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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审批事项名称:公证处开办涉外公证业务,审批机关:江西省司法厅(公证工作处),审批依据:司法部《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暂行管理办法》,收费标准:不收费。

  • 标签: 审批须知
  •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为规范新药的研制,加强新药的审批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新药系指我国未生产过的药品。已生产的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的适应症或制成新的复方制剂,亦按新药管理。第三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新药审批工作。新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进行临床研究或生产上市。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新药研究、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监督及审批

  • 标签: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新药临床研究 新药研究 新药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管理部门
  • 简介:<正>第一条为加强对仿制药品的审批管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制药工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仿制药品系指仿制国家已批准正式生产、并收载于国家药品标准(包括《中国生物制品规程》)的品种。试行标准的药品及受国家行政保护的品种不得仿制。第三条申请仿制药品的企业必须是取得《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GMP证书》的企业或车间。第四条仿制药品的质量不得低于被仿制药品,使用说明书等应与被仿制药品保持一致。第五条国家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控制仿制药品的审批,通过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对已满足临床需求的品种,可暂停仿制申请的受理和审批。但使成本明显降低或质量显著提高的企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后仍可申请仿制。

  • 标签: 仿制药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管理部门 《中国生物制品规程》
  • 简介:新刑诉法首次规定审判人员可以在庭前召集控辩双方听取有关程序问题的意见,这被学界认为是针对程序性争议的庭前听证程序的雏形。庭前听证程序的性质与庭审程序具有相似性,但因裁判对象不同也有其独有的特征。英美及很多大陆法系国家均建立了针对重大程序性争议的庭前听证程序。我国现阶段由法官在庭审阶段行政化处理程序性争议,这一方式所存在的缺陷也催生了新刑诉法庭前听证程序的初步确立,但具体的实施规则尚需完善。

  • 标签: 程序性争议 庭前听证程序 刑事诉讼法修改 集中审理 控辩平等
  • 简介:侦查程序中充斥着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冲突与衡平,为此,侦查程序的架构必须突出程序的限权功能和体现程序的控权性,通过科学、合理的程序设置制约国家侦查权,防止其误用、滥用,危害人权.为此,侦查程序的发动、运行和终结始终应当受到程序法的严格控制,必须依循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

  • 标签: 刑事侦查程序 程序正义 衡平 限权 侦查权 控权
  • 简介:本文以程序正义理论为框架,以罗尔斯的“纯粹的程序正义”为核心概念,提出程序效力的概念。本文所论程序效力是指,诉讼只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所经过的程序就应当发生约束力,程序主体(如诉讼中的当事人、法院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等)不得随意否定已经过程序所发生的法律效果,或者要求推翻重来。程序发生效力的条件是具有正当程序,正当程序程序保障为核心特征。最后,本文还谈到程序民主与程序效力之间的关系,指出:如果没有程序民主,正当程序同样可能成为权力的工具。此时谈程序效力无异于使程序沦为另一种暴力。

  • 标签: 程序效力论 诉讼程序 程序正义 正当程序 程序保障 程序民主
  • 简介:针对保健食品广告违法现象日益严重等问题,国家将参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管办法,对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实行前置性审批。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制汀相关法规,预汁2005年有望出台根据这个办法,今后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保健食品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通过的一律不得发布。审查的内容包括:广告中是否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

  • 标签: 广告内容 实行 审批 出台 省级 审查
  • 简介:2014年8月15日,为了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和保障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後监管,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共涉及21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同时,围绕推进简政放权,国务院常务会议已通过政府采购法、注册会计师法等5部法律修正案草案,并确定将法律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 标签: 国务院常务会议 行政审批改革 全国人大常委会 政府职能转变 审批制度改革 注册会计师法
  • 简介:审查批准和决定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实施监督的重要措施之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正确地履行该项职责,对促进侦查机关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诉讼成本,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杜绝超期羁押现象,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及时交付审判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规范办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下称“延押”案件),我们对2003年至2004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延押案件进行逐案统计,分析问题,提出对策,以强化侦查监督,保障人权,防止捕后侦查阶段超期羁押及不当延长羁押期限的现象。

  • 标签: 侦查羁押期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超期羁押现象 犯罪嫌疑人 审批 侦查监督
  • 简介:竞争法的有效实施依赖于竞争程序制度和理论的建设和完善。本文希望通过推荐Hans-J(u|¨)rgenAhrens教授主编的《竞争程序》一书,向中国读者简要介绍德国的竞争诉讼程序以供参考借鉴。

  • 标签: 《竞争程序》 不作为请求权 催告 临时处分 损害赔偿
  • 简介:程序利益是当事人通过程序得到的对其尊严、平等和自由的维护,以及金钱、时间和精力的节省,包括精神程序利益和物质程序利益。保障当事人的程序利益,首先是宪法的要求,同时也是诉权保障和解决纠纷的需要。程序利益和实体利益之间、精神程序利益和物质程序利益之间存在冲突,合理的程序制度必须建立在平衡上述冲突的基础之上。精神程序利益的充分保障,关键在于提高程序公正的水平;而对物质程序利益的充分保障,则需要诸如构建小额诉讼程序、改造督促程序、扩大程序选择权等多方面的制度创新或改良。

  • 标签: 程序利益 冲突与平衡 保障
  • 简介:一、关于引渡请求的提出途径引渡是一国应他国的请求,将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移交给请求国处理的国家行为。因此,引渡必须先由一国提出引渡请求。从国际惯例看,引渡请求一般均由请求国的司法部或其他行政部门,通过外交途径,向被请求国提出。一般引渡条约也作如此规定,如欧洲引渡公约第12条规定:引渡请求必须以书面通过外交途径提出。有的国内法也有明文规定,如法国引渡法第9条规定:所有引渡请求均应通过外交途径向法国政府提出。有些国家之间的引

  • 标签: 引渡条约 国家行为 司法机关 引渡示范条约 行政审查 逮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