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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1989年4月28日,原告与香港迈然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订明,由原告供给迈然有限公司低密度聚乙烯树脂(LDPE)7000吨。分7批发运,每批1000吨。价格条件为CIF大连,单价每吨900美元。付款方式为“AT30DAYSSIGHT”(承兑交单,30天付款)。1989年7月6日,原告又与宝利来塑化

  • 标签: 价格条件 承兑交单 提单转让 付款方式 低密度聚乙烯 买卖合同
  • 简介:为加强赤水生态环境保护,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加大对辖区赤水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调研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助力沿河生态治理.今年4月以来,该院在调研时发现,该流域生态环境存在周边乡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不规范,部分乡镇垃圾处理场地选址不合理,没有采取无害化或防渗漏等处理措施,甚至有个别乡镇直接将垃圾倾倒在溶洞中,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非法占用林地、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情况比较突出,多家砂厂、采石场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占用林地进行采石采砂等活动,严重破坏林地资源,对赤水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标签: 赤水河流域 生态治理 检察建议 生态环境保护 非法占用林地 流域生态环境
  • 简介:长制”是破解我国当前水环境治理困局的一种制度创新。然而,作为一种没有经过充分理论论证和实践检验的新生制度,其在水环境治理过程中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也由于自身的不完善而不可避免存在着法治与人治、集中与民主、临时与长治、统一与多元等矛盾与问题。应通过程序理性的引入和法治品质的提升,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之有效联接,目标责任制的法治化与内在化,以及结构优化与法律关系转换来平衡上述矛盾。惟其如此,水环境治理方可实现标本兼治、长治久安。

  • 标签: 河长制 问题 对策
  • 简介:我国针对环境侵权致人损害责任中的因果关系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实质上采纳了与“间接反证说”相似的因果关系推定法.根据环境侵权因果关系“间接反证说”理论,采用日本学界所提出的好美、竹下说和淡路说两种学说,即可判断云南东川“牛奶”污染事件中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的成立.

  • 标签: 环境侵权 因果关系推定法 间接反证说
  • 简介:为了进一步加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办案水平,促进检察机关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桃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接受人大监督的同时,还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提高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透明度。

  • 标签: 人民监督员 桃山区 黑龙江 职务犯罪案件 员工 外部监督机制
  • 简介:“护者案”是诠释美国法院审查如何适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的经典判例,是考察法院司法谦抑变迁的绝佳素材。在对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的适用进行司法审查时,法院必须探寻立法者的本意,对合法性与有效性之间的关系进行充分考量,并综合运用精当的法律解释方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 标签: 成本收益分析方法 法律解释 合目的性 合法性 司法审查
  • 简介:【裁判摘要】一、承运人在履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交货义务时,应当按照清洁提单关于货物的记载进行交货。即使承运人以装港空距报告证明其实际接收的货物或装船的货物与清洁提单记载不符,收货人仍有权依据海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按照提单记载内容向承运人提取货物。二、原油贸易合同和运输单证中没有约定装、卸港的交接计量方法,实际交接时采用了流量计计量、岸罐计量和油舱空距计量等多种不同的计量方式。在此情形下,收货人以卸货港岸罐计量证书的记载与提单记载不符主张货物短少,但其提供的岸罐计量数据发生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之外,也不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据证明原油短少发生在承运人责任期间,承运人以装卸港船舱空距报告和干舱报告与提单相符进行抗辩的,原油实际交付的数量可以依据船舱空距报告和干舱报告确认。收货人提供的计量岸罐重量证书,除非经承运人同意,否则不具有证明原油交货数量的效力。

  • 标签: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代位求偿 公司 纠纷案 交接计量 清洁提单
  • 简介:辽阳市太子区人民法院近些年来,曾连续3次被辽宁省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连续2次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200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2001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2002年8月又被东北三省高级人民法院暨沈阳军区联合评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单位。太子

  • 标签: 辽阳市 太子河区人民法院 先进事迹 司法公正 群众路线
  • 简介:中国古老的民族文明和丰厚的历史底蕴,孕育了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法制文化,诉讼调解(或称法院调解)就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人民法院注重采用调解方式处理民事纠纷,并由此形成了颇具特色的调解主导型的民事案件审判方式,被西方法学界公誉为“东方经验”。“东方经验”既是民族的,也应是世界的,既是昨天、今天的,更应是明天的。诉讼调解具有方便、快捷、少讼累、无复诉等优点,但我国现行法院调解工作在立法结构、立法原则及法官调解实践等诸方面还存在不少弊端。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法院的诉讼调解工作如何兴利除弊、扬长避短,进一步把“东方经验”弘扬光大,是摆在司法界和广大读者面前的一个共同课题。

  • 标签: 中国 法制文化 审判方式 民事案件 诉讼调解制度 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