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体育赞助是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国家鼓励体育赞助。但是,体育赞助在实践中遇到不少问题。其中,体育赞助合同纠纷及其解决就存在同案不同判、法律适用不统一、法律判决缺乏可预测性和正当性等问题,从而影响体育赞助商与体育事业的共同发展。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相关立法和理论研究的双重缺失。深层次原因在于没有弄清体育赞助合同的法律性质,从而无法给体育赞助合同的法律适用提供统一的规则。为此,在法律适用前应首先明确体育赞助合同的法律性质,而现有各种理论均有其不足,应将体育赞助合同纯化为赠与合同。在法律适用中应坚持法律思维和法律逻辑,准确认定具体合同类型。
简介:<正>文化是引领,文化是动力,文化是灵魂。这是陕西省三原县人民法院近年来大力开展法院文化和法官文化建设的初衷,培育良好的文化氛围,坚持用科学理论引导人、先进文化熏陶人、高尚精神鼓舞人,为促进干警全面发展,确保公正司法,实现审判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通过构建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和廉政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法院文化体系,切实提高法官干警文化素养、弘扬司法理念、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这就是三原法院文化建设的目的。"近日,记者在三原县法院采访时,该院院长焦鹏向记者介绍构建法院文化和法官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简介:从文化的结构来看,清末以来中国从传统法制向现代法制的历史性跃进是一个从文化的物质层面——制度层面——精神层面逐步递进、逐步深化的过程。而国人对中国现代化的认识与实践,从粉碎"四人帮"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近30年间,在近代以来的"大圆圈"上,又产生了一个"小圆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标志着我国的法制现代化建设深入到法律文化的核心层面——观念(理念)层面,并使之从法制向法治转变。中国当下法治实践最大的问题,在于法治与法治理念并没有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因此,培植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并使之在全社会形成共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基础。
简介:司法活动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的思想在中国古代就已产生,西周确立的"明德慎罚"思想和儒家阐发的"仁政"思想对司法理论与实践具有深远影响,是中国古代司法中人文精神的集中体现。在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维护亲情伦理、坚持"五听"、限制刑讯、矜恤老幼妇残、慎待死刑等一系列司法原则与制度在汉朝以后不断发展,司法中体现人文精神的内容日益丰富。由于君主专制国家对个人权利的压制与侵害,加之儒家理论对专制王权的辩护、对团体本位和义务本位的宣扬,使得以人为本原则与制度在司法中难以真正与持久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重新探讨与审视中国古代司法中的人文精神,可以让传统中的积极因素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地得以继承与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