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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个结果
  • 简介:根据国家工商局1993年第19号令《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2条所下的定义“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包括: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和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规定了奖金的最高额,法律又作出了禁止欺诈性抽奖等规定,所以在此不作赘述。值得探讨的应该是另一类的有奖销售——附赠。附赠又叫附加赠予,指竞争者在销售品或提供服务时免费提供另一种商品或利益。附赠包括经营者之间的附赠和经营者向消费者的附赠。附赠行为是否违法主要由受赠主体的身份来确定。国家工商局1996年11月15日

  • 标签: 巨奖销售 违法性 销售行为 经营者 商业贿赂行为 国家工商局
  • 简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商品市场的繁荣,分期付款销售方式也开始出现并日益表现出其优越性,受到广大用户的重视。分期付款销售是买卖关系中的买受人经出卖人同意,在支付部分商品价款后即取得商品并有权使用。然后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分期支付一定量的商品...

  • 标签: 买受人 出卖人 分期付款买卖 买卖合同 抵押权人 商品所有权
  • 简介:我国刑法在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程度的认定上前后矛盾,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刑事责任的差距逐渐扩大,并且假药、劣药如何区分仍未得到解决。司法实践中生产、销售劣药犯罪案件极少,原因在于假药劣药范畴模糊,结果犯的立法模式无法应对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实务需求。从严厉惩治生产、销售劣药犯罪行为及完善药品犯罪刑法体系角度出发,有必要取消我国刑法中假药、劣药二元标准的立法模式,取消生产、销售劣药罪。将劣药纳入假药范畴。

  • 标签: 生产 销售劣药罪 假药 劣药
  • 简介:我国目前之所以出现严重食品安全危机,这与我国对食品市场规制选择失当有关,是积多年管理之弊端的总体爆发,政府要最大限度保障食品生产销售市场的安全与有序,就必须创新市场规制方式,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最大限度提升行政执行力,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得以实施。政府只有集上述多种合力之功效,才能最大限度承担起保障食品安全之重责。

  • 标签: 食品市场 规制创新 不安全食品
  • 简介:破除个人与登记制度之间的博弈,不应局限于登记制度的简化以适应个人的需求或者提升个人的条件以满足登记的要求,从商事登记关涉的三方主体利益需求分析,重新审视商事登记的理念与本质,可以考虑将个人履行商事登记的强制义务转变为个人登记与否的自主选择权。同时结合我国工商登记改革的意见设立我国商个人的工商登记程序,并完善我国商个人登记的配套制度。

  • 标签: 商个人 自由登记制度 商事人格权 独立诉讼地位
  • 简介:目前国内网上购物呈现欣欣向荣景象,网上购物无论是种类还是数量都呈不断增长的趋势,药品通过网络销售也是大势所趋,然而药品由于其具有的特殊属性,使药品在网络上销售就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而这种风险直接关乎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文章根据药品在网络上销售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的思路。

  • 标签: 药品网上销售 风险 对策
  • 简介:<正>农合同是农业商业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是调整农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有力工具。建国以来,党和政府利用农合同这一法律制度,在促进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发展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1981年12月《经济合同法》公布之后,在国民经济大调整、农业生产大发展的新形势下,农合同在我国四化建设中的作用,愈加显得重要和突出。

  • 标签: 《经济合同法》 收购农副产品 国家计划 商业部门 法律制度 工农联盟
  • 简介:竞价排名服务虽不是一种崭新的商业推广模式,但其存在与发展一直未能引起学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直至“魏则西事件”的曝光才将竞价排名服务重新拉至人们的视野。从纯粹技术角度出发,竞价排名具有不同于自然搜索的人为干预属性;从实际效果上看,竞价排名具有将产品或服务广而告之的客观作用,因此,不应否认其商业广告之属性。以尊重效率原则为基础、以维护互联网事业持续发展为目标,结合现有法律规定,并依据关键词内容上的二重性,构建积极与消极并重的审查义务体系,以平衡竞价排名用户、搜索引擎服务与互联网用户的三角利益格局。

  • 标签: 竞价排名 商业广告 关键词的二重性 分层审查义务 供给侧改革
  • 简介:《刑法》第144条至第148条当中的"明知"为注意规定;鉴于制售伪劣商品罪主观明知的证明困难,"推定明知"是被允许的,但必须遵循严格的适用条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销售金额是犯罪的成立条件,因此无论以货值金额还是以可能销售的金额作为该罪未遂犯的处罚依据都是不合理的;对于销售金额的具体计算,销售者的实际销售价格应当是比商品标价更重要的认定标准。制售伪劣商品罪的罪数问题,既存在想象竞合犯也存在牵连犯;择一重罪处断时,对于重罪的判断不能一概地认定为制售伪劣商品罪,而应根据个案具体判断。

