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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随着我国'营改增'改革的基本完成,现行增值税法制度的继续完善和国家要求的进一步减税减负成为当下财税法学界关注的重点。依据现行增值税法制度,如果非从事出口业务的纳税义务人到了当期期末仍然有大量未抵扣的进项税款,基本仅能留待下期继续抵扣。通过完善增值税法律制度,赋予全体纳税人就增值税期末进项税款未抵扣部分请求退税的权利,让退税从目前个别适用的税收优惠变成权益普惠,让纳税人自行选择或或退,以大幅提高纳税人资金流转率,减轻企业因为进项税款占用流动资金的负担,进而减轻纳税人增值税征收中的负担,同时也能实现我国增值税法律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全面落实纳税人应当享有的税收返还请求权,体现增值税的消费税本质特性。

  • 标签: 增值税 留抵税额退税请求权 税收债权债务关系 税收优惠
  • 简介:债权得以实现主要依靠债务人自觉履行债务的行为,如果债务人不积极履行债务,债权人虽诉诸法律程序也往往难以收到实效。有时法院判决由债务人清偿债务,但因判决时债务人已丧失了清偿能力,或因第三人对债权有异议,或债务人虽对第三人享有债权,但通过执行第三人的途径仍然保证不了债权的实现等。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此类情况应当尽其可能为债权人谋求一些诉讼或仲裁以外的解决纠纷的方法,使债权人免遭经济损失。经济纠纷是纷繁复杂的。债务人在对债权人负有债务的同时常常对第三人享有债权;第三人在对前还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同时也可能对前述债权人中享有债权。债务人对债权人负债、债权人对第三人负债、第三人对债务人负债的事实使债务人、第三

  • 标签: 当事人 债权债务关系 律师 债权人 票据债务人 债务链
  • 简介:契约系指抵押设定契约中约定于债务已届清偿期而未为清偿时,抵押物之所有权移属于抵押权人之契约。按2007年3月28日修正前台湾"民法"第873条第2项,即为流契约禁止之规定。一般通说均认为,债务人于借款时均处于急迫窘困之情形,债权人可能利用债务人此种不利处境,迫使债务人与其订立流契约,以价值甚高之抵押物担保小额债权,图谋债务人不能清偿时,取得抵押物之所有权,以牟取非分之利益。然现今社会是否如此,有待观察。因此,修正前台湾"民法"第873条第2项改列为修正后台湾"民法"第873条之1并规定为:"约定于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为清偿时,抵押物之所有权移属于抵押权人者,非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为抵押物所有权之移转时,抵押物价值超过担保债权部分,应返还抵押人;不足清偿担保债权者,仍得请求债务人清偿。抵押人在抵押物所有权移转于抵押权人前,得清偿抵押权担保之债权,以消灭该抵押权。"基此,本文乃探讨台湾担保物权修法时,何以对流契约禁止原则有如此重大之转变。

  • 标签: 抵押契约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所有权
  • 简介:只划了根火柴,压在男人身下的棉毯就被点着了。2分钟之内,大火蔓延到他躺着的单人床上,他身上穿的棉体恤和裤子也在熊熊燃烧。上述场景并非来自凶杀案的监控录像,而是在有10来人正在观看的真实场景,没有人去救火,

  • 标签: 焚尸 监控录像 凶杀案 场景
  • 简介:“有心在,就有梦在,这世间还有真爱”,总是在不经意间哼起,朋友便问;怎么总唱这一句?那时,我便甩甩长发,仰起头,笑呵呵地回答:我喜欢。这就是那个曾经真实、简单、快乐的我,笑看人生是我最初的生活状态。

  • 标签: 《岁月留痕》 法官 职业道德 法律 法院
  • 简介:份是为保护被继承人的较近的血亲和配偶的利益为一定范围的法定继承人特别保留的一定份额的遗产.特份最早起源于罗马法.罗马法以"不伦遗嘱之诉"为首开始形成了一套限制家父滥用遗嘱自由权的制度,即特份制度.特份制度是对遗嘱自由的限制.在其发展过程中日耳曼法对大陆法系,特别是法国法系国家特份制度的形成起了决定性作用.现已被大多数国家采用."特份"与我国继承法中的"必要的遗产份额"相比较有其异同.我国应设立特份制度.

