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某女在1993年7月写给其父母一份关于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其内容:“父母去世后本人放弃父母留下的8间楼房价值10万元的继承权,本人继承份额由二个哥哥继承。”1994年该女父母先后去世,未立遗嘱,该女的两位哥哥欲继承父母遗留下的8间楼房,而此时该女则提出撤销原声明书,要求与其两位长兄共同继承父母的遗产,该女的两个哥哥则声称妹妹已声明放弃其继承权,所以无权再提出继承父母的遗产,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其女便诉讼至法院,要求继承父母的遗产,法院受理后对此案中的声明是否有效,该女是否享有继承权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声明书有效,该女丧失了继承权,故该女无权继承父母的遗产。理由:l、声明书为该女本人所写,
简介:三年前的一个夜晚,我们12个旅游爱好者聚在一座黑黢黢的山上玩杀人游戏.有一人充当法官,给每人发一张牌.其中有一张牌是"大王",拿到"大王"的人是"杀手",只有法官和杀手知道这个秘密.发好牌后,法官下令:"夜幕降临,大家睡觉."
简介:网络游戏的本质在于其宏观的外在表达,具有平台属性。对网络游戏的保护须从客户端和服务端分别着手,客户端采多媒体保护,依客户端可否独立运行,不同的网络游戏的著作权人的权利内容并不相同。网络游戏中的服务端采计算机软件保护,网络游戏的服务器中的"私服"侵权采"接入处理标准",游戏引擎可获得方法专利保护。
简介:网络游戏的著作权侵权危机会打击网络游戏制作者的开发积极性,阻碍网络游戏行业的创新,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对网络游戏的著作权进行保护很有必要。我国《著作权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网络游戏的著作权,司法实践中采取"分而治之"的方法。故,鉴于立法与实践中现状,通过著作权的相关理论,对网络游戏内容的著作权进行定性分析,然后利用比较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分离出不同种类的网络游戏内容,再通过与著作权客体进行比较和匹配,确定不同种类的网络游戏内容之著作权保护路径。只有对网络游戏内容的著作权进行有效保护,方能保证网络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网游产业有效参与国际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