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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目前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模式主要有行政处理与损害赔偿两种。基于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通过对民法理论进行适当扩张化解释,通过损害赔偿模式实现对生态环境损害的救济是可行的。从国家所有权社会化的限度、社会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以及自然资源的特性角度衡量,行政处理模式并不适合我国国情。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应以私法为根基,同时注重发挥公法的作用,做好“公”与“私”的衔接。

  • 标签: 生态环境损害 行政处理 损害赔偿 自然资源所有权
  • 简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是落实“损害担责”原则的基本制度,其包括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等在内的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立法对生态环境保护不到位等问题。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改革,应采取赔偿权利主体依法授权索赔主体的模式;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的认定,应摒弃违法要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的改革应该有利于环境质量的改善;应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多元救济方式,同时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方面的立法。

  • 标签: 环境损害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索赔主体
  • 简介:湖南各级地方政府及司法机关对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处理非常严厉.但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也暴露出了某些地方政府发展理念落后,企业违规、违法现象较为普遍,环保部门有失职渎职现象,一些地方官员出于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考虑,没有在受害人维权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民间维权的力量较弱,而公益诉讼存在缺位等问题.责任追究中,环保机关通常给污染肇事企业开的罚单少,行政问责没有涵盖全部案件,民事赔偿、#偿不足,给环境带来污染的企业没有履行生态修复的职责与义务,刑事处罚也过轻.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环境保护法定主体责任,建立联动处理机制,创新环境司法、培育环境维权意识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体系.

  • 标签: 生态环境损害案件 责任追究 机制完善
  • 简介:我国在2012年公布的’《民事诉讼法》中首次引入环境公益诉讼概念,并在2014年公布的《环境保护法》及2015年公布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中对环境公益诉讼作出了细化规定。国家在立法层面不断支持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且在全国设立了77个专属环保法庭,并于2015年赋予人民检察院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但2015年1月至11月全国各级法院共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仅48件①。一边是国家立法支持,相关法律规定、配套措施层出不穷;一边是新设立的环保法庭案件稀少、门口罗雀,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信访、上访屡见报端;公共环境保护作为社会热点有着巨大的诉讼需求,却无法在司法审判中得到有效释放,造成这种不良后果的主要原因在于环境公益诉讼中原告主体数量、能力、意愿、监督措施的缺乏。在多元化的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中拥有环境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作为最优选择,在立法层面及司法实践中未获重视使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发展遭遇瓶颈。将环境管理机关确立为环境公益诉讼主要原告主体并建立与之配套的诉权监督机制是突破环境公益诉讼所面临现实困局的关键。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原告资格 环境管理机关
  • 简介:无论是湿地保护立法还是大江大河流域立法都不能忽视生态保护孙偿机制,生态保护孙偿机制须明确孙偿谁、为什么孙偿、谁孙偿、怎么孙偿这一系列问题.洞庭湖湿地保护同样需要建立生态保护孙偿机制,同样也必须考虑这一系列问题.应该以孙偿对象为中心来构建生态保护孙偿机制,因为孙偿对象是生态保护孙偿的逻辑基础,是确定和实现生态保护孙偿直接目标的立足点、是确定生态保护孙偿方式和标准的决定因素.“孙偿对象中心论”可以使生态保护孙偿机制建构的逻辑更清晰、内容更简单明了.

