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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刑事侦察工作方针把“抓住战机”作为重要内容之一,这是根据刑事案件的特点和侦察破案的实践需要提出来的,体现了刑事侦察内在规律的客观要求,对于刑侦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特别是随着突发性强、行动迅速、危害很大的暴力型案件日益增多,刑侦部门一方面要强调主动进攻、先发制敌,避免犯罪可能造成的危害;另一方面,对已造成危害的案

  • 标签: 刑事侦察 创造战机 抓住战机 刑侦工作 侦察工作 侦破工作
  • 简介:广东历来为假币案件的多发地,打击假币犯罪是我省各级公安机关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本文通过揭示广东假币犯罪的现状,分析研究广东假币犯罪的新特点,并结合我省公安机关在与假币犯罪斗争中一些有效可行的做法,探讨假币案件的侦察对策。旨在引起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关注,重视反假币犯罪专业队伍的建设及专项经费的设立,有助于公安机关更有效地打击我省制、运、贩、兑假币的犯罪活动。

  • 标签: 假币犯罪 现状 特点 对策
  • 简介:<正>对于"法是国家意志体现"这一命题,近年来,我国法学界从两方面抨击甚猛。一是批判该命题所带有的"阶级利益一元论"倾向,认为该倾向否定法律反映包括社会共同利益在内的多元利益的事实和法只反映统治阶级利益的观点;一是批判该命题所导致的"唯意志论"倾向。对原有的法的国家意志性命题进行批判是无可非议的,问题在于这种批判要怎样进行。是完全否定和抛弃这个命题,代之以一种其它命题,如某些同志所主张的权利论或正义论命题?还是把这个命题作为一个基本事实命题保留下来,并重新加以解释,揭示出该命题所对应或描述的法的事实状况——法的合理性与不合理性、法制的完备与欠缺,进而将对法的现实性考察与现实性批判结合起来?作者认为这对当前的法理学研究颇为重要。

  • 标签: 国家意志 客观要求 事实命题 多元利益 法律 社会生活
  • 简介:“快速反应”是指导处置案件措施与查缉案犯行动的原则,是对警方作战行动的一种规范.它强调“快速”与“灵活”的高度统一,要求接到报案后,能迅速出击,果断决策,及时控制和制止犯罪,捕获犯罪分子.具体表现为:1.发现犯罪后果,发现案犯踪迹或者预谋犯罪的线索,上报案情要快;2.接到报案后,召集力量,部署措施,组织出动要快;3.赶赴现场的时间要抓紧,行动要迅速,在调查访问、勘验检查和紧急布署围追堵截等各个环节上要快;4.罪犯逃离或可能逃离本地时,发布通缉令和协查通报要快;5.查明案情、获取证据、情况汇总、信息传递以及领导决策都要快.可以说:“快速反应”就是战斗力;“快速反应”中含有有利战机;“快速反应”可以提高效率;“快速反应”可以减少伤亡.所以,新形势下刑事案件侦察和处置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不仅在于措施和手段的优劣,而且在于采取行动的快慢,即是否能真正贯彻、体现“快速反应”.

  • 标签: 案件侦察 暴力犯罪案件 指挥系统 犯罪情报信息 侦察破案 刑事案件
  • 简介:我国刑事侦察学的理论研究,一如整个公安学的理论研究,近年来成绩斐然,令公安学界乃至整个社会科学界侧目.笔者欲通过本文对刑事侦察学理论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一陈管见,以作引玉之砖.一、两个蕴意迥然的命题——刑事侦察学的“基础理论”与“理论基础”迄今为止,国内刑侦研究中仍未取得共识且一直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是关于刑事侦察学基础理论与理论基础的界定.比较近似的现象是认为应当有“一种”或“几种”其他科学成为刑事侦察学的基础理论.较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1、认为哲学或“侦察哲学”应成为刑事侦察学的基础理论;2、认为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现代三论”应成为刑事侦察学的基础理论;3、认为决策科学、科学方法论、同一认史理论等或单一或共同构成刑事侦察学的基础理论.(这些观点散见于近年来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教材中,在此不一一列举)

  • 标签: 刑事侦察学 基础理论 理论研究 反侦察 同一认定理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
  • 简介:<正>联邦德国律师协会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最大的法律工作者团体。它下设一百九十个地方分会,拥有会员二万三千多人,约占全国合法律师(三万七千名)的三分之二。该国律师不能直接加入联邦德国律师协会,而只能参加地方律师协会。地方律师协会可申请加入联邦德国律师协会。联邦德国律师协会作为律师协会的联合会创建于一九四七年,它的前身是一八七一年

