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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既往的诸多典型事例启示人们,当今的行政监管执法过程中必须树立现代依法行政观念,才能正确引导行政方式创新实践;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背景下提出了诸多亟待解决的课题,首先就是必须重新认识政府的角色和职能,由消极行政转向积极行政、秩序行政转向服务行政、单纯的刚性管理转向柔性管理为主的现代行政模式,质言之,须要将政府的角色认知由“必要的罪恶”转变为“民众的伙伴”;民主的基本品格是自由和平等,行政民主具体表现为体现广泛参与性、两造互动性、平等协商性、可自由选择性(民主四性)的行政方式创新,行政民主不仅是世界潮流,也是我国渐次生发的行政革新过程;行政指导是行政监管执法和服务过程中的新事物,是代表性的柔性行政方式,行政指导的理念、特点、功能、类型、程序和救济制度值得认真研究和系统梳理,通过深化认识和立法建制,妥善运用并充分发挥出行政指导在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的抓手作用;同时,行政指导行为的固有缺陷和负面效应也须高度重视、认真克服,努力实现行政指导行为的法治,提升依法行政、民主行政、高效行政的水平,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指导制度发展道路。

  • 标签: 行政民主 行政指导 服务型政府 行政方式创新 法治化路径
  • 简介:既往的诸多典型事例启示人们,当今的行政监管执法过程中必须树立现代依法行政观念,才能正确引导行政方式创新实践;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背景下提出了诸多亟待解决的课题,首先就是必须重新认识政府的角色和职能,由消极行政转向积极行政、秩序行政转向服务行政、单纯的刚性管理转向柔性管理为主的现代行政模式,质言之,需要将政府的角色认知由“必要的罪恶”转变为“民众的伙伴”;民主的基本品格是自由和平等,行政民主具体表现为体现广泛参与性、两造互动性、平等协商性、可自由选择性(民主四性)的行政方式创新,行政民主不仅是世界潮流,也是我国渐次生发的行政革新过程;行政指导是行政监管执法和服务过程中的新事物,是代表性的柔性行政方式,行政指导的理念、特点、功能、类型、程序和救济制度值得认真研究和系统梳理,通过深化认识和立法建制,妥善运用并充分发挥出行政指导在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的抓手作用;同时,行政指导行为的固有缺陷和负面效应也须高度重视、认真克服,努力实现行政指导行为的法治,提升依法行政、民主行政、高效行政的水平,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指导制度发展道路。

  • 标签: 行政民主 行政指导 服务型政府 行政方式创新 法治化路径
  • 简介:当前检察机关在服务联系基层工作中存在联系渠道传统、单一,缺乏沟通技巧以及群众工作能力与社会新形势不相适应等现实问题,而这导致了检察机关与基层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两者之间不能实现无缝衔接及有效互动,这在一定程度上损毁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进而成为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瓶颈。文章通过资料分析及实证研究等方法,建议从加强沟通的平台建设以畅通群众诉求、加强群众工作能力建设以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建立服务基层的长效机制。

  • 标签: 检察机关 基层工作 长效机制
  • 简介:国家财政资助是新兴产业成长为支柱产业的重要推动力,其措施主要是指财政支出领域的资金给予和财政收入领域的税收优惠。国家财政资助文化产业符合相关文化公约的具体要求,也并不违反WTO反补贴协议。欧美文化产业发达国家已经形成的较为完善的文化产业税收优惠和专项资金制度具有力度大、覆盖面广的特点。文化产业是实现文化大繁荣的重要力量,应当理清文化产业资助的国际依据,借鉴国际社会文化产业资助的有益举措,剖析中国文化产业资助中的具体问题,加快构建完善中国文化产业财政资助法律保障机制。

  • 标签: 文化产业 财政资助 税收优惠 专项资金
  • 简介:“支付”作为给付行为的重要形式,是保证交易顺利完成的标志性事实。以计算机信息技术为特征的技术创新使得现代支付体系产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电子支付服务正深深地影响着国际商务和个人跨境消费。电子技术本身的特殊性、支付主体和接收主体的多样性及不同国家电子支付监管规则的差异性造成跨境电子支付服务中存在多重风险.这需要完善相关国际法规则、协调主权国家之间进行电子支付法律规范及加强法律技术合作等。我国电子支付服务监管立法应当以传统监管体制为基础.以跨境电子支付风险特征为核心.构建以中央银行监管为主体的多层次监管结构,以此促进安全、高效的跨境电子支付服务

