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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受制于其赖以存在和运行的特定社会背景和政治文化,中国传统司法被赋予了行政性、调和性及伦理性等典型特质.正是这些特质,决定了中国传统司法之定纷止争、道德教化与社会控制等独特功能及其实现困厄.对此作反思性审视,或对当下司法改革有所裨益.

  • 标签: 传统司法 定纷止争 道德教化 社会控制
  • 简介:关于唐律中的共犯当中是否包含教唆犯的问题,滋贺秀三与戴炎辉两位学者曾进行过一番论争,他们的观点均有值得商榷之处。事实上,古代共犯概念就应该以共同实行犯罪者为核心,然而并非所有犯罪的参与人都完整地实行了犯罪,而确实具有将这些人纳入法律规制的必要,因此为了构建这些行为的违法性,立法者将“谋”的概念纳入进来。立法者通过择出从刑事政策等角度需要扩张的罪名,为其逐个制定特别规定,以明文规定的方式限制“谋”的概念漫无边际地扩张。

  • 标签: 唐律 秦律 汉律 共犯
  • 简介:从清末到当前的缓刑实践表明,我国的缓刑立法与司法无不受传统实用理性与报应的影响。缓刑立法上的实用理性表现为以稳定血缘或地缘社会为宗旨,司法中的实用理性表现为缓刑判决受法官各种实用理性思维的左右;而缓刑的报应色彩在当前愈加强烈,且呈现出“中间凹陷”(缓刑负担)、“向后聚拢”(缓刑后果)的趋势。我们应着力调整缓刑的报应结构,积极避免缓开J立法与司法中的实用主义之弊端。

  • 标签: 实用主义 伦理报应 缓刑现代化 本土资源
  • 简介:关于中国传统法中是否存在罪刑法定原则,学界对此大致分为肯定说、否定说和其他说。各派学说都能在中国古代存在罪刑法定规定上达成共识,它们的立场分野在于中国古代的罪刑法定是否承载了限制权力、保障个人自由的精神内涵。如果撇开中国的政治历史背景,语词上的罪刑法定是存在的,但中国传统的罪刑法定规定关注的是“此罪彼罪”的区别,这与近代意义上罪刑法定以保障人权为基石并侧重“有罪无罪”的判断,有着相当的不同,故价值冲突才是真正破解中国传统法不存在罪行法定原则的迷思之所在。同时,在否定中国古代没有罪刑法定原则时需避免对比附援引、皇权专制的曲解与误读。

  • 标签: 罪刑法定 比附援引 皇权专制 价值冲突
  • 简介:青年员工逐步成为支撑企业发展的新生力量,关注青年员工的职场表现,帮助他们更好地成长是企业管理者的责任。文章从青年离职带来的不利影响入手,分析青年员工离职原因,提出企业管理者要营造参与式的企业文化,加强对青年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建立员工表达通道,及时做好情绪管理,打造快乐高效的青年员工队伍等对策。

  • 标签: 青年员工 离职管理 企业文化 职业生涯
  • 简介:如何建立有质量的教育政策与教育机制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热点问题。当前教育政策的缺失和'无能'严重影响了我国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及人才强国战略的实现。通过梳理分析我国教育政策与机制中所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国所处的社会转型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围绕当前教育改革这一现实需求,提出我国教育政策与机制发展的可能出路。

  • 标签: 教育政策 教育机制 合法 合理
  • 简介:在讨论合法性问题时,对于如何看待传统这一问题,启蒙运动和浪漫主义处于对立的两端:启蒙运动认为,传统的可信性取决于其被理性检验的可能性;浪漫主义则声称,传统的有效性无需任何合理性根据。这是两种具有偏见的认识。理性与传统并非对立的两级,而是相互依存的。

  • 标签: 启蒙运动 浪漫主义 理性 传统
  • 简介:传统的“法律绑定”假说对投资者水平保护较低国家的公司去投资者水平保护较高国家上市的原因提供了合理解释,即公司为了吸引投资,愿意适用更好的公司治理和监管制度,从而进行一种法律上的“绑定”。不过,近年来实践中出现了投资者水平保护较高国家的公司去投资者水平保护较低国家上市这种“反向”跨境上市的情况。这类公司选择反向跨境上市并非为寻求“法律绑定”,而是与“消费者和商业市场绑定”。这种绑定的好处具体包括:对公司的产品、服务和形象进行广告宣传;将发行人打造成具有当地认同和当地股东的跨国公司;对产品的主要市场以及该市场的消费者和监管者表明承诺;表示对该市场所属国家主权和法律监管制度的尊重;意图获取该市场的监管者的特许经营或者许可规则方面的优惠。

  • 标签: 跨境上市 反向跨境上市 法律绑定 消费者和商业市场绑定
  • 简介:我国传统的司法文化结合了儒家、法家、道家等各派的法律思想,在历史的传承中形成了自身的特点。某种程度上,我国现代法治进程也是对我国传统司法文化批判地继承的过程。我们应深刻认识到,传统司法文化中有着众多阻碍法治进程的内容,对传统司法文化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无疑是当前我国司法改革的题中之义。

