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纵深拓展,经纪人这一特殊商人群体已经成为商品流通领域中的一个重要角色;顺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逐步确立,经纪人的主体数量将不断增加,经纪业范围将日益扩大,经纪人的活动领域将广阔,表现形式将愈趋复杂,经纪行为对国民经济和市场的影响作用将更为直接和明显。但是,与经纪人这一发展的现实和趋势相反,有关经纪人的法制建设及其操作运行却表现出严重的滞后质和空缺性,经纪活动得不到应有的法制保障和约束,既影响和限制了经纪人有利于社会的正向发展,又助长和纵容了经纪人危害社会的逆向反动,滋生出一系列有碍经济秩序的社会问题。例如,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经纪人主体混乱且自生自灭;经纪活动范围不清,合法性界限不明,各种非法经纪活动
简介:2006年10月31日,建设部正式发布了《中国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明令禁止房地产中介“吃差价”。业内人士表示,该规则出台,确实保护了消费者权益。同时,界内人士预测,伴随“吃差价”禁令的推进,整个中介行业大洗牌序幕即将拉开。规则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差价及谋取合同约定以外的非法收益;不得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并且,规则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经纪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应当收取佣金,但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如果房地产经纪机构事先未与委托人就经纪服务费用达成约定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承担经纪服务费用。交易资金监督也成为管理的—个重点。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表示,经纪机构不得管理客户交易资金,以杜绝挪用、占用客户的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行为。保障交易资金安全。同时。建设部还发布了包括出租出售委托协议、承租承购委托协议在内的多种《房地产经纪业务合同推荐文本》。据悉。今年7月以来。各地加大了对不规范经营机构的整顿力度。今后将实行信息真实披露制度,经纪机构要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吃差价现象非常普遍,北京数千家经纪公司中,真正能做到不吃差价的寥寥无几。
简介:证券经纪人制度是指在规范合法的前提下证券经纪商通过经纪人直接向客户提供证券交易、证券信息、证券分析、证券投资理财等服务的一种高层次、多功能、专业化的新型服务制度.是证券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不仅在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同时也是国外成熟证券市场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规定的证券经纪人存在的基本形式就是证券公司即券商.但是早在90年代中期,券商出于市场竞争的要求就已催生出一批以个人或小团体为单位的狭义上的证券经纪人,然而国内证券经纪人制度还处于尝试或探索阶段,由于其法律定位不明,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出现了不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