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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个结果
  • 简介:<正>笔者目前与小口彦太、古濑(西泽)奈津子、坂上康俊、高盐博、川村康诸人同心协力进行仁井田升先生的《唐令遗》的补订工作。这原本是仁井田先生自己发意并已着手进行的编纂工作,先生不幸在伦敦罹疾而长逝,以致宏愿未酬。受到福岛正夫、佐伯有一两先生与东京大学出版会有关人士的关怀,此事至今仍托付给我们这些晚辈完成。开始以为用三、四年时间可以整理完备,由于笔者怠慢一直拖延至今,感到愧对于仁井田先生和东大出版

  • 标签: 《开元礼》 六典 卤簿 大宝 职员 衣服
  • 简介:对于以“借用”为名财后逃逸的行为,首先应当对“借用”行为的特征做出归纳,同时,对“借用”行为进行进一步类型化建构。“借用”行为的具体情形,将决定占有的归属状况,这是区分诈骗罪与侵占、盗窃罪的关键所在。对财后逃逸的行为定性,实际上涉及到盗窃罪和抢夺罪的区分问题。新的界分说并没有提出更好的界分标准,而旧的界分说实际上更加具有妥当性,这主要是由我国特有的刑事立法体例决定的。

  • 标签: “借用” 占有 诈骗罪 盗窃罪 抢夺罪 "
  • 简介:客观归责论的两大核心原理均有缺陷:风险的创设与实现原理不可能在客观要件中展开,因为禁止的风险须以行为人的主观能力为判断根据;风险的降低与变形原理以假想的结果为参照,本质是假设因果关系的运用。要合理地确定结果责任,不应遵循客观归责的路径,而应重主观归责的思路。据此,必须坚持“规范的主观归责”的方向:通过检验结果与行为人的主观之间是否存在——以禁止风险为纽带的规范关联,判断结果能否归责干行为人的主观。

  • 标签: 客观归责 主观归责 结果归责 禁止的风险
  • 简介:遗失物须为丧失占有的非无主动产。基于遗失物得的立法目的,在遗失物的范畴内排除了无主物,即所有权人主动放弃占有的物。除此之外,遗失物的丧失占有无须考察占有人或者遗失人的主观意思。遗失之丧失占有的判断是管领力的事实判断,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认识为准,而强调客观上控制力是否及于物。此外,得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于对物的占有取得,因此遗失物之丧失占有与其说是原权利人的丧失占有,不如说是物上丧失占有。而物上是否存在第三人的占有是判断遗失物是否丧失占有的难点。在私宅中私宅主人基于对房屋的控制力而对物有管领力;但是在具体的公共空间内丢失的物,因为人员流动性和不确定性,因此不能基于所有人对空间的管领而认为其对物有实际管领力。换言之,具体公共空间内丢失的物,在被得或者被工作人员等取得占有以前亦为遗失物。但是工作人员基于其身份的特殊性而不能取得得人的权利。

  • 标签: 遗失物 管领力 具体公共空间 所有人
  • 简介:<正>在日常生活及社会活动过程中,丢失物品的现象屡见不鲜。失主为了寻回物品,多方查找者有之、登报悬赏者有之,可谓焦虑万状甚至寝食难安。此时,遗失物得人直接或间接将得物返还给失主,毫无疑问是解除失主窘状的最好办法。然而,实际情况往往是得人要么将得物私自瞒下、要么不愿返还,前者使失主无从查找,后者使双方失和讲而酿成纠

  • 标签: 遗失物拾得 拾得人 报酬请求权 拾得遗失物 民事立法 失主
  • 简介:<正>案情原告杨秀琴与被告尹瑞萍系同事。1996年3月8日原告在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购买24K花型金手链一根,重18.27克,价格2521.26元,佩戴在右手腕上。1997年11月1日(星期六)上午8时左右,杨秀琴放好自行车,路经南京口腔医院供应室到总机房上班。上午11时50分杨到医院

  • 标签: 返还不当得利 价值取向 手链 举证责任 保卫科 案件审理
  • 简介: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的规制目标是清楚的,而对于何种规制方案能够实现上述目标则众说纷纭。自动续期问题的实质是如何实现土地资源的公平分配。一概无偿自动续期以及"一次获得,永久使用"等方案看似合理,实则有违市场逻辑,对既有的居住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并不公平,且会诱发地方政府的策略行为或投机行为。而采用市场方式进行个别化谈判和灵活期限续期以及试错的做法同样会产生极高的交易成本,并产生不公平的结果和系统性风险。这些都可能破坏自动续期规制目标的实现。自动续期制度设计必须以公平等法律价值为基点并在效果上接受其检验。

  • 标签: 自动续期 土地资源分配 公平考量 市场 效果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