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最近引发热议的"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来源于百度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的判决,由北京高院石必胜法官提出。2015年2月,最高院驳回了奇虎360的再审请求,并认可了"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而学界对于该原则仍提出了反对意见。从互联网行业中竞争的现状出发,分析该领域中出现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法院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境,并探讨近些年互联网领域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展态势。根据整理的规制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的规章以及行业自律公约,讨论由《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衍生出来的"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明晰公共利益和竞争秩序原则多发的原因,希冀能够实现互联网领域竞争的良性和可持续发展。
简介:保护文化多样性的价值追求应当融入反垄断法的制定与实施中,反垄断法应以最为文化友好型的方式来实现其经济效率目标。反垄断法作用于文化市场主要以普通的消费性文化产品为规制对象,对非消费性文化产品应尽量排除反垄断法的适用有些国家立法直接确立图书转售价格维持行为的合法性,或将其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主要是基于文化多样性保护之考虑,但这种法定豁免模式并不符合现代反垄断法的发展趋势,反垄断法对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应以个案分析为基础,宜采酌定豁免模式。个案分析主要依赖两条豁免路径,一是效率抗辩标准,二是附属限制理论我国《反垄断法》对文化多样性保护虽未有直接规定,但其第15条规定的社会公共利益豁免制度可类推为文化豁免的制度依据,只是需要注意规定的不明确在实践中可能存在适用上的障碍。
简介:“文化是人类劳动、智慧和感情创造的产品的总和。包括人们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社会制度、文学艺术、音乐美术、哲学、历史、宗教和科学技术等意识形态和劳动成果。””文化与人类的生存、发展密切相关,可以说.每个人的行为都与其所处的文化背景和所接受的文化观念有关,他的每一个行为都会透露出一定的文化气息。由此推断,犯罪无论是作为一种个体行为还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都必定包含着种种文化因素,丈化与犯罪具有干丝万缕的联系。本文拟从犯罪个体、犯罪社会现象和犯罪历史发展这三个角度出发,着重探讨文化对于犯罪的二重性问题。不妥之处.欢迎方家指正。一从犯罪个体而言,文化既诱发犯罪又抑制犯罪众所周知,人的行为是受人的思想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