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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印度自贸区战略起步较晚但成效显著,目前其自由贸易协定数量居亚洲地区第二,且深受“东向”政策影响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自贸区战略。分析印度自贸区战略发展历程与特点,梳理印度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及签署进展,简要研究其代表性协定的特色条款和市场开放程度。最后,基于对印度自由贸易协定的深入研究和经验总结,以期为推进中国自贸区战略给予启示。

  • 标签: 印度 自贸区战略 自由贸易协定 启示
  • 简介:在多边贸易体制遭受挫折的情势下,区域贸易协定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越来越受各国青睐,在发展过程中变化出不同的构成方式,并突破了地域的限制,触角伸向了更广阔的领域,在世界经济贸易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也在近年加大了同东盟、日韩和中亚的合作,签订了一系列经济贸易合作协议。在合作的进程中,我国应该结合各个国家、地区的不同情况,进行有效的策略规划,以期达到预期目标。

  • 标签: 区域贸易协定(RTA) 区域贸易整合 自由贸易区
  • 简介:区域贸易协定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推手和制度保障。区域贸易协定的迅猛发展对全球经济和政治进程以及国际贸易法治都具有深远的影响。区域贸易协定发展的动因是多元的,每种动因的现实表现则又是多样的。完备而有效的国际贸易法治,不仅在于规则本身的公平合理和精细,还要求各国重视影响规则制定和实施的政治及其他因素。

  • 标签: 国际贸易 区域贸易协定 政治动因 启示
  • 简介:WTO一方面要求实行非歧视贸易,另一方面又允许各成员在遵守WTO规则的前提下签署区域贸易协定,对区域内成员实行更加优惠的待遇。由于许多WTO成员签署了区域贸易协定,因此,在相互间发生争端时,由于争端方具有WTO成员和区域贸易协定缔约方的双重身份,在哪一争端解决机构解决争端成为很现实的问题。近年签署的一些区域贸易协定大多规定了争端解决的场所选择条款,这一条款的设置对于解决上述问题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 标签: WTO 区域贸易协定 争端解决场所
  • 简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不仅已在稳定而有效地运行,而且也已具有比较全面的法律依据和保障。但是,对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目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特点、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对中国经济立法(包括地方性经济立法的)影响等等,似乎还存在某些表述和认识上的不足。本文拟从世界经济、国际经济法和中国立法体制等角度对这些问题发表看法,以期有助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进一步发展和科学而有效的管理。笔者认为,那种认为自贸区应当有自己独立的立法权,应当在自贸区实行独立的行政法治,在自贸区建立独立的司法审判机关等观点不仅缺乏理性与科学依据,而且对自贸区的法制建设和成功运行是不利的。

  • 标签: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 上海自贸区 特点 立法
  • 简介:司法试验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构成部分。自贸试验区法院的设立、有机整合ADR机制、法官负责制、尊重商业判断、遵循先例原则、商事惯例成为法源、法律的一体适用等构成了自贸试验区的司法试验系统。而这个系统要发挥充分优势,则无法舍弃其中的任何一部分。

  • 标签: 自贸试验区 司法试验
  • 简介:《1934年互惠贸易协定法》的通过是美国贸易政策与立法发生重大转变的标志。“1934年体制”导致美国《联邦宪法》中由国会主导的贸易政策规制体制真正开始向由国会与总统共享决策体制的过渡完成。其中所涉及的深刻的国际与国内政治一经济背景是解读这一体制的关键所在。审视这一体制并廓清其中所含的法律机理,有助于我们深入剖析美国贸易政策的历史流变,其影响表现在对美国国内贸易政策与国际贸易体制两个层面。

  • 标签: 贸易政策 国会与总统 决策机制
  • 简介:离岸贸易是国际贸易的高级方式。发展离岸贸易对于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虽然离岸贸易在上海的对外贸易中已有一定的实践,但由于政策条件的限制,远未能得到充分发展。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为离岸贸易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应该适时打破现有在外汇管制、税收、贸易便利性方面的障碍,为离岸贸易的开展提供更加良好的法律与政策环境。