  • 标签: 跨境电子支付 支付体系 风险监管
  • 简介:生物技术是国家未来竞争实力的技术动力及产业动力,对其合理引导、规范发展、预防风险,是各国面临的重要问题。欧盟在以法律为手段和工具来保障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特别是防范生物技术及其产业发展中出现风险甚至危害方面,走在了各国的前列。总体上,欧盟采用了水平立法与垂直立法并存的纵横交错式立法模式,构建了世界上最为严格和严密的生物安全监管体系。我国正在大力发展生物技术产业,欧盟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

  • 标签: 生物技术产业 法律保障 欧盟 中国
  • 简介:经过几十年的积极探索,我国建立了一系列立法公开的制度。这些制度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随意性较大、实效性不够等问题。这是由于立法机关对立法公开的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立法公开形式的针对性不强、立法公开工作责任制的缺失、公众参与意识和能力不高、立法者和立法工作者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原因造成的。今后应当从这些方面入手予以完善。

  • 标签: 立法程序 立法公开 公众参与
  • 简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综治委主任孟建柱重要批示精神,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就新时期法学会的工作目标和组织建设等相关问题采访了广东法学会会长王骏。

  • 标签: 广东省 法学会 中央政治局委员 专访 服务 政法委书记
  • 简介:(一)民法法典和部门法的时代背景倘若只允许我用一句话回答民法典和部门民法是如何形成的,我会说:部门法意义上的民法是理性自然法运动的产物!

  • 标签: 民法典 法典化 部门法化
  • 简介:2012年.黄龙县农村信用联社在县委、县政府和省联社、延安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加强基础管理.强化风险防控。狠抓优质服务。资金综合实力稳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年各项存款余额58775万元,较年初增长15521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9157万元.全年累计投放贷款10852万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16073元。占各类贷款总额的83.9%。

  • 标签: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综合实力 服务地方经济 黄龙县 陕西省 农村信用联社
  • 简介:在中国西部,一个曾经名不见经传的三线企业在改革发展和创新发展中蓬勃崛起,他们务实创新、永立潮头;他们自强不息、顽强拼搏,以创新发展的优异成绩,谱写了一曲壮丽豪迈的“法士特”之歌。值此陕西省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之际,笔者对这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模、优秀企业家、法士特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大开进行了专访。

  • 标签: 全国人大代表 务实创新 党委书记 集团公司 董事长 陕西省
  • 简介:刑法中的正当事由是在不法类型判断基础上的违法性阻却事由,定位明确,判断严谨。民法中的正当事由往往被混入免责事由之中,定位游离,功能弱化。要对正当事由进行刑民关系考察,在民法上就必须切割“违法性’’与“过错”。对于“明定’’的正当事由,在解释论上要尽可能消解刑民规范冲突以维护其“互通性”。就“续造’’的正当事由而言,效力局限于其被认定的法领域,并不当然在其他法领域有效。

  • 标签: 正当化事由 刑民关系 明定续造 规范冲突
  • 简介:在我国,公司纠纷解决机制的单一与公司纠纷的多样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非讼程序完全可以成为解决部分特殊类型的公司纠纷的一种快捷有效的方式。本文根据我国公司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针对目前公司立法本身的现状,结合相应案例就股东查阅权、股东会召集权、异议股东股份回购权以及公司解散及清算四类纠纷进行公司非讼程序的类型化分析。

  • 标签: 非讼程序 公司非讼程序 类型化
  • 简介:在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动态系统论从方法论层面对此提供了有益的启发。首先应当选定构成赔偿责任的要素,如受保护权益的重要性、行为在多大程度上构成损害发生的原因、故意或过失的程度、为避免损害而耗费的成本以及从危险行为中获利的多少;其次要厘清各要素之间及其与结论之间的关系;最后通过基础评价的引入来作出判断。

