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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目前,对儿童青少年骨骼年龄评价以手腕部及膝部较好,方法也较多,但主观性强,随机误差大.随着计算机图像识别及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将使得骨骼年龄评价更为客观、准确.对于成年人X线片骨龄推断,以胸骨、耻骨及锁骨等方法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尚需更广泛的方法学研究以增加推断年龄的方法及准确性.本文介绍了X线片的骨骼年龄判定方法的现状及研究进展.

  • 标签: X线片 骨龄 法庭科学 年龄判定
  • 简介:国内外通常利用X线片观察骨骼继发性骨化中心的出现和骨骺闭合程度的影像学特征来推断年龄。其中较常用的方法有计数法、计测法、图谱法、评分法及计算机辅助评定骨龄法等。目前国外普遍采用TW评分法。国内也有该评分法的应用报道。主要应用于体育和儿科临床实践中。法医临床学实践中常用六大关节判别方程法推断骨龄和活体年龄推断。其他还有利用牙齿内天冬氨酸的消旋化、骨密度检测以及端粒末端DNA片段长度的变化等年龄推断方法。

  • 标签: X线 骨龄 活体年龄
  • 简介:2003年,随着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的实施,在中国实行了17年的强制婚检作为制度好像是要被画上了句号。但是,在此前即持续许久的关于要不要强制婚检的争论并没有因新法的实行而终止,反而愈演愈烈,卫生部门惊呼“预防出生缺陷的第一道防线崩溃了”,

  • 标签: 《婚姻登记条例》 婚检制度 强制婚检 法治精神
  • 简介: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是相对的,具有不同层次、情态和类型。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既不同于认罪认罚的真实性、明知性、合法性,亦有别于有罪供述的自愿性。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可以确保程序从简的合法性,增强程序从宽的正当性,强化实体从宽的合理性,并提高有罪供述的真实性。试点地区通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已经在自愿性的审查和保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自愿性审查形式化、法律帮助效果不佳等问题。从长远来看,选择以权利抗衡与权力保障相结合,而以权利抗衡为主的自愿性审查与保障模式是大势所趋,但受强制性刑事取供机制及刑事诉讼构造的制约,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权力保障模式”依然会占主导地位。

  • 标签: 认罪认罚 自愿性 保障模式 深层障碍 完善
  • 简介:诉讼外调解协议司法审查实践呈现出过分信任调解的浓烈理想主义色彩,对调解协议效力的普遍认可及对当事人挑战调解协议效力的基本抵触导致司法审查的结果过分地偏离实质正义。因而,对司法实践中逐渐形成并已普遍遵循的所谓"司法不变更原则"的正当性基础进行证伪是克服当前调解协议司法审查形式化的重要前提。当代中国法院尚未积累足够的经验以确立具体判断标准,从理论上阐释诉讼外调解协议司法审查中的自愿性判断标准可以为其提供重要的审查指引。

  • 标签: 调解协议 司法审查 司法确认 自愿原则 意思自治
  • 简介:英国的《禁止年龄歧视法》于2006年10月9日正式生效,这项新的法律禁止雇主以年龄为由,解雇或拒绝招收雇员。“禁止年龄歧视”是近30年来英国关于劳工法律条文的最大变化,它所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适用于企事业部门的招募、培训、升迁、裁员和退休等各个领域。该法针对的人群不仅是年长者.它同时也保护年轻人的权利。该法律规定,员工有权要求在65岁之后继续工作,如果雇主有意让某位员工退休,那么他必须提前6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在培训方面,雇主必须排除年龄因素.一视同仁地为员工安排必要的训练。招募员工的广告中也不能出现“年轻、热忱”或者是“成熟、有经验”之类的字眼。新法律还禁止用人单位在招收应届毕业生时通过设定年龄界线,将一部分求职者过滤出去。

  • 标签: 年龄歧视 英国 员工安排 出台 法律禁止 应届毕业生
  • 简介:"不得强迫自证其罪”是刑事诉讼法的原则之一,通常而言在无刑讯逼供的情况下,除极少数"自愿顶包者”外,无辜者不会认罪。但并非总是如此,实践中仍然存在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做出认罪的虚假供述。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引入之后使其拥有了更多的机会选择,对办案人员告知证据已经确凿,其认罪态度将决定其刑罚轻重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将面临两难选择,不排除其中的少数人基于现实功利因素而自愿虚假认罪。

  • 标签: 认罪态度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 犯罪嫌疑人 风险 程序 法的原则
  • 简介: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6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一己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因不满16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上、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因此,在刑事诉讼实践中,查清被告人的年龄特别是被告人的临界年龄即被告人是否已满14岁或者是否已满16岁抑或是否已满18岁,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对被告人应8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问题一所以,么、须慎重对待,全面、客观、准确查清被告人的临界年龄,下面,笔者就如何凋查、收集有关被告人

  • 标签: 被告人 临界年龄 居民身份 接生员 证据材料 审查判断
  • 简介:逐级年龄非正式社会控制理论是一种以人的生命历程为视角,用非正式社会控制(社会资本)解释童年时期、青少年时期以及成年时期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一种理论。同时,该理论认为刑事政策应当注重犯罪预防而不是剥夺犯罪人的能力,应当重申预防性的社会政策。该理论的研究方法、研究视角以及研究结论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和关注。