  • 标签: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离岸贸易 法律和政策保障
  • 简介:从目前所颁布的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措施看,无论是扩大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拓宽金融机构业务,还是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都是比较原则和抽象的,有待进一步细化。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政策要付诸实践,并能对全国的金融发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新经验,就需要与金融监管部门协调,在放松金融管制、加强金融有效监管、构建防范金融风险机制等方面进行制度研究与重构,形成支持金融开放创新的法律保障。

  • 标签: 自贸试验区 金融开放 创新 法制保障
  • 简介:2001年底,香港中华总商会向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提出一份报告,希望在香港与内地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以便香港能够充分利用中国“人世”后的过渡期,先行进入内地市场。董特首向中央转达此种意向后,中央政府很快作出积极回应,并由外经贸部牵头同香港特区政府具体商谈此事。我们今天所讨论的自由贸易区,是指一些国家或独立关税区之间签订的双边或多边贸易协议,取消贸易壁垒和货币兑换的限制,加强贸易合作,最关键的一条就是要降低彼此问的关税并使之统一。美加墨自由贸易区即属此类。

  • 标签: 自由贸易区 香港特区政府 关税 中国 多边贸易协议 港澳
  • 简介:在2001年成为WTO的成员后,我国已与相关经济体签订了14个自由贸易协定,并正在进行7个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现行协定不仅在成员之间进一步开放了货物和服务贸易的市场,也涉及了WTO目前所不管辖的投资保护与促进等方面的内容。理论上讲,自由贸易协定的成员可借助所得税措施为本国产品或服务提供保护,或为本国产业提供出口税收补贴,此类所得税措施具有与贸易保护政策类似的效应。各国所得税制导致的双重征税和税收差别待遇也会对贸易和投资的流动产生影响。对于上述两类问题,我国采用了目前通行的分别由贸易协定双边税收协定来处理的机制。不过,现行机制也有不足之处。我国需要从完善现行自由贸易协定双边税收协定、构建区域性的税收合作机制、与多边体制相衔接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应对自由贸易区建设中的相关所得税问题。

  • 标签: 自由贸易协定 自由贸易区 国际税收协定 所得税 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
  • 简介:自贸区的成立可能会对经济产生巨大推动作用,同时也会对刑事法律的适用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鼓励创新、倡导自由开放的自贸区建设,不能通过高压的刑法来严厉惩治和打击一切违背和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刑法应侧重于服务经济的顺畅自由发展,倡导刑法的轻缓化与谦抑化。自贸区的成立使得刑法中部分罪名在自贸区内适用困难甚至无法适用,刑法在我国的普遍适用性似乎由此而受到影响。自贸区的相关政策会使得区内公司林立与丛生,公司主体与自然人主体的界限模糊化,从而会对单位犯罪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自贸区诸多金融创新政策施行和部分行政法规暂停实施的背景下,我国刑法中的逃汇罪、骗购外汇罪、非法经营罪、虚报注册资本罪以及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等诸多行政犯罪名在自贸区内将会或多或少地失去其适用的空间和存在的意义。当然,自贸区的诸多创新政策在促进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也会加剧一些犯罪现象的发生,而这些自贸区的“衍生品”则是我国自贸区建设过程当中应该严加防范的。