  • 标签: 律师协会 联邦德国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法律工作者 全国代表大会 地方
  • 简介:<正>一、历史的考察1899年美国伊利诺斯州,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少年法院。德国于1908年在科隆建立了第一个少年法院,接着在法兰克福也建立了少年法院。1912年按照美国的模式,德国在摩泽尔河畔的威奇托利(音译)建立了第一个少年监狱。然而,本来在汉堡对于少年犯罪的处理方法,是准备采取少年福利委员会的形式。成立少年福利委员会的议案规定,少年福利委员会的组成,除法学家外,还有各种社会科学领域

  • 标签: 少年法院 少年案件 少年犯罪 犯罪少年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刑事审判程序
  • 简介:<正>一、德国社会立法的发展德国在社会法领域中进行立法工作始于十九世纪。1867年北德意志联邦和1871年德意志帝国的建立,给这种立法工作带来了一次重大的新的开端。在这之前,德国在社会救济、官吏供给以及社会保险方面早就存在各种零星的法律。北德意志联邦首先统一了社会救济立法。而从1881年起德意志帝国设立了社会保险制度(1883年的疾病保险;1884年的公伤事故保险;1889年的工人残废和老年保险)。1911年,各项特别法被汇集为帝国保险条例,并就职

  • 标签: 社会法 社会服务体系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社会保险制度 保险条例 社会救济
  • 简介:康德的“自由意志”理论是传统民法哲学的基础。“自由意志”以“自主决定”与“自己责任”为原则,并衍生出近代民法的三大原则以及逻辑严密、体系完备、内容浩瀚的民法体系。但是,“自由意志”论在理论上与现实上都遭遇到了困境,民法制度随时代而变迁。庞德的“社会利益”学说是解说这种变迁的有力理论。依据庞德的理论,民法从专注于个人自然权利转向兼顾社会利益,民法价值出现了从个人自由到保护信赖的变化,民法的终极目的也出现了从人格的健全与发展转向社会秩序的和谐,并实现在人们需求冲突时的调整的变化。现代民法的内在体系因之形成以“自由意志”为内容的“常规法”和以“信赖保护”为内容的“矫正法”的二元结构。

  • 标签: 民法制度 康德 自由意志 社会利益 信赖保护原则 常规法
  • 简介:1804年,在大革命爆发15年以后,民法典所表述的价值立足于所有权和家长制等制度之上。国家由此成为了市民社会的庇护人:“个人无足轻重,社会才是一切”,波塔利斯这样声称。本着一种节制的精神,法典的编纂者们将成文法与习惯法予以联姻,民法典由此成为了个人之间普通私法关系无

  • 标签: 民法典 政治意志 社会需要 普通私法 公民权利 1804年法典
  • 简介:日前,笔者拜读了郝铁川教授在《法商研究》1998年第4期上刊登的《论现代法本质的另一面》(以下简称《本质》)一文,读后有不同感想,特就该文的观点提出商榷。  《本质》一文引用了下列事实来论证法律的制定和运行都只能体现少数人的意志:1立法者与选民的意志常常发生脱节,表现为:(1)选民不知情,无法监督议员;(2)议员往往变成利益集团的代表;在我国,由于兼职代表制、间接选举制和选举权的不平等规定,使得立法者未能反映民意。2议会的立法权由专门委员会、议长把持,受议会党团的影响。3行政立法使立法权转移到行政首长手中,专家集团是真正的立法者。4法律运行中,法律就是法官意志的体

  • 标签: 本质 法学 学术争论 少数人意志
  • 简介:<正>刑法学界普遍认为。犯罪古典学派(俗称“旧派”)与犯罪实证学派(俗称“新派”)的基本分歧之一是:前者认为犯罪是基于自由意志所选择的结果,强调犯罪人的道义责任;后者则反对自由意志论,主张决定论,强调人的“社会责任”。贝卡里亚,这位公认的“犯罪古典学派的始祖”因而被人当然地视为自由意志论者和报应刑论者。美国近年来出现的

  • 标签: 自由意志论 贝卡里亚 社会责任 道义责任 刑法思想 决定论
  • 简介:一、可比与不可比音乐与法律是人类文化的两个不同领域。人类文化领域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这是确定无疑的命题。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说:“一个国家的音乐形式发生变化,其法律也会跟着改变。”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也讨论过音乐对政治的作用.音乐与法律虽并无直接的实证渊源关系,但也存在着某些相一致的因素。在国内,曾经有学者对二者的共同点进行过研究,

  • 标签: 音乐形式 德国民法典 第九交响曲 法律 德意志 贝多芬
  • 简介:德国汉学家和法学者,研究中国法律制度的专家何意志教授的近著《中国法律文化概要》,以一个西方人的眼光,用科学的方法和客观的态度,阐释和描绘了一个具有独特风格的、实际上独立存在的法律文化——中国法律文化,从而不仅为西方人,同时也为中国学者本身进一步了解和认识这一法律文化及其相应的法律制度设置提供了颇具启发性的思路和方法。...

  • 标签: 中国法律文化 法学 法律制度 西方学者 西方人 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