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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个结果
  • 简介:互联网与金融的深度融合给监管机构以及传统的金融监管体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考验。传统"许可准入式"监管强调较高的准入门槛,不利于互联网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缺乏互动性与沟通性;同样地,传统"信息披露式"监管通过强制被监管者披露信息进而解决信息偏在问题,但成本高,极易诱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对持续创新中的互联网金融施以监管,可引入激励相容的理念,通过建立行政指导制度、正负向激励机制以及签订合规协议,激发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自主性和自觉性,使其在自愿选择有利于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时,悄然促进金融监管所追求的社会公共利益目标的实现。

  • 标签: 互联网金融 激励相容 金融监管 正向激励 负向激励
  • 简介: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发展十分迅速,但是传统的金融法律法规与现代互联网金融模式已不相适应,从而出现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的监管缺位以及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救济渠道不畅等问题,加强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防范工作势在必行。然而做好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不仅应着力于完善现行金融法律法规之不足,还应借鉴欧美国家立法监管的实践经验,才能有效完善我国相关金融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标签: 互联网金融 法律冲突 法律监管 消费者权益保护
  • 简介:在我国,金融消费者这一新兴群体的权益所涉及的法律保护仍缺乏系统化深入化的研究。本文针对现今热点的金融消费问题,从金融消费者的独特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现存问题、国外研究成果以及对改进我国金融消费现存问题的意见等方面进行研究。通过前期的界定金融消费者人群、中期的厘清我国金融法律权益保护方向以及后期的深入研究国外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成功经验等工作的研究探讨如何加强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

  • 标签: 金融消费者 法律保护 机制构建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消费者可以通过公益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应属于消费者的范畴,参考国外立法例以及结合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的实际,互联网金融消费公益诉讼提起主体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的机关'应包括检察机关以及'一行三会'下设的专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省级以上消费者协会以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专门的行业协会可作为互联网金融消费公益诉讼的提起主体。互联网金融消费公益诉讼的原告应享有停止侵害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剥夺不当得利请求权等权利。互联网金融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举证责任分配上应通过适度降低证明责任标准、举证责任倒置、法院依职权调取等方式合理向金融消费者倾斜,同时细化公益诉讼案件受理条件中初步证据的范围。应适当扩张公益诉讼判决既判力的范围,在损害赔偿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结果向金融消费者个体转化的过程中,可借鉴'二阶段的诉讼模型'。

  • 标签: 互联网法院 金融消费 公益诉讼 制度适用
  • 简介:科技进步带动了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与金融的融合程度不断加深.网络的虚拟性对传统的金融隐私权的保护方式构成冲击,立法缺失、监管及自治规章不完善、客户防范意识低下等问题暴露.在借鉴域外网络金融隐私权保护制度的基础上,从市场监管、行业自律、客户风险防范方面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是我国保护网络金融隐私权的必然选择.

  • 标签: 网络金融隐私权 立法回应 金融监管 行业自律 理性意识
  • 简介:为应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美国、英国、欧盟以及国际金融监管标准制定组织都推出了相应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当时出台的各项举措重在加强金融安全和稳定,并以此支撑全球经济增长。十年间各国以及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在反思和探索中取得了更进一步发展。这些监管变革呈现出三个明显的特征:在历史的各个阶段,监管变革都是市场主体利益诉求的博弈和权衡;市场本身就是推动监管发展和变革的连续自变量,金融创新永远产生对监管创新的内在需求;在国际层面,主导国际监管标准的制定已成为维护金融竞争力的强劲手段。

  • 标签: 监管变革 多德弗兰克法 监管沙箱 银行业联盟
  • 简介: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民间借贷的日益繁盛,互联网金融随之出现并发展迅猛,但是传统的金融法律法规与现代互联网金融模式却不相适应,出现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的监管缺位以及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救济渠道不畅等问题。加强互联网金融及消费者权益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势在必行,然而做好互联网金融及消费者权益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不仅应立足于现行金融法律法规不足的基础上,还应借鉴欧美国家立法监管的实践经验,才能有效完善我国相关金融法律法规,切实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标签: 互联网金融 消费者权益 法律冲突 风险防范
  • 简介:根据克雷顿·克里斯汀生的“破坏性创新”理论以及从中归纳出的“技术的非竞争性”、初始阶段的低端性、易获得性以及消费者价值导向性四个特点,可以得出金融科技是破坏性创新的结论。“破坏性创新”要求监管者必须善于识别金融科技创造的新产品或价值的“改变”;敏锐捕捉具有高度指示效应的“替代性潜力”;预见替代性变化的“结构性冲击”,从而与监管科技有了不解之缘。“监管沙盒”等监管科技的新形式保护创新,努力实现既推动金融创新,又保持金融稳定的双赢目标。转变与创新监管理念、培育科技监管的新模式以及在学习型社会中将监管科技应用于金融科技合规的全过程,是我国创建与发展监管科技的新思维。

  • 标签: 金融科技 破坏性创新 监管科技 监管沙盒
  • 简介:目前,中国经济法学研究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精细化的发展阶段。在这个新阶段,要用已经提炼出的经济法的若干基本原理作为分析工具,解决经济法分论所遇到的难题和困惑。经济法的差异性原理是极为有用的经济法原理之一。在金融法领域,该原理有助于破解我国当前金融法中诸如科技金融的市场准入以及多层次资本市场与新三板市场制度改革中所遇到的难点问题。在经济法其他领域,经济法的差异性原理也可以有所作为。

  • 标签: 经济法原理 差异性原理 金融法 规则经济法
  • 简介:加强电子支付中的金融消费者权益行政法保护制度的研究已经成为全球性热点课题.基于此,从电子支付中金融消费者权益行政法保护制度价值入手,对当前电子支付中金融消费者权益行政法保护制度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几点优化对策,以供参考.

