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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个结果
  • 简介:现今法律制度对于c律师执业地域范围是否应受限制尚不明确,由此引发的争议不断,这不仅损害当事人的诉讼权益,也影响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整体利益。究其根由,一方面是因为关于C律师执业地域的上下级法律规定间相互冲突,另一方面是因为c律师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现实考虑所致。对此,出于公正原则及立法目的的考量,可以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10条进行适当缩小解释以消除法律冲突。同时,通过保障经济收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以及彰显社会价值等方式,鼓励持C律师在农村地区执业。

  • 标签: C证律师 执业地域 限制
  • 简介:自然权利和实在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自始至终存在于人格权本质的聚讼中。承认人格权的法定权利属性,最强烈的意义在于,对人的伦理价值性的立法确证。而从中国权利文化传统的客观忽视与晚近民事律法体系再造经验的互动中,可以清晰地梳理出,人格权法定对于启蒙教化内化于人的伦理价值的巨大效益。世界范围来看,法、德两国采用的'蕴含'式的人的伦理价值保护方式有了松动的迹象,一些后发国家青出于蓝甚至改弦更张,另起人格权法定化的新炉灶,这种从含蓄内蕴立法体例到显性外放立法体例的转型被认为是适应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论革新。可以明了的是,天赋权利根本上是一种权利享有的资格与门槛,为实在法设置权利提供根据与目的,但这只意味着其实现完成的一种可能性,并不具有板上钉钉、一一投射的绝对盖然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格是根源性、原则性的理性信念,人格权是结果性、制度性的法律规范。

  • 标签: 人格权 自然权利 法定权利 双重属性
  • 简介:主观恶意及串通行为推定是法律在已受损害这一前提事实获得证明的条件下,绕过法官对基础事实的认定,而对法律事实中的法律问题(主观恶意及串通行为有无)给出暂时性结论(推定事实)。证明责任本质上是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时当事人承担的败诉风险,是对法律事实中事实问题的解决。主观恶意及串通行为推定具有相同的正当性基础,但其在现行法律并未得到体现。本文尝试从基本法学方法论入手,分析主观恶意及串通行为推定与举证责任分配之间的关系,继而提出“民事推定五步法”,充分运用“民事推定”技术,完成原告请求权事实的证明,在此基础上,考察被告抗辩权基础,最终认定法律事实,据此作出判决。以期明晰此类案件的审理思路,为案件的正确裁判及文书撰写提供指引。

  • 标签: 合同 无权处分 恶意串通 民事推定
  • 简介:职业资格的滥用和泛化是存在于我国行政法治中的重大症结,因而成为近年来我国行政系统所要根治的热点问题。自2013年以来,国务院着手取消各部门制定的大量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前已公布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然而,职业资格的治理是法治范畴的问题,只有从法治的角度对职业资格的治理进行判断,并将它纳入法治系统之中,问题才能够得到彻底解决。为此,职业资格的治理也应当纳入法治政府的范畴之中,应该纳入行政法治的全过程之中,执业资格的治理应当分阶段进行。具体而言,通过职业清单将合理的职业资格予以保留;职业资格的治理应当与标准化法的标准相契合;要将职业资格更多的视为法律范畴的问题,而不是视为行政范畴的问题,就是将职业资格的确定权放在立法机关手上;将职业资格确定的具体事项交给该职业本身去制定和规范。

  • 标签: 职业资格证 行政许可 行政权规制 职业资格证治理
  • 简介: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证据运用的形式与实质的矛盾凸显了对证据裁判主义和自由心进行衡平的必要.以证据裁判和自由心同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必备条件的现代证明模式的确立是实现衡平的基础.衡平的基本路径除了对自由心制度的准确定义外,需要重点关注证据规则体系和具体规则设计的现代化,以及达成证据规则“软化”或“硬化”的程序控制方法.

  • 标签: 自由心证 证据裁判 证明模式 证据规则
  • 简介:对于美国宪政结构中司法审查与民主的悖论问题,西方学界致力于改造传统多数主义的民主观念并提出相应的宪法解释技术来论证司法审查的正当性,这表现为伊利的程序性民主与司法监督、德沃金的合宪性民主与道德解读、波斯纳的精英式民主与实用主义审判、哈贝马斯的协商式民主与程序主义司法等诸多具有代表性的理论范式。事实上,司法审查的正当性成不能仅仅依靠重构民主观念的外部论证来实现,还需要依靠法官精湛的判决论证技术的内部路径来提升。这说明司法审查与民主的悖论是宪政结构中构成性的内在矛盾,而司法审查与民主的互动则是宪政具有生命力的内在源泉。

  • 标签: 麦迪逊困境 司法审查 民主 正当性
  • 简介:跟单信用下银行对提单是否享有担保权利,理论与实务长期聚讼纷纭.在“建行荔湾支行与蓝粤能源等信用开证纠纷案”中,最高人民法院从交易习惯及基本机制出发,以《物权法》第224条为楔子,通过解释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间的质押合意,并结合银行持有单据的事实,肯定其享有“合意+合法持有”的非典型意定质权.最高人民法院在本案中创设了新的法规范,但其裁判意见在意定质权与“当然(法定)质权”之间摇摆不定,这基因于我国民法上留置权的担保物权构造.