  • 标签: 逐级年龄非正式社会控制理论 人生历程 非正式社会控制 刑事政策
  • 简介:近日,市检察院举办第四期“青年检察论坛”,侦监处、公诉处、二审处、未检办、民行处等业务处室青年干警出席参加。本期论坛以《刑事责任年龄证据的审查与判断》为主题,与会干警围绕论坛主题,结合具体案件进行研讨交流,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 标签: 刑事责任年龄 审查 证据 检察院 论坛 青年
  • 简介:一、司法实践中出现的认罪认罚相关问题我国司法实践中,大量的刑事案件属于轻罪案件,大部分被追诉人在诉讼中都是认罪的,期待能够较快地审结案件。因此,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真实、自愿认罪认罚的问题,往往缺少有效监督。有学者认为,羁押性的刑事强制措施会对犯罪嫌疑人造成较大的心理威慑力,导致有相当一部分犯罪嫌疑人会因为担忧和惧怕被羁押而迎合侦查人员的要求。

  • 标签: 刑事一体化 认罪 犯罪嫌疑人 刑事强制措施 司法实践 轻罪案件
  • 简介:<正>相对责任年龄人,是指仅对一定范围的犯罪负刑事责任的人。它是介于绝对负刑事责任和绝对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人之间的人。至于达到什么年龄才属相对责任年龄人,各国刑法规定不一。在我国,相对责任年龄人,是指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人。相对责任年龄人的刑事责任范围问题,历来是犯罪主体研究中较为棘手的问题,很少有人作这方面的探讨,为起拾遗补缺之效,本文试就此问题作如下论述。

  • 标签: 相对刑事责任年龄 故意犯罪 责任范围 法定刑 刑事责任能力 行为人
  • 简介: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复杂且多样,仅通过降低刑事归责年龄并非妥善之策。我国现行未成年人刑事归责年龄存在诸多问题。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必须正视和及时修正相关法律规范,使之符合我国目前的社会实情。

  • 标签: 刑事归责年龄 未成年人 犯罪 刑罚目的
  • 简介:年龄推断是法医学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目前通过骨骼和牙齿等形态学特征推断年龄已经取得长足进展,但是这些方法不适用于对生物痕迹身源者的年龄推断。为充分满足法医实践需要,随着分子生物学的发展,一系列年龄相关的变化在分子水平上被检测到,并被尝试作为法医学年龄推断的候选标志物。本文将重点对目前分子水平上法医学年龄推断的最新研究进展进行综述,并对发展前景进行展望,希望为年龄推断及相关基础研究提供思路。

  • 标签: 法医物证学 年龄推断 综述
  • 简介: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行为人实施刑法禁止的犯罪行为所必须达到的年龄。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④以及是否适用未成年人特殊刑事司法政策等刑事处断中的关键问题,因此,高度重视刑事责任年龄证据的审查已成为检察机关的共识。以我市某区院为例,2011年至2013年提起公诉的未成年被告人中,经审查后改变公安机关认定未成年人出生日期的占总人数的20%。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面对诸多用于证明刑事责任年龄的证据,检察机关在审查及采信时仍然会难以取舍。

  • 标签: 刑事责任年龄 审查 证据 检察环节 采信 刑事司法政策
  • 简介:【裁判要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年龄是否属于个人隐私.是否因此决定了免于政府信息公开?对此应作具体分析,本案中申请建房时的年龄信息不属于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 标签: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个人隐私 年龄 不作为 国家秘密 行政机关
  • 简介:交付行为的有无是区别诈骗罪与盗窃罪的根本标志,也是正确认定欺诈与窃取行为交织案件性质的关键考察因素。使用欺诈手段的犯罪不一定构成诈骗罪,只有在欺诈行为导致具有正常认识能力的被骗人陷入认识错误,继而在错误认识下实施交付行为,致使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时方可构成诈骗罪。此交付行为必须是实质性的交付行为,即具有交付意思表示的交付行为。

  • 标签: 交付行为 诈骗罪 盗窃罪
  • 简介:未成年犯罪已经成为社会的顽疾,未成年低龄化问题突出,未成年人以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为理由,认为我国一直对未成年犯罪采取教育感化为主的政策为保护伞,使得未成年犯罪率飙升。降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的目的在于彰显法律的威严,保护未成年人,不致其误入歧途。

  • 标签: 未成年人 年龄 降低 保护
  • 简介:江苏省淮安市14名农民,为赚取高额利润,在没有任何资质的情况下,回收、拆解、炼制废旧铅蓄电池,涉案金额超亿元,非法牟利1000多万元,由其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治理成本需要2000万元。全封闭的厂房33岁的陈华是准安人,初中毕业后到无锡做了几年修理工。2010年,陈华经朋友介绍到山东做起收购废旧塑料生意。之后,他得知收购废旧铅蓄电池生意很赚钱,便想着回老家创业,做回收铅蓄电池生意。

  • 标签: 生产线 产值 铅蓄电池 涉案金额 治理成本 生态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