  • 标签: 生态保护补偿 补偿对象 洞庭湖湿地
  • 简介: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制度设计的前提,在于对其所规范的补偿行为法律属性的判定。现有的法律性质观对生态保护补偿的判定依据不科学,均未抓住生态保护补偿行为背后的主要矛盾。虽然生态保护补偿活动中存在行政行为,但不是其本质属性;生态保护补偿也不是行政补偿,不是行政合同行为;我国存在生态保护补偿的市场化行为。本质上,生态保护补偿行为体现了民事财产权的运行,是平等、独立的民事物权主体之间的民事财产权关系,这种财产权关系体现了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不同领域的保护补偿中均有体现。

  • 标签: 生态保护补偿 法律性质 行政行为 民事属性 财产权
  • 简介: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职能作用,及时有效遏制环境破坏、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立足海口生态文明建设实际,海口中院于2011年6月28日成立了环境保护审判庭。环保庭成立后于2012年6月受理了我省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 标签: 保护生态环境 司法实践 可持续发展 海口 生态保护 实践探索
  • 简介: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和空间。现代环境权理论以保护人类生存发展的生态环境为出发点,伴随着环境权的人权属性、宪法属性的探讨而逐步发展深化。1972年,《人类环境宣言》将人类在美好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充足生活条件的权利确定为一项基本权利。世界各国也对环境权进行了长期的关注和讨论,不少国家相继将环境保护条款纳入宪法或相关部门法予以规范。虽然中国宪法没有规定环境权,但已有保护环境权益之精神。环境保护法、民法总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不仅使宪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得以具体化,而且为环境权益司法保护提供了可以直接适用的法律依据,司法机关可以通过现实的司法路径实现对国家和公民环境权益的保护。

  • 标签: 环境权益 司法保护 人类生存发展 《人类环境宣言》 环境保护条款 中国宪法
  • 简介:为了破解农业生态环境恶化问题,我国已经开展了一些农业生态补偿试点.但在实践中,我国农业生态补偿暴露出法制化程度不足、内涵外延不清、补偿资金来源过于单一、公众参与不足等问题,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为此,应尽早着手,推动农业生态补偿制度完善,服务我国生态文明构建.

  • 标签: 农业生态补偿 法制化 不足 完善建议
  • 简介: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推进,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力度不断加大,加之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和技术、管理水平比较落后,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人民群众也日益关注环境问题,环保已是不断加强,公民逐渐懂得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切实利益。环境污染事件的频频发生,人们在捍卫自己权利的同时,也感到了环境公益诉讼相较于常规诉讼的无奈。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存在的缺陷,提出相应的建议。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保护 制约因素
  • 简介:刑罚理论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重要理论,也是在刑法学中起到神经枢纽作用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刑罚观的培养和养成,成为支撑现代刑法发展的一个重要议题.作为人才培养的高校,如何培养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和需求的法律人才,亦成为高校教育的重点和难点.然而,目前我国高校刑法学教学,存在重犯罪论,轻刑罚论的现象,对刑罚理论和刑罚实践的研究和教学都非常欠缺.通过对大陆常见常用的,涉及德国、台湾以及大陆学者编著的16部刑法学教材的考察分析,发现犯罪论与刑罚论篇幅比重严重失衡.进而认为,为了实现生态法治,为我国生态法治建设输送人才,刑法学教学应该扭转过分注重犯罪论理论忽视刑罚理论的现状,加大对学生刑罚论的教学,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求的法学人才.

  • 标签: 生态法治 生态犯罪 刑罚效果 现代刑罚观 法学人才
  • 简介:所谓的生态文明,一方面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另一方面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布局中,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战略治国理念的高度,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应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经济发展。

  • 标签: 生态文明建设 检察机关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服务 社会和谐发展 “五位一体”
  • 简介:环境保护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检察机关参与环境公益诉讼具有其自身的天然优势。但由于我国目前立法不完善,存在主体地位不明,诉讼权利不清的弊端。地方法院、检察院对环境公益诉讼的有益探索,弥补法律缺失的不足,同时也为立法工作提供更多可操作性的实践经验。

  • 标签: 司法实践 专门检察院
  • 简介:我国刑法将环境法益中的自然法益与人类法益进行分立保护是研究污染环境罪疑难问题的基点。污染环境罪保护的自然法益表现为自然的自洁性利益,其以自然的“自我代谢能力”为判断标准。污染环境罪的主观方面应当认定为故意而非过失。我国现有的环境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污染环境行为的具体规定以及排放、倾倒行为的语义封闭性,决定了污染环境罪中的“非法处置行为”具有兜底性。在司法实践中极具争议的利用危险废物行为,若发生于企业外部,成立污染环境罪则需具备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严重污染环境的要件;若发生于企业内部,成立污染环境罪则需具备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营利为目的且具有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的要件。