  • 标签: 跟单信用证 提单质权 合法持有 留置
  • 简介:一、引言在通常的共同犯罪中,行为人之间往往存在谋议,然后共同实施,按计划行事。但现实生活总是丰富多样的,有时候会存在这样的情形:在一方实施犯罪时,另一方暗中出手相助,成人之恶,默默做贡献而不为他人知。这种情形被称为片面的共同犯罪。它介于共同犯罪和同时犯之间:和共同犯罪不同,双方没有合意;与同时犯相异,

  • 标签: 片面共同正犯 支配性 否定论 共同犯罪 交互 现实生活
  • 简介:烟花爆竹运输活动中会出现"一多运"现象,"一多运"行为通常是被推定而存在;当具备许可的运输行为主体与推定存在的"一多运"行为主体不一致时,其中"一多运"行为属于无许可的违法性质,当具备许可的运输行为主体与"一多运"行为主体一致时,"一多运"的性质较难认定。在现行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宜将其归于"有但使用不当"之行政处罚领域;在立法上,建议将"一多运"合法化,同时,应当强化行政机关对烟花爆竹运输的现场检查措施。

  • 标签: 一证多运 托运人 连续性行为
  • 简介:现行《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中行政机关扩权条款增多,而纳税人权利保护制度阙如,相互之间并未形成合理的制度均衡.从税法行政解释权的实际行使出发,讨论开放税收司法问题,需要厘清以下问题脉络,-是税收立法的不完备性,导致税法行政解释扩张和税法不确定性;二是随着交易结构愈益复杂,实践呼唤税务机关提供税法确定性服务,税法确定性服务的法理基础是税法解释权共享原理;三是根据税法解释权共享原理,税法解释权不能由行政机关独享,规制税法行政解释权的逻辑归宿和制度选项是激活税收司法,以落实税收法定.

  • 标签: 税法确定性 行政解释 交易定性 税收司法
  • 简介:在税法适用中,时常遇有法律不明或课税事实不明等情境。无论是法律不明,还是事实不明,当出现对是否课税等关键性的税法规定存有不同解释时,税法解释者都不得不在国库主义立场和纳税人主义立场之间艰难取舍。然而,无论是基于税法解释立场的演进趋向观测,还是鉴于税法谦抑理念考虑,纳税人主义立场都应该成为我国税法解释的基础性立场。况且,将纳税人主义运用至当下税法解释场域,不仅可以催生更多内置公平正义的税法解释性规范,而且可以为税收法定主义的落实提供充足的立法素材。简言之,其既可以倒逼税收立法,也可以约束税收执法,还可以影响税收司法,甚至可以提升税法遵从度。若能如此,税收法治便不遥远。

  • 标签: 税法解释 国库主义 纳税人主义 谦抑理念
  • 简介:本文介绍了德国农业企业在过去25年特别是过去十年里加强了对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入,揭示了可再生能源的上网电价对农业的重要意义。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的规则在过去的25年间不断被改动。

  • 标签: 电力上网法 可再生能源法
  • 简介:7月14日,北京市长安公证处与中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在京正式签署合作协议,首次建立公证与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对接机制,通过引入和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保障调解协议效力,专业权威高效地解决证券期货纠纷,更好保护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 标签: 中小投资者 纠纷调解 证券期货 合作协议 服务中心 公证处
  • 简介:个体农民为了增强市场实力而联结成为企业。他们可以建立经典的合作社形式,但该形式存在一定的缺陷,即没有对农业行业作出特殊的建构。农产品生产者组织则是特别适于农业经济发展的体制。对农产品生产者组织的认可和与之相关的财政资助、管理成本和销售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该机制的基础。区域性农产品生产者组织能够组成联合会,让农民进一步增强其市场实力。农产品生产者组织和联合会都存在一定的卡特尔豁免。本文最后以乳品行业的特殊情况为例说明农产品生产者组织的建立和推动过程。

  • 标签: 农产品生产者组织 认可机制 卡特尔豁免 乳品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