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缔约机会损失作为纯经济损失,存在于侵权法、契约法领域。各国通常对其采取承认与限制相结合的保护手段,并表现出不同的立法模式。我国现行立法对此尚无明确规定。鉴于缔约机会损失在侵权责任和契约责任方面的不同表现形式,今后应在侵权法、契约法中分别予以规定。
简介:行政特许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下,许可相对人从事某种对公共利益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的活动。《行政许可法》第8奈规定是否适用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适用行政特许,完全取决于个案中基于行政特许而获得的权利的性质,即这种权利基于利益衡量的结果而被物权化的程度:其物权化程度愈大,就愈应适用,反之亦然。以取水许可为例,行政许可机关在明确取水权的物权化程度时,应当按照合理地分配因水域水资源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的原则,综合考虑水资源的稀缺程度、水资源的本来公共用途、取水用途的重要性、取水用途与本来公共用途的相容性等因素。
简介:本文首先指出,违约损害赔偿的基本目标是赔偿履行利益,赔偿信赖利益只是退而求其次的手段。通过研究履行利益的构成,本文指出,对于大多数的商业合同来说,信赖利益只是履行利益的一个组成部分。之后,讨论了信赖利益本身的不足,并指出,履行利益、信赖利益和返还利益的划分对于违约合同赔偿的分类来说是有意义的,而对于实践中救济的数量和形式几乎没有任何影响。本文的最后一部分试图在此基础上提出作者自己解决损害赔偿的理论。
简介:德国是信赖保护原则之母国,信赖保护原则首先在二战后的德国出现并发展,其后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行政法中得以研究和适用。首先介绍了信赖保护原则的起源,其次阐释其发展过程以及各国的具体引入与相关规定,最后得出结论:信赖保护原则之下,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与利益能够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简介:
简介:依法行政原则可以保护信赖利益,但与信赖保护原则的保护存在差异。在益民公司诉河南省周口市政府等行政行为违法案中,最高人民法院首次确认行政上的信赖利益,并确认私人的信赖利益可转化为公共利益,突破了情势判决原本仅适用于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局限。但在信赖利益的赔偿上,法院将信赖利益等同于既得权的损失,也在无形中使信赖利益的规范价值丧失殆尽。法院在做出情势判决时,一方面应当遵守“重大损失”的适用要件,另一方面也应把握信赖利益的特殊性,给予充分的保护。
简介:《行政许可法》第8、69条确定的行政许可撤回和撤销制度是行政法上信赖保护原则的具体体现。根据信赖保护原则的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撤回或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前,必须对行政许可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进行全面衡量,只有在不能给予被许可人存续保护时才会产生撤回或撤销行政许可的补偿和赔偿问题。从我国行政许可立法的现状来看,行政许可撤回和撤销制度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予以完善。
简介:法律选择是国际私法中解决法律冲突的特有方法。为了克服传统法律选择方法的弊端,法学家们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法律选择方法。这些方法可以归纳为根据国家利益进行法律选择和根据当事人利益进行法律选择两类。当代国际私法的发展要求在法律适用问题上平衡当事人利益和国家利益乃至整个国际社会的利益,我国的国际私法立法应顺应这一时代潮流。
简介:行政主体授益行为的作出,相当于向行政相对人作出了行政承诺,相对人基于对行政主体的信任往往会回应相应的行为,并产生信赖利益。这种缘自行政信任的利益期待在客观上存在因行政主体反言而带来的风险。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地位的不对等,使得相对人很难凭一己之力与行政主体抗衡。行政信赖保护原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追求法的实质正义的精神之下,结合既有的法制原则与法治经验,对授益行政行为效力及其持续性的保护,通过限制行政主体的恣意,保障相对人的信赖利益,体现信赖保护原则对抗行政信任风险的功能。
简介:程序利益是当事人通过程序得到的对其尊严、平等和自由的维护,以及金钱、时间和精力的节省,包括精神程序利益和物质程序利益。保障当事人的程序利益,首先是宪法的要求,同时也是诉权保障和解决纠纷的需要。程序利益和实体利益之间、精神程序利益和物质程序利益之间存在冲突,合理的程序制度必须建立在平衡上述冲突的基础之上。精神程序利益的充分保障,关键在于提高程序公正的水平;而对物质程序利益的充分保障,则需要诸如构建小额诉讼程序、改造督促程序、扩大程序选择权等多方面的制度创新或改良。
