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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报告第五部分提出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的战略目标,并对现代化经济的基本特点进行了系统描述: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

  • 标签: 中的法律 体系建设 关注现代化
  • 简介:3月5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省长李国英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说,报告通篇贯穿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体现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质量发展的劲头使得足,稳中求进的丁作总基调把得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牢。

  • 标签: 政府工作报告 经济体系 审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竞争力 创新力
  • 简介:论市场经济制下政府经济职权的特点与内容结构冯彦君我国经济制改革,在诸多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推动制度运行的软件──人们的某些观念也已发生变革,对许多问题的认识更加符合或贴近市场经济制的要求。其中之一乃是人们充分认识到,构建市场经济制的关键在于塑...

  • 标签: 政府经济职权 市场经济体制 市场主体 特点与内容 市场行为 政府职权
  • 简介:反垄断法作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竞争秩序的基本法律制度,是我国经济制改革的产物,也是深化我国经济制改革和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催化剂。我国反垄断立法是以经济制改革为契机的,因此,国家需要建立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特别是建立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我国经济制改革的标志性法律,因为这部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可以说明我国经济制的性质,说明市场机制在我国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的作用。由于经济制转型尚未彻底完成,加上反垄断法本身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我国反垄断初期执法面临严峻挑战。我国经济制改革是从"市场化"方向而来,也应当坚持向"市场化"的方向走下去。在当前行政垄断成为我国经济制改革巨大障碍的情况下,我国应努力打破行政垄断,特别是从法律上保证公有制与私有制、国有企业与私人企业一视同仁地适用反垄断法。

  • 标签: 经济体制改革 反垄断法 经济宪法 行政垄断
  • 简介:中国仲裁的发展,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仲裁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仲裁能否融入市场经济,取决于仲裁是否和市场经济具有契合性。仲裁与市场经济的天然契合性体现在仲裁本身具有强烈的经济属性。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模式下,仲裁的商品属性和产业属性已越来越明显地显现,经济属性已成为仲裁的另一个内在特性。中国仲裁业的发展,有赖于人们对仲裁经济属性的更深刻认知与把握,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起有中国特色的仲裁商品服务市场,引进先进的专业服务市场营销观念,从而整体上提升中国仲裁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 标签: 仲裁 仲裁服务商品 仲裁服务市场 商品属性 产业属性 市场营销
  • 简介:经济体系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目前却远未形成共识,此文通过对经济法研究现状的检讨,从新的视角反思经济体系的问题,提出了正确认识和重构经济体系的理论依据。具体分析了经济体系的内部结构及市场规制法与宏观调控法的关系,分析了经济体系的外部关系,分析了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的关系。全文的核心思想是从经济法律规范的本质特征出发,在把握经济法与相关法部门的联系与区别的基础上,确立经济体系的概念范畴

  • 标签: 经济法体系 学理概念 重构
  • 简介:由于受传统法学理论的惯性思维支配,对经济体系的认识总是以调整对象(特定经济关系)为认知起点,而我国经济法学者至今仍对调整对象范围的认识上存在分歧,由此对经济体系的具体规范构成也就难以达成共识,本文则抛开抽象的经济关系而从具体的经济政策手段入手来佐证经济体系的具体规范构成。

  • 标签: 经济政策手段 合理性 经济法体系
  • 简介:《公益经济诉讼:经济法诉讼体系的构建》是中南大学法学院颜运秋教授在他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的,已于2008年4月由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共计25万余字,是他十年来对经济法程序研究的结晶。该书构建了比较完整的经济法诉讼体系,打破了经济法研究的瓶颈,丰满了经济法的另一翼,使得中国经济法研究终于可以展翅飞翔。该书使经济法终于有了自己独立的诉讼体系,填补了经济法研究的薄弱地带,使经济法作为一个单独部门法的地位得以真正确立;公益经济诉讼体系的构建有利于深化人民主权的内涵,推动民治的进程;公益经济诉讼对传统诉讼制度进行了有效的补充,大大地丰富了诉讼法的理论和制度资源。

  • 标签: 经济法 公益经济诉讼 经济法诉讼
  • 简介:2003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下称""),对于进一步深化经济制改革,加强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具有根本指导性意义,是我们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的纲领性文件.中指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必须提高行政执法、司法审判和检察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必须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 标签: 法律监督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法治环境 检察工作 检察机关 职务犯罪
  • 简介:本文将国际经济法界定为管制法,由此时我国国际经济法教科书的范围、体系和内容等问题进行技术层面的探讨。在范围上可以从广义国际经济法中剥离出国际商法;在体系安排上突出WTO法的核心地位,注重逻辑性和论题性;在内容上可以加大判例和立法阐述的比例。

