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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06年8月18至19日,“2006年海峡法学论坛——两岸经贸合作与权益保障”学术研讨会在福州市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福建省文化经济交流中心、福建省台湾法研究中心、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省法学会、福建省律师协会、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福建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香港律师会、中国文化大学法学院、华冈法学基金会共同承办,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办。来自内地、香港、台湾的200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与会论文140余篇。会议围绕主题“两岸经贸合作与权益保障”,就区域合作机制的法律制度构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与投资者权益保护、侵权行为法的理论与实践以及财产权的法律保护等问题作了多层面、多维角的探讨。现将其中主要观点概要如下:

  • 标签: 两岸经贸合作 学术研讨会 权益保障 海峡西岸 法学会 研讨会综述
  • 简介:随着多哈发展回合谈判陷入僵局,多边贸易体制面临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国际经贸规则发展呈现出新的趋势,区域化、拓展化和差异化现象在国际经贸规则发展中愈发凸显。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经贸规则的发展动向已然深刻地影响到我国对外交往的策略选择。基于此,我国需要形成清晰系统的对外经贸战略思路和立场:以发展中国家利益为立足点,积极捍卫多边经贸体制的既有成果,并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地缘优势的区域贸易安排,以制度保障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 标签: 国际经贸规则 区域化 拓展化 差异化 中国立场
  • 简介:自2000年以来,我国对外经贸法律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修订,在与WTO规则融合方面取得了较大成功。然而,作为一个法律体系,我国外经贸法律制度在统一实施、透明度、进出口贸易措施、服务贸易开放、外贸经营权、贸易救济措施中利益平衡机制的建立等方面仍存在需要不断完善的空间.以进一步适应中国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和切实履行入世承诺。

  • 标签: 外经贸法律制度 WTO规则 发展趋势
  • 简介:由福建省文化经济交流中心、福建省台湾法研究中心、厦门大学、福建省律师协会和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所共同主办的物权法学与海峡两岸经贸环境研讨会,2003年12月13日至14日在福州市召开。祖国大陆、香港、台湾三地百余名物权法学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就物权法学的若干理论问题展开深入讨

  • 标签: 物权法学 经贸环境 所有权 物权行为 不动产登记制度 用益物权
  • 简介:《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作为规范两地之间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的法律文件,为内地与香港之间在WTO框架下实行自由贸易奠定了法律基础,是我国实施中国经济区战略的重要步骤。从本质上讲,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是一项国际性的自由贸易协定,其签订对于中国、世贸组织及其他成员,都具有深远的法律意义。该安排与世贸组织的区域贸易协定规则规定的条件和其他区域贸易协定确立的规则相比,尚存在一定差距,在条文上也存在含混之处,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

  • 标签: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中国 世界贸易组织 区域贸易协定 自由贸易区 更紧密经贸关系
  • 简介:为了积极开展对WTO法律制度的研究,深入探讨我国人世的法律对策以及人世后两岸交往方面可能产生的经贸与法律问题,省法学会与省台湾法研究中心、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省台湾法研究所于2001年11月22日在福州联合召开WTO规则法律对策暨两岸经贸法律问题研讨会。省人大、省对台办、省贸促会和部分法律院校、法学研究单位、法院、律师事务所、经济管理部门的46位代表参加了研讨会。会议共收到论文63篇。现将研讨会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 标签: 经贸法律 法律对策 WTO法 法学会 台办 法学研究
  • 简介:国际刑事合作初探陈晓明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我国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持续发展,科技不断进步。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一些国际犯罪组织正加紧向我国渗透,国际犯罪以及含有各种涉外因素的国内犯罪不断增加。许多犯罪...

  • 标签: 国际刑事合作 国际犯罪 国际公约 涉外犯罪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 我国刑法
  • 简介:合作作品就是两个以上的人根据合作协议创作的作品。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并将其贡献融入合作作品的当事人,即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判断一件作品是否为合作作品,须考虑三个条件:当事人之间是否有合作协议、当事人是否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并将贡献融入合作作品。不能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的、由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创作的作品,可能是汇编作品、组合作品或者演绎作品,而不是合作作品。现行《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合作作品的规定存在三大缺失:一是忽视了当事人之间的合作创作意图;二是将合作创作混同于单独创作;三是用实际创作取代当事人的贡献。2012年3月31日,由国家版权局发布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征求意见稿,基本上维持了现状。针对此,本文提出了关于完善合作作品规定的建议。

  • 标签: 合作作品 合作协议 合作作者 著作权共有
  • 简介:合作建房,是一种为我国法律所允许的房地产开发形式。但我国立法相对滞后,尤其是对合作建房合同的效率问题,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缺乏可直接适用的法律条文,严重影响着司法公正。本文主要就合作建房合同的效率——生效和无效的认定,作一简略探讨。

  • 标签: 合作建房合同 合同效力 合同主体 房地产开发 经营资格
  • 简介:试述股份合作制企业赵志红根据“十五大”改革国有企业的精神,现有国有大中企业和大型集体企业将普遍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国营小型企业、城乡中小集体企业则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进一步放开搞活。而如何用股份合作制来改造现行国有企业?股份合作制的理...