简介:良好专业实践经验原则由规范化农业概念演变而来,具有跨学科交叉概念和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双重性质。这一原则在法律与理论上并没有统一的定义,只能在具体的专业法领域进行具体化分析。那么我们如何在实践中确立良好专业实践经验原则的适用标准,增强该原则的可适用性?为什么不同专业法领域对良好专业实践经验原则的移植方式存在明显区别?本文将从农业领域生态利益与经济利益的矛盾入手,深入分析良好专业实践经验原则在移植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并对其今后发展提出可行的建议。
简介:晚近,在与公共利益有关的国际投资仲裁中出现了片面保护投资者财产利益而严重忽视东道国公共利益的倾向。可以通过在投资条约中规定一定的公共利益保护内容并建立权威的条约解释机制、在仲裁中引入国家自由裁量权理论、"兼采效果和性质标准"认定东道国措施是否构成间接征收以及增加仲裁程序透明度等措施,实现保护投资者财产利益与维护东道国公共利益在国际投资仲裁中的适当平衡。
简介:“经济人”不仅对物质利益的“激励”有“反应”,而且对“精神利益”的“激励”有“反应”。换句话说,法律既可以用物质利益对人的行为进行“诱导”,也可以用“精神利益”诱导。“精神利益”应该是法的经济分析方法之核心概念“利益”的重要构成部分,它在法的利益诱导模式中与物质利益起着同样重要的作用。
简介:一、利益法学在国际私法中运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国际私法是一门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主要任务的部门法,其最早的理论基因渊源于古罗马的“万民法”。经过对各时期国际私法学说的考察,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学说与法理学思潮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
简介:如何面对日益增多的社会矛盾和冲突?现行维稳举措如何调整?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组发布的《以利益表达制度化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长篇研究报告提出了一个相当明确的思路。这个思路可以概括为4个关键词:有限政府、法治渠道、利益表达和多元机制。
简介:网上盗版已经从文字作品发展到软件、音乐、影视等多种作品。网上盗版者与传统市场盗版者一样,总是以‘消费者欢迎盗版’马自己辩护。但无论侵权人怎样辩解、怎样变换手段,他们最终也不可能把黑说成白、把盗版者的‘利益’说成是公众利益。
简介:一般来说,商标法具有识别商品及服务的来源,保证商品及服务的品质以及广告宣传三项功能。商标法对商标进行保护所追求的结果是,通过抑制商标权侵害从而实现商标正确识别商品及服务的来源。这样的话,对:于消费者来说,只要看到了商标就能够识别其来源(识别商品及服务的来源功能)。与此同时,对于经营者来说,
简介:司法的过程是一个建立在理性基础之上,但又超越理性的感性实践过程,是法官运用自己的智慧对互相冲突的各种利益、价值进行评价、取舍的过程。利益衡量作为判案的思考方法,与传统的概念法学和形式主义法学的三段论式方法不同,它不是进行简单的法条对照,而必须对法条背后的利益进行评估、衡量。
简介:社会转型时期,由于利益的分化,社会冲突呈现出新的特点,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犯罪行为,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介绍了对无直接利益冲突犯罪的合理界定,分析了在中国的现实状况和表现出的特点,阐释了无直接利益冲突犯罪存在可能的原因,最後提出社会合理化的刑事立法、司法和刑事一体化的综合规制对策。
简介:利益衡量在现代立法中具有重要地位。作为立法的利益衡量是立法者为平衡利益冲突在多元利益主体充分表达利益诉求的基础上,对各种利益进行比较、评价、权衡、选择并进行利益整合的有机统一过程,利益衡量的最终结果是法律规范的产生。立法中的利益衡量包括利益表达和利益整合两个阶段。
信赖利益损害之机会损失分析
论行政特许中的信赖利益保护——以取水许可为例
论合同法上信赖利益的概念及对成本费用的损害赔偿
行政法之信赖保护原则研究——以信赖保护原则的发展为基点的考察
政府信赖保护、正当期望和合法预期
依法行政原则对信赖利益的保护——益民公司诉河南省周口市政府等行政行为违法案分析
行政许可撤回、撤销与信赖保护
法律选择之抉择: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
信赖保护原则的实有功能及其实现
程序利益保障论
良好专业实践经验原则:平衡生态利益与经济利益的手段
论国际投资仲裁中投资者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
“经济人”的“精神利益”
利益法学与国际私法
利益表达制度化之路
网络盗版与‘利益平衡’
商标法所保护的利益
司法过程中的利益衡量
无直接利益冲突犯罪初探
论现代立法中的利益衡量