  • 标签: 特留份 遗嘱自由 限制
  • 简介:婚姻的缔结促成了家庭的形成,而家庭的稳定对社会的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多种文化兼容并包,不同的价值观百花齐放,芜杂的价值追求催生了第三者插足婚姻家庭的现象。单靠道德力量约束已经不能打破这种该问题屡见不鲜的局面。在此背景下,本文具体阐释了配偶权涵义并对第三者作了界定,继而分析阐述了第三者侵犯配偶权的行为,针对如何减少控制该侵权行为的发生作了思考。

  • 标签: 配偶权 第三者 婚姻 侵权
  • 简介:我国修订《继承法》时应当建立特份制度.关于特份的性质,应当采纳继承权说,明确其为法定继承权的-种;特份权利人的范围应当限于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对于特份的计算,应当采纳个别特主义,以各个法定继承人依法定继承时应得的应继份为基数,确定特份的数额为应继份的-定比例;关于被继承人生前特种赠与能否成为特份扣减权之标的,应分情况讨论:被继承人为生前特种赠与时没有明确表示不得算入应继财产时,特份权利人可以因特份受到侵害请求扣减,当被继承人明确表示不算入应继财产时,应结合具体情形判断.

  • 标签: 特留份 性质 计算 扣减
  • 简介:刀下人的潜规则从侧面反映出,皇权是高于法权的,法律被制定出来,是为了更有效地对付臣子和统治百姓。大家看古装宫廷剧,经常会看到这样一幕:刑场上,囚犯身穿囚衣等待着午时三刻的到来,在刑斩官宣布行刑的瞬间,会有人骑着马,举着圣旨,高呼:'刀下人.'接着犯人往往就被救下来了。那么历史上,究竟有没有过类似的事件?影视剧采用夸张的形式是为

  • 标签: 前真的 真的刀下留人 行刑前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有关我国遗嘱自由的限制以及特份制度的构建一直存有争议,继2000年与2001年的两起遗嘱继承案件之后这方面的争议加剧。2000年杭州画家叶某将自己百万遗产遗嘱赠送给自己的保姆,其女拒绝执行遗嘱,保姆遂提起诉讼。随后2001年泸州黄某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赠送给其情人张某,其妻拒绝执行遗嘱,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财产。

  • 标签: 特留份 遗嘱自由 必留份制度 被继承人 立遗嘱 返还财产
  • 简介:在肯认婚姻法属于民法典组成部分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婚姻法与民法总则之间的内在逻辑,辨析婚姻法律制度与民法总则具体制度之间的同异,以期应用于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在意旨上,民法总则通过界定调整对象、规定基本原则和阐释价值理念对婚姻法进行涵摄和指引。在体例上,身份法与人格法的分离是民法总则得以构建的重要前提,而身份法与财产法之间的实质性差异也决定了婚姻法的独立自洽是必然的。整体而言,两者的协调立法,需要民法总则有自省式的定位,而婚姻法则有选择性的出位。就条文设计而言,民法总则在界定调整对象、规定基本原则时应充分考虑婚姻法的制度特性和立法诉求。

  • 标签: 婚姻法 民法总则 身份法 财产法
  • 简介:中国正在制定民法典,而如何确定继承法中的特份制度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当今我国的家族主义理念与个人主义理念呈现出对立的态势,这不仅影响特份制度的创设,而且会左右继承法的核心框架.本文旨在通过综合分析我国传统及学说,从比较法的视角探寻特份制度的基本原则.

  • 标签: 民法典 继承法 特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