  • 标签: 网络服务提供者 损害赔偿责任 动态系统论
  • 简介:2012年3月起,经国家工商总局批示同意,广东省商事登记改革试点正式启动,以放宽登记住所、资本及营业范围限制为亮点,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行政放权、低门槛准入。“宽进”的登记模式是对过去一味强调政府理性的摒弃,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个人理性和行商权的自然回归。“宽进”后的“严管’,亦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行政管理”,而是对有限政府的服务性职能的彰显。改革所折射出的政府与市场的角色协调与互动,必将成为影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进程的重要命题。

  • 标签: 商事登记 市场准入 服务型有限政府
  • 简介:司法程序现代是在传统司法程序基础上不断扬弃而形成与新的社会背景相适应的更为合理科学的现代司法程序的过程。司法程序现代的标准不但是司法程序现代化成果的衡量标准,同时也指向现代司法程序所应具有的基本特征。司法程序现代的标准包括形式、价值和实践三个方面,形式标准可以区分为周延性和体系性两个方面,价值标准则包括公正、和谐和效率三个方面。

  • 标签: 司法程序 现代化 标准
  • 简介:我国海洋行政程序法的定位是:海洋行政程序法是海洋行政法的程序法,是行政程序法的特别法,也是海洋程序法的子法。法典路径理应成为我国海洋行政程序立法的必由之路,有利于回应海洋行政程序法体系之现存问题,有利于强化执法主体的程序义务保障相对人的程序权利,有利于克服行政程序法侧重普遍规则而缺乏特殊规则的局限,有利于各海洋执法主体遵循同一程序进而提升执法能力。统合后的海洋行政程序法是宪政环境下以海洋行政法律体系为依托,属于其内在体系且在适用效力上仅次于宪法,并与其他海洋程序法平行适用的分支法律。以此定位为主线,从海洋执法程序理论与立法技术的高度对该法典的实质内容与结构进行合理设置。

  • 标签: 海洋执法 行政程序 必要性 法典化
  • 简介:土地资本就是在土地流转起来后,实现自身增值的过程。为此,应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其一,要转变土地立法属性;其二,要健全土地利用规划;其三,要完善土地评估制度;其四,要平等保护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权利;其五,要明确农民主体权利;其六,要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其七,要构建农地资本配套措施,如建立农村土地交易机构和土地金融机构。

  • 标签: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利益分配 土地资本化 法律思考
  • 简介:我国立法机关在改革开放初期以来,曾经两次启动民法典编纂工程。但后来因为客观形势立法采取渐进模式而不是民法典整体推进模式,民法立法逐一制定成为单行法,以至于形成近年来不顾民法体系和科学性的立法碎片趋势。最高立法机关在2011年宣布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是这一“体系”其实建立在立法碎片基础上的单行法的集合体,并不符合法律科学意义上的体系的本意。现行民法立法的集合体内还残留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因素,而法律基本规则的混乱、繁简失当、轻重失衡、制度缺失与制度重复这些问题还都存在。新近出现的一些立法和立法动议,只是追求单一立法的自圆其说,而不追求立法整体的衔接.其结果是民法体系性问题愈来愈显严重。民法立法应该及时防止这种情形继续发生,并且及时推进民法典立法编纂工作,对现行民法立法予以整合,实现立法真正的体系和科学

  • 标签: 立法碎片化 民法体系化 民法典
  • 简介:类型作为法学方法论能够弥补概念法学抽象涵摄方法的不足。将商行为作为类型而非法律行为那样的抽象概念,是因为商行为符合类型的一系列要求:商行为具有鲜明的价值导向性,将其作为类型能区分商与非商行为,还能肯认商行为的正当性,引导商行为的理性;商行为的构成要素具有灵动性,它们丰富且具体,有时无须全部具备,商行为的边界也具有开放性;商行为的不同构成要素之间还具有维系性。将商行为作为类型,能实现其与民法法律行为制度的协同,并能实现商行为体系的逻辑自足。

  • 标签: 商行为 类型 法学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