  • 标签: 制售伪劣商品罪 明知 销售金额 罪数
  • 简介:主体法定原则为我国商法学界的通说,但该通说是我国学者对国外立法例的学理阐释,国外学理上并未有类似表达。主体法定原则的前提是主体的立法较为完备,不同主体法之间的转介条款较为合理。我国目前的主体立法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因此主体法定原则不适合我国法制现状。司法实务当中对主体原则多有突破,法院在处理主体的纠纷过程中,常常用类推适用的方法解决纠纷,表现为同一主体内部、不同主体之间和民商事主体之间的类推适用。这种突破有其合理性,主体法定本就是学理表达,其对法院审判活动并无实际的拘束力,主体立法大量漏洞的存在迫使法院必须放弃主体法定原则,从结果上来看,法院对主体法定的突破带来积极的社会效果。尽管法院的类推适用在技术上存在一定的瑕疵,但法院做法本身并不应被批评,反倒是学理上应该放弃主体法定原则。

  • 标签: 商主体法定原则 商事司法 类推适用 合理性
  • 简介:网络版权内容过滤技术的进步,将使得版权侵权的预防方式发生革命性变化。网络安全港规则已经成为充分利用这一技术的法律障碍。著作权法应适当修正这一规则,引导网络服务与著作权人合作建立合理的版权内容过滤机制,自动识别和阻止用户的版权侵权行为。这将节省著作权人监督网络和发送侵权通知的成本,也降低网络服务处理侵权通知的成本。通过设定合理的技术过滤标准,辅以配套的人工纠错机制,网络服务能够将技术过滤的出错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避免对网络用户的合理使用、言论自由等造成实质性影响。

  • 标签: 网络服务商 内容过滤 版权侵权
  • 简介:<正>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严厉打击这种犯罪,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进一步提供了法律依据。正确理解、准确适用《决定》,对于充分运用审判职能,准确有力地惩治犯罪,促进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 标签: 人体健康 卫生材料 医疗器械 生产销售假药罪 卫生标准 严重危害
  • 简介:一、证券承销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分析(一)责任构成的基础和性质责任构成的基础是承销违反法定审查义务,并给投资者造成损害。公开发行文件无虚假陈述是证券市场公开原则的基本要求。各国证券法一般均要求承销应当确保发行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就承销应当尽合理审查义务而言,即承销应从自身的专门知识、经验出发,对文件进行合理审查,

  • 标签: 证券承销商 虚拟陈述 民事责任 证券法 合理审查
  • 简介:<正>1993年7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是对现行刑法体系的重要补充,是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活动的有力的法律武器。《决定》中规定的各罪在立法结构上采取了较新的方法,罪与罪之间存在着较严密的制约关系。要准确地理解该《决定》,就要正确掌握其特有的立法结构。本文拟就《决定》规定之罪的适用及刑的适用两方面作初步的探讨。

  • 标签: 销售伪劣商品犯罪 销售伪劣商品罪 犯罪对象 犯罪形态 法定刑 立法结构
  • 简介:私募基金的快速发展的同时,部分企业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给投资者带来了实际损失或面临重大损害的风险。近年来,英国私募基金领域该问题凸显。为保护投资者权益,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施行了新规定,明确限制企业向一般个人投资者推介销售私募基金。限制规定在实践中取得一定效果,也存在诸如引发新问题、规制力度存疑等问题。我国相关规定尚存争议,如何通过合格个人投资者规定的完善来解决私募乱象同样值得探究。

  • 标签: 私募基金 未受监管的集合投资计划 金融行为监管局 金融监管 金融推介
  • 简介:互联网的发展和成熟,不仅诱发了信息交流方式的革命,而且导致许多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网络内容提供的侵权行为就是现代侵权行为法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的网络侵权行为,在网络时代如何规范该类侵权行为,如何建立一套互相制约相关各方权利、平衡各方利益的法律制度,合理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对网络内容提供的侵权行为进行有效的制裁,同时又能够保证网络珑产业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 标签: 网络内容提供商 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 法定许可 利益平衡
  • 简介:<正>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1993年2月22日通过的《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已从199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补充规定》的公布施行,使商标犯罪成为一个系列化的罪名,从而导致拆解后的具体罪名及其犯罪构成等均有所修改或突破。为适应新形势下司法实践的需要,本文拟对该系列罪名之一——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商标标识罪略作探讨,作为引玉之砖。

  • 标签: 法制 注册商标标识 本罪 补充规定 违法所得数额 假冒注册商标犯
  • 简介:在中国古代法中,“重农抑”更多存在于意识形态的讨论或者政治态度的宣示中。历代商业政策和法制是功利而务实的,中国历史上并不存在一以贯之的“抑”法律实践。一般论者都倾向于强调历代采取“重农抑”法律政策在道德伦理和政治上的原因,但却忽略了政策提出的具体历史情境。重新认识传统的商业社会控制模式和中国古代商业法律传统的特有精神,财政角度是一个理想的分析路径。

  • 标签: 重农抑商 国家财政 法律传统
  • 简介:所谓按揭购房,是指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充当中介人,与房产及购房者共同签订协议,约定由购房者向房产支付首期房款后即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余房款由金融机构一次性垫付给房产,然后再由购房者按期分批归还金融机构贷款,同时约定购房者将所购的商品房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金融机构,直至购房者付清余款的商品房买卖行为。

  • 标签: 购房者 房产 商品房 金融机构 按揭贷款 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