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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体育赛事组织者只能凭借对赛事场所的物权设定他人入场并进行直播的条件,不能根据自身的章程原始取得对直播画面的著作权或邻接权。由于在对体育赛事进行直播时,摄像机的设置需要遵循一定规范,且导播对画面的选择需要满足观众的稳定预期,因此独创性程度有限。我国《著作权法》并未将"固定在物质载体上"规定为作品受保护的前提,同时还规定了用于保护广播信号的广播组织权。降低对独创性的要求、将直播画面认定为作品,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使广播组织权的意义。因此对现场直播画面的保护,应当通过完善《著作权法》对广播组织权的规定加以实现。

  • 标签: 体育赛事现场直播 独创性 广播组织权
  • 简介:提升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构建良好的国家形象必须诉诸于文化全球传播战略。武术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具有丰富的内涵,武术的体育性又为武术的全球传播提供了传播其他文化所没有的优势,因此武术文化传播在中国文化“走出去”的过程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武术传播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依然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 标签: 武术文化 全球传播
  • 简介:体育赛事直播节目诉讼纠纷中,对体育赛事保护是分析这类案件的源头。体育赛事的“转播杈”并非著作权法中的“转播权”,在性质上属于企业权利的一种,其只能源于法律规定,不能出自各种体育协会章程,除非有相关法律授权于章程。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保护“选择或编排”创造性的规定,体育赛事直播节目在整体定性上既非影视作品又非录像制品,应属于汇编作品。当然,司法中的困境不仅仅体现于对该类节目的不同定性,而且还体现在立法方面的不足,因为不管该类节目被认定为作品,还是录像制品,包括从信号角度保护,现行著作权法的“广播权”“网络信息传播权”“其他权利”“广播组织权”等都无法对网络实时转播行为进行很好规范。因此,在“技术中立原则”基础上,创设“向公众传播权”与扩展“广播组织权”,成为有效保护网络宴时转播的现实选择。

  • 标签: 体育赛事 网络实时转播 广播权 网络信息传播权
  • 简介:本文主要论述了中国体育赛事转播的网络盗版问题。北京奥运会期间,中国政府依据一系列特殊法规规章而非依据现行《著作权法》来禁止网络盗版,虽然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中国《著作权法》能否为体育赛事的网络转播提供法律保护仍需进一步明确。作者的观点是:如果体育赛事的转播具备足够的独创性(即符合"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则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可以且应当为体育赛事转播权提供法律保护。本章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美国、欧洲等地针对体育赛事转播中的网络盗版问题的法律规定及相关案例,并分析了各国法院的应对方式。第三部分针对中国《著作权法》对于体育赛事转播的保护现状,着重讨论了体育赛事是否是中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及体育赛事转播权是著作权还是邻接权这两个问题,并就北京奥运会的相关策略进行了总结分析。第四部分则从修改中国《著作权法》、采用网络反盗版新技术以及协调各国法律这三个方面提出了保护体育赛事转播权的有益建议。

  • 标签: 广播权 P2P 间接侵权
  • 简介: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教育改革正在不断深入发展当中,各高校的学生除了要提高个人知识素养以外还要不断提高自身身体素质,尤其是警察行业更对身体素质有一定要求,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是能够顺利执行任务的关键。要想提高武警院校中学生的身体素质,不能只依赖传统的体育训练,要与中国武术文化的相关内容充分融合才能体现出教学意义,使教学变得更加多样和具体。本文主要对中国武术文化在警校体育中的教学应用进行分析,表现中国武术对警校体育教学的重要意义。

  • 标签: 中国武术文化 警校教学 启示
  • 简介:目前我国高校的武术教学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师资队伍、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因此高校武术的教学工作迫切需要改革。为了更好的激发学生学习武术的兴趣,保证武术课的教学效果,在高校的武术课上应该着重以知识产权为依托,加快教学改革的步伐,加强武术课程与知识产权相结合的教学改革研究。

  • 标签: 传统体育 武术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