  • 标签: 电子支付 金融消费者权益 行政法保护制度
  • 简介:2017年,轰动全国的“e租宝”非法集资案落槌,主案与分支机构涉案的35名被告人及被告单位在北京、广州两地法院审结获刑。该案涉案金额之巨、涉案人数之多、涉案罪名之复杂,使“e租宝”非法集资案成为我国近年来最有影响力的涉众金融犯罪案件之一,也是我国三年来以互联网融资为手段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典型案件。

  • 标签: 金融犯罪案件 非法集资案 互联网 反思 分支机构 涉案金额
  • 简介:古老的“法”字蕴含了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秘密,体现了一种司法中心主义的思维方式。由于司法与法之间的内在统一性,古代司法中所蕴含的实践智慧也正是中国法内含的实践智慧。古代司法的实践智慧包含了道德维度,道德作为实践智慧的内在元素,为司法活动提供了引导性价值;古代司法的实践智慧还包含了经验的维度,经验作为实践智慧的组成部分,构成了古代司法活动娴熟技艺的基础;古代司法的实践智慧具有辩证法属性,无论是在普遍与具体之间,还是法律与道德及情理之间,古代法官解决问题的方式都充分体现了实践智慧的辩证法属性。从司法观照法本身,作为实践智慧的法反对法条主义,倡导情境主义,肯定人治主义的合理性,表达了鲜明的价值论立场,同时主张行动的自主性。

  • 标签: 古代司法 实践智慧 价值论 辩证法 法哲学
  • 简介:检察指导案例应具有填补法律规制的漏洞,阐释明确法律模糊规定,统一司法尺度,回应社会关切等功效。通过对检察指导案例的实际应用效果展开实证评估,发现检察指导案例在司法实践中的效力不够显著,实践中存在一系列制约因素。对此,应进一步扩大检察指导案例应用的效力范围,建立检察指导案例参照应用标准和专业化操作规范,健全检察指导案例的实践应用机制,加强检察指导案例的应用管理,发挥人工智能在指导性案例应用中的作用,从而保障检察指导案例应然功能在司法实践中得以有效彰显。

  • 标签: 检察指导案例 实践效果 实证评估 应用研究
  • 简介:杭州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顺应杭州城市国际化建设趋势,传承发展"枫桥经验",建立了以市场化调解为核心,以社区调解、行业调解为基础,以在线调解为方向的都市版"枫桥经验",探索"市场化、专业化、智能化、国际化"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织就一张功能互补、相互衔接、密不可分的解纷网络,满足社会主体日益多样化的解纷需求,推动"枫桥经验"由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向促进城镇、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延伸,推进杭州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标签: 都市版“枫桥经验”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调解市场化
  • 简介: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是典型的阶层式理论体系,其不仅区分违法与有责,而且确定了二者的位阶关系,即从违法到有责去检验犯罪的成立.这种阶层式的犯罪论体系在方法论上要求两种重要的位阶关系,即事实判断先于价值判断,客观判断先于主观判断.而四要件犯罪论体系并未区分违法与有责,各个要件之间也没有确定的逻辑关系,容易以社会危害性的价值判断凌驾于具体构成要件的判断,导致根据惩罚需求强行入罪的情形.同时,其强调以主观与客观相统一认定犯罪,实务中往往从主观切入,不仅不能揭示犯罪的本质,而且容易导致主客观互相补充以及整体的思考方式,易导致错案.通过比较优劣得失,可以说,阶层式犯罪论体系由于具有阶层之间位阶关系的内在逻辑性,因而拥有相当的实践优势,其能合理解决共犯问题,有助于判决书充分说理,也有助于防止错案的发生.

  • 标签: 阶层式犯罪论体系 位阶关系 违法 责任 四要件犯罪论体系
  • 简介:高职院校学生的职业素养培育问题已普遍成为高职院校面临的重大课题,这不仅是学校教育教学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更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笔者将从高职院校学生职业素养培育的必要性,在培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分析改善高职院校学生职业素养培育的途径与方法,主要包括:加强职业道德意识的引导,纠正价值观偏差;加强就业指导教育,完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加强培育体系建设,完善硬、软件配套设施。

  • 标签: 高职院校学生 职业素养 培育 途径
  • 简介: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互联网+”的理念引入,教与学的时空发生了奇妙的转化,法律文秘专业积极应对此变化,开展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的探索。该模式以情境为引导,搭建线上线下结合教学平台,打造系统性线上线下共融教育机制,提高了同学们的学习效率与成效,提升了法律文秘专业学生的职业能力与就业竞争力。

  • 标签: 法律文秘 线上线下 混合教学
  • 简介:“法律诊所”是一项舶来品,起源于20世纪美国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国内高校于20世纪80年代引入并发展,江苏省司法行政机关也始终支持、引导高校参与法律援助工作。2017年2月,江苏省司法厅党委着眼于法治惠民,将原本囿于高校的“法律诊所”拓展到司法行政工作领域,创造性地在聚焦富民15项举措中提出设立司法行政机关“法律诊所”,为群众提供急需的法律服务。

  • 标签: 法律诊所 司法行政系统 江苏省 实践探索 20世纪80年代 司法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