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佛教东传史上道安是一位对佛经翻译作出了巨大贡献的人物,他开拓出了佛经传译的新纪元,标志佛教文化传播走向系统和规范。道安学兼内外,具有包括政治洞察力在内的多方面的才能。他的声望和影响借助王权的支持而遍于京洛,他在当时的僧俗各界具有不可动摇的领袖地位。道安毕其一生,与般若学相始终,在佛学思想上说,他是本无宗的代表。他与竺叔兰、罗什并驾齐驱,将般若学推向高峰。他的思想中吸纳了魏晋玄学清谈的内容而具有以道解佛因素。同时道安思想中包含对现实世界有浓厚参与色彩的弥勒信仰。从世界文化交流的角度说,佛经翻译和佛教中国化为世界文化交流与融合确立了一个最佳的典范,而道安在其中的贡献是不可取代的。作为一代高僧、一个致力于佛教经典翻译的思想家而言,求知、"决疑"更符合道安的价值取向。
简介:“快速反应”是指导处置案件措施与查缉案犯行动的原则,是对警方作战行动的一种规范.它强调“快速”与“灵活”的高度统一,要求接到报案后,能迅速出击,果断决策,及时控制和制止犯罪,捕获犯罪分子.具体表现为:1.发现犯罪后果,发现案犯踪迹或者预谋犯罪的线索,上报案情要快;2.接到报案后,召集力量,部署措施,组织出动要快;3.赶赴现场的时间要抓紧,行动要迅速,在调查访问、勘验检查和紧急布署围追堵截等各个环节上要快;4.罪犯逃离或可能逃离本地时,发布通缉令和协查通报要快;5.查明案情、获取证据、情况汇总、信息传递以及领导决策都要快.可以说:“快速反应”就是战斗力;“快速反应”中含有有利战机;“快速反应”可以提高效率;“快速反应”可以减少伤亡.所以,新形势下刑事案件侦察和处置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不仅在于措施和手段的优劣,而且在于采取行动的快慢,即是否能真正贯彻、体现“快速反应”.
简介:《企业破产法》设计了债务人高管人员承担民事责任的制度,但有关责任追究机制的框架设计尚不甚清晰。如何建立一个符合破产制度目的的债务人高管人员民事责任追究机制,是《企业破产法》在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破产债务人高管人员的民事责任制度的实现有赖于一个较为完善的民事责任追究机制的确立和运行。民事责任追究机制的中心是确定民事责任的追究主体和实现方式以及法院的特殊审理程序与职权。逐步明确和完善以债务人高管人员民事责任追究主体和法院职权为核心的责任追究机制,是实现《企业破产法》所设计的债务人高管人员民事责任制度的核心与制度保障。
简介:公司高管薪酬积弊重重,其核心问题并不在于薪酬之高,而在于薪酬与公司绩效之间关联度低下,而且缺乏有效的程序来制约董事会的恣意。另外,过高的薪酬吸引着大量有天赋的人才涌入商学院,未能从事其他社会价值更高的行业,从而减损了社会福利。然而,市场自身力量理论、最优合同理论、管理层权力理论等均无法全面解释高管薪酬之高企。事实上,公司的自我拉抬偏差、商业判断原则对高管薪酬安排之庇护、法院因无力对高管薪酬的妥当性予以事后裁断而不愿介入相关纷争、谋求政治资本最大化的立法者的机会主义心理,以及有关公司法律的“信任型”特征,均使公司高管薪酬的制约力量极度弱化。由于诸多因素极不确定,要求以确定性和规范性为特征的法律在这些方面做出应对,其限度至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