  • 标签: 自贸区 刑法适用 自由 秩序
  • 简介:上海自贸区正式获准成立,这是中国法治转型中的重大创新。上海自贸区内通过临时性的授权调整,逐步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此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投资领域努力扩大服务业的投资开放、促进外商投资准入制的转轨、构筑对外投资服务促进法律体系;在贸易领域积极推动贸易结构的转型升级、提升国际航运服务能级;在金融领域应加快金融制度创新,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实现“在岸金融”与“离岸金融”的互动;并在争议解决机制构建方面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 标签: 上海自贸区 自由贸易园区 法治转型 改革开放
  • 简介:现代化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主体已经由传统的国家本位转向个人本位,并伴生了专门针对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的仲裁程序。与传统的商事仲裁不同,以ICSID为基础的投资条约仲裁不要求严格意义的仲裁条款,而是以“书面同意提交”为前提,这为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的合意解释留出了可裁量的空间。近年来,我国在向外缔结的双边投资协定中将可提交国际仲裁的事项由原本的征收与国有化补偿问题开放到所有投资事项,因而有必要充分理解ICSID仲裁的管辖权要件。此外,对投资协定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把握也关系到投资仲裁的程序正当性,如公正公平待遇条款、最惠国待遇条款、保护伞条款。

  • 标签: 国际投资仲裁 书面同意提交 最惠国待遇条款
  • 简介:国家权力机关授权制度是宪法、立法法的重要制度,之前立法法仅对授权立法有明确规定。为解决在上海自贸区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法律障碍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对法律进行修改。此次授权成为了上海自贸区的一大改革亮点。在此基础上,全国人大修改立法法设立了新的权力机关授权类型——授权修法。对授权修法的内容、目的、程序方面进行了探讨,并认为: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不应成为授权修法的内容;被授权主体的范围应明确为国务院等。

  • 标签: 授权修法 行政审批 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暂时调整法律的部分规定 合宪性
  • 简介:在“美国博彩案”等争端中,服务贸易国内规制问题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这也折射出服务贸易自由化与国内规制自主权的平衡难题。《服务贸易协定》国内规制条款可分为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其中实体规则受到了高度关注。从WTO国内规制工作组2009年草案等最新谈判进程和争端入手分析可以发现国内规制实体规则存在的缺陷,对此我们可以从明确国内规制与市场准入的界限、破解国内规制实体措施重合难题、掌握必要性测试纪律发展趋势等方面加以应对。

  • 标签: 服务贸易自由化 国内规制 国内规制自主权 必要性测试
  • 简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知识产权保护应秉持怎样的价值理念是法院在审理区中国内知识产权案件面临的首要问题。自贸区内“先行先试”的要求并不会改变法院管辖、程序法的普适性适用。知识产权实体法律、尤其是对侵权行为的实体评判尺度也应得到普适的适用。我们也不应为便利贸易自由化而放松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在维护区内外适法统一的前提下,我们应当以已经加入、待加入的多边或双边条约为目标,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手段,在实体评判尺度上,可结合国内的政策需要谨慎做出统一的适法性安排。

  • 标签: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平行进口 知识产权保护
  • 简介:贸易自由化对社会经济福利的发展以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决定了两者协调的必要性。两者在终极目标和利益主体上存在着可协调性,协调贸易自由化与环境政策必须坚持共同的义务与责任原则、差别的义务与责任原则、适度贸易自由化的原则和环境政策的整体经济性原则。WTO贸易与环境政策的协调发展过度关注环境问题,以及协调机制的内在缺陷,阻碍了贸易体制的发展和完善,无益于以贸易方式解决环境问题,必须改革完善协调机制,实现WTO贸易与环境政策协调发展模式中“贸易导向”的自觉。

  • 标签: 贸易自由 环境政策 协调发展 WTO
  • 简介: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双边投资条约发展迅猛,在形式、数量和内容上都发生了变化。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是,一些反映投资自由化的规则不断出现在双边投资条约中,对东道国外资管辖权形成了新的挑战,而美国式的双边投资条约更是自由化立法的代表,提出了诸如准入自由、禁止履行要求等诸多高度自由化性质的投资法规则,严重削弱了东道国外资管辖权,值得引起发展中国家的高度重视。

  • 标签: 双边投资条约 美式双边投资条约 BIT 国民待遇 投资自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