  • 标签: 传统司法文化 现代法治 廉政公署 职务犯罪
  • 简介:近年来,人们对海洋及海岸地带的开发日渐增多,这一方面带来了丰富多样的资源,另一方面却又使海洋及海岸地带的环境和秩序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与冲击,这一状况使人们不得不开始关注并审视关于海洋治理的问题。台湾地区作为一个四面环海的地区,在海洋治理方面之作为应有其可取之处。另外,以总体性观念与方式处理海洋(包括海岸地区)事务的观点已成为国际的主流思潮。因此,从立法,行政和执法三个层面上对比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海洋治理制度,寻求台湾地区海洋治理中的先进做法,并审视两岸在治理中共同存在的问题以及与总体性海洋治理理念上的差距,并提出改进建议。

  • 标签: 海洋立法 海洋行政 海洋执法 海洋综合治理
  • 简介:作为我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高速公路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对高速公路运营和养护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效、科学和合理,尤其是高速公路基层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要求也越来越高。加强高速公路基层单位的普法工作,尤其是养护和收费管理工作人员法律意识的提高,直接关系到高速公路事业的健康发展和价值功能的有效发挥。因此,本文重点分析如何有效开展高速公路基层管理单位普法工作,增强基层工作人员的法律观念,依法保障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进行。

  • 标签: 高速公路基层单位 普法工作 有效措施
  • 简介:2014年5月16日,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以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经营行为。《通知》在鼓励金融创新、维护金融机构自主经营的前提下,按照‘堵邪路、开正门、强管理、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就规范围业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和改善同业业务内外部管理、推动开展规范的资产负债业务创新等方面提出了18条规范性意见。

  • 标签: 金融机构 外部管理 业务规范 银监会 同业业务 经营行为
  • 简介:中国传统契约中的原因条款,不仅是一种事实,还具有重要的法律意涵,它既是直接引致订立契约的原因,同时也作为一方当事人订约的动机,体现对社会经济需求的某种满足。确定产权合法有效转移的契约本身又作为"产权"转移的重要原因,产权的有效移转和契约的有效成立在传统契约实践中是紧密联系的。明确契约之债的"原因",本身有助于更准确地对契约"定性",也能更方便地确定契约是否合法、有效。从交易安全与契约定性的角度看,中国传统契约中的原因条款亦具有现代价值。

  • 标签: 原因理论 原因条款 卖契 中国法律文化
  • 简介:在加拿大,司法独立是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伴随该原则的确立,法官的地位也在发生变迁。但是,司法独立并不仅仅是为了法官利益,更是为了增加公众对司法的信心。这两项功能的实现与完善的法官管理制度密不可分。加拿大法官选任有一套严格的申请、审查程序,法官的任职、工资、福利待遇、自主权等方面享有充分的保障,法官的司法外行为也受到一定限制,这不仅保证了法官质量,而且能够保障法官不屈服于外界压力,依据事实和法律自由作出公正判决。

  • 标签: 司法独立 法官选任 豁免权 惩戒
  • 简介:有关老师体罚和虐待学生的新闻,总能引起热议。即便在当今时代,体罚教育是否应被废除的问题,竟然还没有明确答案。在美国,虐待和体罚的概念被区别对待。法律严格禁止虐待学生的行为。法律对虐待儿童的定义非常广泛,不仅包含明显的身体伤害、性骚扰等,还包括言语侮辱、精神虐待、歧视等更隐蔽的虐待行为。

  • 标签: 身体伤害 区别对待 校园暴力 背景调查 学术能力 教师资格证书
  • 简介: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是当前检察机构发展和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这关系到检察机构对工作人员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为了更好的推进这一改革的进行,就岿须对当前检察人员管理体制进行全面的利弊分析,以及对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的实施策略进行探讨。

  • 标签: 检察人员 分类管理 司法改革
  • 简介:教育权写入宪法的本意是保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流动儿童面临的教育困境包括:借读费过高、公立学校无法容纳、农民工子弟学校太差等。保障受教育权的'兜底'责任应由中央政府承担,确定中央政府承担责任的限度应制定义务教育必要教育设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应作为儿童请求政府给付的司法依据。流动儿童受教育问题可依此思路解决。

  • 标签: 义务教育 受教育权 流动儿童 中央负责 国家标准
  • 简介:高等教育阶段,残疾人的受教育权主要表现为教育机会平等权。我国立法规定高等学校必须录取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国家应对残疾人参加国家升学考试提供便利条件。但与国外立法或与残疾人教育机会平等权的内涵要求相比,还存在立法不足以及法定权利未能转化为现实权利的问题,应从转变立法理念、细化相关立法、侧重补偿以及强化程序实现权利救济等方面予以改进。

  • 标签: 残疾人 高等教育 教育机会平等权
  • 简介:美国肯塔基州高等法院通过罗斯诉更好教育委员会一案的审理,认为肯塔基州公立学校财政资助政策造成了公立学校系统之间教育不充分、不均衡、质量低下,结合对《肯塔基州宪法》中'高效'含义的解释,提出了'高效'的判定标准,从而判定肯塔基州公立学校财政资助政策违反了州宪法,体现了美国教育司法中'平等的受教育权'法律理念的具体化。该案可资借鉴之处在于:教育公平理念的具体化、司法化是保障教育公平的有效途径;对教育公平进行'实质性'的法律解释以形成教育公平的实践判断标准,是实现教育公平司法化的必然要求;建立问责制,督促政府充分履行按标准举办和发展教育的义务,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必要手段。

  • 标签: 教育公平 教育经费 受教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