  • 标签: 国际经济法 教科书 范围 体系 内容
  • 简介:法典是部门法体系化的最高形式。经济法的体系化有利于厘清市场与政府各自的边界,为不同主体分别提供权利、义务和权力清单。现阶段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缺乏、概念化不足、基本理论的欠缺和法典的自闭性缺陷决定了经济法尚不具备法典化的条件,但应当积极促进自身体系的优化升级,以子部门法典化为路径推进法典化进程。以国家为中心的经济体系具有时代和历史的局限性,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规律决定了经济法应当以市场主体行为为依据进行内部体系建构。重构后的经济法由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资源环境法、财税法和金融法等子部门法典构成。

  • 标签: 法典化 经济法体系 部门法
  • 简介:全球碳交易市场的构建已经成为低碳经济时代欧美国家的共识。在碳市场的构成要素中,法律规则是最初的也是最重要的核心要素。目前国际碳交易规则基本上由发达国家发起制定,碳交易的国际游戏规则也主要是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利益博弈的结果。中国碳交易从立法到具体实施,有相当多的成熟经验可以借鉴,也有自己的困难需要克服。

  • 标签: 低碳经济 碳交易 法律体系 构建
  • 简介:国家投资经营法是为了弥补市场唯利性缺陷而制定的法律,与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是经济体系独立的组成部分。在国家调节经济过程中,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三者分工合作,构成了完整的经济体系。在我国,宏观调控法也必将成为经济体系的核心,这是一个必然趋势。但是,由于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经济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而国有企业改革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决定了国家投资经营法、特别是其中的国有企业法在今后较长时期内依然是我国经济法的核心。这种状况将维系到我国市场经济制的完善。

  • 标签: 国家投资经营法 经济法体系 独立地位
  • 简介:区域经济一体化是20世纪下半叶尤其是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发展的显著特征之一。在欧洲、非洲、美洲等区域一体化组织中,若干组织设立了司法机构,如欧洲共同体法院、欧洲自由贸易区法院、安第斯共同体法院、东南非共同体法院、独联体经济法庭等。

  • 标签: 欧盟法院体系 区域经济一体化 司法机构 法律特征 审判工作
  • 简介: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某一具备天然岛屿特征的海洋地形地貌能否维持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直接关系到其能否获得广阔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因而牵涉了巨大的国家利益。从整体上看,近年来国内外学界倾向于对上述"经济生活"进行从宽解释,但却对过多的外部资源介入和过度的人工技术干预持保留或批评态度。特别是依靠钢筋水泥构件而进行大规模拓展改造的微型岛礁,在是否已沦为"不得拥有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人工岛屿"等问题上引发了广泛争议。本文认为,海洋环境的多变性、危险性和海上生活的特殊性、复杂性决定了我们不能简单机械地套用大陆上的相关标准来解读与评判海洋岛礁的经济生活。应当承认,现代海洋生活必然意味着外部资源和技术的介入,否则绝大多数岛屿乃至小岛国家都将无法维持可持续的现代经济活动。但是,过度依赖还是适量依托外部资源或技术干预的岛礁经济生活,在海洋法框架下确实可能会对岛礁法律地位的认定产生不同的法律影响,这需要引起应有的警惕和思考。从实践来看,某些海洋旅游活动构成了对岛礁环境影响相对最小而经济效益较为显著的海洋经济活动,对稳妥地构建岛礁的"经济生活"体系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价值。当前,马来西亚、越南等国正在有计划地开展南海旅游活动,以期为其宣示岛礁主权、主张相关海域权利创制依据。面对紧迫的形势,中国应当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积极投身南海地区的海洋旅游开发活动,从而为中国海洋经济质量与水平的提升提供战略新点,为中国今后明确自身的岛礁"经济生活"概念之法律解释立场提供有力支撑。

  • 标签: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岛屿 岩礁 岛礁 经济生活 从宽解释
  •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的目标。"从法制体系到法治体系"与"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这两个命题具有内在一致性,法治体系建设实质是从现有法制体系向法治体系的转型。我国法制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目前处于从人治到法治的过渡阶段。"从法制体系到法治体系"意味着正当性基础的转变、治理体系的法治化和法治的体系化。要实现这一转型,要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合理配置政治权力、权力制约制度化这三方面入手。宪法是法律体系的拱心石,宪法法律权威是法治体系的支柱,政治权办的合理配置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关键。

  • 标签: 法制体系 法治体系 宪法法律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