  • 标签: 股份合作企业 股份合作制企业 按劳分配 劳动合作 企业职工 分配制度
  • 简介: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不具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其拥有的是包括成员出资等在内的财产支配权。基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合作社支配的财产具有虚无性与变动性的特点,不能实现明确成员以及合作社承担财产责任界限、保障合作社交易对象信赖利益和维护市场交易安全的立法目标。进而会损害合作社交易相对人的信赖利益以及合作社自身利益和市场交易机会,并阻碍合作社的长期发展。为了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责任制度,在考察《公司法》责任制度、以财政补助为核心的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应当在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关于合作社及其成员的责任制度的基础上构建成员承诺责任制度。

  • 标签: 虚无性 变动性 责任制度 合作社
  • 简介:东亚金融货币合作的三大基本元素分别是流动性支持、区域监测监控以及汇率协调。流动性支持是互助救援机制的概括表现。目前有货币互换机制和亚洲债券基金两类形式。区域监测监控存在于东亚金融货币合作的各个阶段。目前已形成的机制有马尼拉框架组、东盟监督机制以及东盟+3监督机制。三大基本元素中较高层次的当属汇率协调。东亚汇率协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进程。东亚各国需认清形势,将汇率协调的目标分为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在推进短期目标实现的同时逐步过渡到长期目标的阶段性实施。

  • 标签: 流动性支持 区域监测监控 汇率协调
  • 简介:<正>我国自1979年实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开放政策以来,同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和往来日益加强。中外进行经济合作的前景是良好的。中外经济合作有没有可靠的法律保障?这是国外经济界、法学界非常关切的问题。为此,中外法学界同行们曾经进行过探讨,交换意见,增进相互了解。今年一月,在我国广州市召开的中日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交流会上,两国法学家进行了有益的交流。今年七月,又在我国青岛市召开了中日经济法讨论会。中日两国的法学家、企业家们就中国经济立法,尤其是涉外经济立法进行了坦率的讨论,沟通了一些情况。这些讨论会对中外朋友之间互相了解彼此的法律制度起了良好的作用。

  • 标签: 经济合作 合营企业 法律保障 涉外经济立法 中国经济立法 涉外经济合同法
  • 简介:<正>由于股份合作制企业有别于国有企业的财产占有、股份分配等方式,其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优势日渐显示并引起广泛重视。本文拟对股份合作企业目前存在的几个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一、股份合作企业的名称问题。目前各地股份合作企业的名称五花八门,有叫“××股份合作公司”的;有叫“××企业总公司”的,没有标明“股份合作”字样;有叫“××合作社”的;有

  • 标签: 股份合作企业 责任形式 社团法人 法律问题 无限责任 探析
  • 简介:股份合作企业往往同时包含几种企业制度,甚至是相互冲突的企业制度。企业内部法律关系比较混乱,股东的地位与权利、股权设置、组织机构等方面都不规范。因而它不具有独特的法律属性,不是独立的企业形态。

  • 标签: 股份合作企业 企业形态
  • 简介:由中国法学会倡议举办,埃及开罗地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承办的首届中非合作论坛——法律论坛于2009年12月20日至21日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本届论坛主题为“加强中非法律交流,促进中非关系全面发展”。来自中国和20多个非洲国家的近百位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代表参加。

  • 标签: 中非合作论坛 法律交流 埃及 中国法学会 国际商事仲裁 全面发展
  • 简介:<正>一个企业,在其经营期间,一般是不允许其投资者抽回其投资的。但我国从1979年办起第一个合作企业——广东省宝安县光明畜牧场畔湖养鸭场以来,90%以上的合作企业都允许外商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其投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下称“合作企业法”)第22条对此也作了肯定。这种做法,是我国在利用外国直接投资中的一种创造。那么,外商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属于什么样的法律性质呢?当前,外商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合作前期提

  • 标签: 合作企业 投资回收 外商投资 投资者 合作期 法律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