  • 标签: 污染环境罪 自然法益 人类法益 责任阻却 非法处置行为
  • 简介: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不仅仅是单方面提高个人环保意识,另一方面还要从法律角度进行规整,公益诉讼作为一条解决路径,对环境保护的有效施行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本文在介绍环境公益诉讼基本内涵以及特征的基础上,详细剖析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目前的发展及其必要性,进而结合现状提出我国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一些建议。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知情权 环境权
  • 简介:福建省在海洋生态补偿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的实践探索,但在制度供给方面远落后于实践,无法满足发展的需要。这固然有海洋生态补偿本身复杂性和问题新型性方面的原因,但更主要的是缺乏生态治理理论的指导。作为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福建省应加强生态治理理论在海洋生态补偿立法和制度建设方面的研究与运用,围绕生态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基础、关键和目标,着重从增强海洋生态补偿意识、加强海洋生态补偿法制建设和明确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的方向等几方面进行制度构建与完善。

  • 标签: 生态治理 海洋 生态补偿
  • 简介:宪法人之图像,系以'兼具生态理性与经济理性'人之图像,以彰显'永续发展'之国家目标。能源税最主要的宪法界限在于绞杀税之禁止、寓禁于征之禁止,以及不得逾越比例原则。环境公课主要指规费、受益费及特别公课,虽与环境税同样具诱导管制目的,唯因其有对待给付,宪法上要求权限划分和基本权自与环境税不同。能源税宪法上的实质正当性,须有助于权衡诱导管制目的与量能原则,而在确保人性尊严之生存基准取得实质正当性。能源税制定首先须确立为中央税或地方税;若为中央税,立法之初宜予地方参与之权,其税捐收入宜予地方充分之保障。能源税之差别待遇,其节能减碳与手段间是否具实质关联,须具体判断,而不能以抽象之双重红利正当化。能源税如过苛致职业无法永续经营,有违职业自由。从财产权保障观点,亦要求课征能源税后,使企业仍得永续经营。

  • 标签: 环境国家 环境税 能源税 非税公课 宪法界限 生态理性
  • 简介:环境公益诉讼立法模式的选择,直接决定了环境公益诉讼实施的法治效果。目前我国采取环境公益诉讼立法的附属型模式,在立法技术、立法听证、立法评估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而且还只是环境公益诉讼立法实践的初步探索,离真正的环境公益诉讼的科学立法之路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因此,从立法条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意义上而言,环境公益诉讼专门立法型模式的提出不仅是我国环境法领域的一场程序立法革命,而且也是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法律体系法制化的一场绿色革命,对于走向通过环境程序法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治理法治化道路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具体建言是:构建将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公益救济的立法模式;建立公共执法为主的起诉模式,能动司法为主的审理模式。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立法模式 专门立法
  • 简介:营商环境建设是社会软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营商环境对于地区经济社会良性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参与者、建设者。立足基层检察机关职能,找准当前营商环境建设中与检察职能相关的问题,紧贴基层检察工作实际,从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法律监督职能、分工配合等角度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基层检察方案,以求对地区营商环境建设有所裨益。

  • 标签: 营商环境 检察监督 服务 问题 路径
  • 简介: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城市化过程中的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人们对待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对环境污染的问题是一种是再建之前的破坏心理,再加以金钱的诱惑,似乎全然持一种盲目乐观的态度。本文就城市化进程中的环境污染会有几类,分别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对人们的生理及心理的影响皆作一一剖析,以提醒人们对此环境问题的重视。

  • 标签: 城市化 环境污染 城市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