇人大已不仅仅满足于听取报告和提出建议、意见。在浙江省松阳、宁海等县市,一些乡镇人大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为破解本行政区域内的发展难题起到了较好作用。

  • 标签: 乡镇人大 决定权 票决制 民主法制建设 代表素质 行政区域
  • 简介:施工企业内部承包产生于工程实践并逐步发展而来,法律上经历了从否认到逐步认可的过程。本质上看它是公司承包制度在有资质要求的企业中的变通,这一制度满足了当前建筑业的需求,广泛存在于并还将在很长时间内大量存在于工程实践中;然而内部发包人的"控权"要求与内部承包人的"放权"需求之间的冲突、内部发包人监督监管义务的履行保障、内部承包与挂靠之间的界限等问题不能有效解决,该制度将很难发挥出应然的效果。市场需求催生法律制度,正面引导这一模式的发展,划定内部发包人的监督管理义务与内部承包人自主经营权的界限,保证内部发包人监督管理义务落到实处,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 标签: 施工企业内部承包制 监督监管义务 挂靠 合同效力
  • 简介:慎刑观是中国古代主流的刑法观,是传统刑法文化中最具特色的内容之一。古人所谓“刑之义”,即指刑事立法的宗旨,属于刑法观的基本范畴,也是慎刑观与重刑观两种对立的刑法观分歧的焦点之一,对该问题的解读是全面认识和深入理解慎刑观的前提和基础。按照慎刑观的理解,刑乃“不得已而用之”的“治恶之具”,刑法的直接作用是“禁暴厘乱”;刑法的主要目的在于“辅政助化”,“明刑弼教”;而终极追求则是“以德去刑”,“刑期于无刑”,以达到“刑措不用”的“大治”境界。儒家的“民本”思想、“仁政说”以及人性论是慎刑观的理论基础。

  • 标签: 慎刑观 制刑之义 禁暴厘乱 明刑弼教 刑期于无刑
  • 简介:理论界和实务界对环境公益诉讼的研究普遍忽视了法院/法官对于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认知与态度,当前法院与法官普遍对于环境公益诉讼持有保守与拒绝的态度,其原因在于法院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动力机制存在缺陷:法律依据不足、专门环境诉讼机制缺位,法院排斥群体性诉讼,环保法庭的制度突破难以获得法官群体的广泛认同。因此,必须从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构建系统的环境诉讼机制体系、进行专业培训和环境问题的社会建构等几个方面开发与重塑法院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动力机制。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法院 动力机制 缺陷 重塑
  • 简介:在刑法解释中,为确保刑法规范的开放性,有必要赋予其合乎时代精神与现实需要的价值判断,包括引入超越实证法范围的价值判断。教义学本质上涉及的是价值判断的规范化问题,具有将价值判断问题转化为法解释技术问题的功能。在法教义学层面,基于罪刑法定的制约,只有部分法外的价值判断能够实现向法内价值判断的转换。概括性条款与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充当着法教义学与法外价值判断之间的联结点。描述性构成要件要素也并非与法外的价值判断无涉。在刑法解释中,解释者应当优先以刑事政策所代表的价值取向来填充其间的价值判断内容。正是通过为价值判断提供实体内容,刑事政策为教义学体系的演进提供方向性指导,防止后者蜕变为封闭、僵化的存在。通过对危害性评价的支点产生作用,刑事政策在影响对行为的应受刑罚处罚必要性及其程度的判断的同时,反过来对犯罪成立要件的解释构成制约。贯彻“以刑罪”的逻辑,有助于对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做出合理的界定。“以刑罪”现象的存在,要求将罪刑相适应作为刑法解释的指导原则。

  • 标签: 刑法解释 刑事政策 价值判断 以刑制罪 罪刑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